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4324|回复: 14

[原创]《认识书法与评判标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3-5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这个贴子最后由梦草堂在 2006/03/10 07:27pm 第 1 次编辑]  j9 H! D, o; ?& q
! T0 _. v2 c/ j! M3 L8 o8 l
$ u" @! S' r3 i' B& m/ [* t
                   《认识书法与评判标准》( J+ B1 E. ^) `6 `! r3 |. y$ G
    认识事物,才是创造性的泉源。# d$ p/ {9 X8 p& _  r8 q( G7 m
    书法是书写的法度,贯注了精神思想。书是书写的结构等外观,属于构成中的范畴,点线面的组成符合美学原则的框架,是法度与思想情感的载体。它具有独立性但却不是书法的本质,它只能称为构成。法是书写的法度方法,服务于抒发的思想情感。
! g. {5 {# q6 b: V7 Z  ?  c5 N    总之,用书写符合美学原则的点线面组成的体系,作为精气神表现其思想情感的载体。这一能贯通书法全盘的精气神则是书法本质,它是认识书法的重要部分。是贯注于书法线条内部人笔合一的真气,它可以使线条产生精华与神采,这一精气神含量的多少就是衡量书法优劣的唯一标尺。只有它的存在书法才有法可依。这是书法的独立性,是中国书画的血脉同源。对书法有正确性的认识,才能找出贯穿在书法各成份中共存的本质。/ y% B# Y$ U5 |  s3 t* r, T( c
    书法应该有标准,有文化含量。不过这一标准性,绝对不是为了限制约束发展的与创新的,它只能作为一种标准的依据而存在,贯穿在书法各成份中共存的本质,是突破性发展的前提与基础条件。2 w3 O; ^9 j* z4 I4 u, {
    任何一事物的发展,都会有一完美的过程。过程的最终会发现这一事物的发展规律。过程中的规律中线便是标准的依据。从弱对比至强对比,划上刻度就是,文化也便包括在其内。# C/ }0 V$ B: k: q
    贯穿在事物各成份中共存的本质就是标准的依据。有了这一依据才能更清晰的分裂和划分各种个体中的不同层次。做到多样化统一性。    , Z, `4 t( m4 h. b3 E
    可以制作成一完整的图例标示。(无)4 m3 K( f1 B& I1 t: S
    不管书法其内部成分的含量多与少,书法是主体,这是不能改变的,不然书法本体则会失去独立。失去独立性的事物必定倾向于其它载体。
0 f5 J9 r' o9 Q9 h. {6 m/ h    独立性母系孕育着生命延续,肉眼虽然看不出血肉相连,亲与不亲的关系,但是这一系遗传基因是真实存在的,既然存在,必然就有了可寻准则。有了可寻准则就一定有这一系的识别标准。: I+ j0 a- e: N, ~
    文化知识很重要,但是在书法中,文化与其它门类学问都是服务于书法的,因为书法是主体。如完美的模特人体身着可体的时装,而不是用一竹杆子挂着衣服,上面顶着一本书。这是需要渗透与贯穿的,不要搞错了。
/ W5 \" N, A7 `; a6 d3 h% E    再说书法的传统,什么是书法的传统?几千年来古人还需要研究实践的东西,现在就简单的放在了我们眼前吗?想用就拿,这么容易?不懂书法讲什么传统?& z* N* M' m9 ^. [9 Y
    书法不是刀削面,拔丝山药,也不是用长毫硬笔毛充当笔力。气断不能容物,又怎能生万象?没有生命就是死笔坏笔难道不是败笔?(这里的气断不是断线)
7 E, L/ B8 d  X2 p& E    载体它自身没有特别性。书法中载体自身虽然不很重要,但是没有不行。它的存在只是为神采的成功表现,提供更好的场所而服务的。一切服务都是有目的性的,掌握这个目的性的神经就是书法的灵魂。而载体本就是一皮囊,外形。”
) W# L+ h- B, d* }5 m4 ]) n    载体,它的自身也存在或具备一定的情感性。因为,还没有借助书法本质来表现高度思想的贯穿,所以,构成载体的这一情感在书法中纯属低级性的,它没有超出载体的范畴。& g( ^  x: I$ i
    金刚经中好象有言:“只观形质,未见如来。”这话点明了佛与道修炼的正果是什么。书法也一样,书法神采是由笔划中的内质组成的,它有很深远很广大的容与量。美丽的东西自然在其中。只追求葫芦画瓢的人,还在门外呀!有了神采一定就有形质。而有了形质则不一定有神采。
! c; K& X8 [5 f9 L9 I6 H6 y0 M    谈谈观者,有人说:“观者是不需要笔墨,结构,神采的。” 对呀!观者只有眼睛看就可。5 ?) j/ j$ T8 t5 o" y- Y: i/ f
    但是这要分两种现象了,一种无知,一种则是智慧。  |& J1 x3 \' T1 Q
    无知的观者,书法中的各要素等什么都可不具备。它们所感受到的是表象,是画,是构成。. M* L( I/ {" y
    智慧的观者则不同,虽然说也没有笔墨等,但是他们能以心为笔,以血为墨,运行在作品形神之中,真实的感受到作者的风采。难道说他们真没有笔墨结构神采?不悟者不入其理。 8 A) @& `' f' }5 s$ Z+ l
    (书法真很了不起。)追求几千年,不是为了葫芦画瓢吧?投机者总想用石头充当鸡毛,来增加功力。其不知,有慧眼识者。
8 o% X. a* a. u9 ?1 z% ?    书法的标准要与书法的本质与目的挂勾。书法的标准用科学来定。看不到的或看不清晰的事物不一定不是科学存在的。现在书法能力的低级状态,书法标准只能定在时限内。认识的高度就是参照物,有了认识的参照物就有了高度,有了高度才会有距离,有了距离就有了标尺,有了标尺就有了衡量标准。解决这一问题就能避免混淆视听,还书画一个清白。
" c% K: q: o" ?/ {2 ]/ Z    笔法,墨法,章法,神采等方面作为依据。神采为上。没有神采者门外之品,无法评。为古人奴隶者,失去自我,无法评。刀削面,拔丝山药者,不懂书理啊!无法评。以硬器充当功力者,评时要减低能力一倍。 ! Y) }  M4 ^0 v5 a; s, m
    不怒自威,神采者优——————————————————至遨游笔迹,无量者,圣。( I1 K0 N0 Z' d4 ]: J0 B; H
    凡悟道者,观笔不通,高于书者。通而气喘者低于书者。
* z8 d7 m' a* c9 k' y5 S& B    载体,平面构成。神采,灵魂也。以二比八评。
/ I5 r1 q: S3 S- K2 f1 L    有了标尺就有了衡量标准。不过这一衡量标准只能是眼睛认识的产物。只有把实际,人们眼睛所感触到的笔迹,取下作为样本评判依据。2 Q5 s5 N- b4 t2 u! t, T4 x
    评判高低可以用数字来计算,计算就没有一点误差了,因为有计算机与算盘。; X  ?( S5 ?: Y! |! c
    一切研究应该从实践出发,没有实践就没有成功的理论。书法理论是对实践的真实总结,它不是预言。没有实践能力与开拓研究,深入探索的精神作为前提条件,其理论是不具意义的。得到实践便会有感知,自然也就认识了,过程中的比较就会产生眼力,因为得到了参照物。参照物就是你的眼力。不认识参照物怎会有眼力,眼力的高低取决于认识参照物的高度,便是你的实践能力。层次性的划分只能在你这一能力之内,超出这一范围,你也就失去了参照。想达到高潮必须长时间的保持平台期,然后才能有突破性。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是要发生质变的。
; L+ ~! H# x" I2 Q    在反驳理论之前要多放上几个问号,为什么要这样?是否错了?也许是自已没有搞懂?做到有力的反驳。理论是很多有力的语言组成的心里所得。如果,每一句话都有错误又怎么能有说服力呢?
9 t7 Z  ]; X/ C% m% n% V, W1 m7 g0 T& r    思维应该有所突破性,理论面不能太窄,搞了教条程式化,约束限制了思考路线,这就行不通了。
0 V5 @, X) g* |4 d7 y% v    如:玩电脑游戏,共有十个级别,但是开发商没有全部面世,只拿来一个级别。人们开始有了这一个级别的智力游戏,时间久了只有高手才能玩过关,而且也是很艰难。但是谁又能知道还有高于这一级别的九个层次呢?这难道说是社会实践?
2 B* |: N! K5 J  s    人在山中会迷失方向,万象在胸中则知万物同根。远观景象,近观局部成份。当事物近过于眼睛的焦点时,这一事物是模糊的,是观察不清晰的。甚至于搞不清这一事物为何物类。5 G. J' x! h5 j; e( T
    书法结体构成也,是载体,为精气神服务的,精气神是本质,通过精气神来表现思想情感,思想情感是目的(各门类文化修养的灵感外泄)。/ y4 _7 z) T5 w4 V
    结体评判符合点线面构成的美学原则,可分为若干层次。精气神是通过眼睛的识别,作为依据的,在不同实践认识能力的一定范围内寻找参照样本,这一实践认识过程就有了多层次性的不同划分。贯注思想情感(各门类文化修养的灵感外泻)就要在贯注含量上进行划分层次。- W! B" y$ L" k- x
   “一步到位”就是如何最快掌握与认识书法本质的能力。
2 Y! B3 O& Q& L   “分清软硬毫笔性与不同笔触”是为了更好的贯穿渗透于“认识书法与评判标准”做准备。' E. Q# K3 @: I2 t- p
                                  湖泉山人言于泉城济南" G2 }0 a8 i, H  n0 J. l9 z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D  t/ ~6 f" g0 o( O
+ @9 G- @4 ]% B% r4 L

- j/ m3 W9 T! a2 M" g6 f0 x有心人可在下面的网址内观更多理论:$
% P- H  {/ I! p. v# j8 U, V2 H; X% O8 [, ]! }1 N3 v
[ 本帖最后由 湖泉山人 于 2006-9-1 11:10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6-3-5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认识书法与评判标准》其内多篇

上传两幅愚作,一点精气之神请朋友们指正。
3 c9 f7 R6 t- m: i  G- E$ Q$ [[UploadFile=19_1141970760.jpg]
3 @( ?5 O2 o" K[UploadFile=28_1141970796.jpg]
; h8 V9 g4 R$ x4 N/ s :em46:  :em62:. ]8 O! B* k" \% g. `+ C& p
- T3 C* i$ A% V5 S( P
[ 本帖最后由 湖泉山人 于 2006-9-1 11:05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5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认识书法与评判标准》其内多篇

湖泉山人 您好,在这里见到你真实高兴,也算他乡遇故旧吧,大文拜读,有见解,上升为理论了,可以打倒贾平凹进教材了,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3-5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认识书法与评判标准》其内多篇

哈哈!本想去个没人认识俺的地方,怎你 宫恩武 也在此?
. h4 r2 U# e! Q突然发话吓俺一跳,多谢兄弟们!5 j" Y+ }; L! i+ y9 M9 E4 F+ X
俺可无此意打倒谁!俺老年痴呆,不会发错地方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6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认识书法与评判标准》其内多篇

下面引用由湖泉山人2006/03/05 06:01pm 发表的内容:
6 d9 \; ]0 f9 F$ f9 O( `, ^  G9 C哈哈!本想去个没人认识俺的地方,怎你 宫恩武 也在此?0 e* P9 {& J; g6 J4 U
突然发话吓俺一跳,多谢兄弟们!
- J; g* s# b* Z- i; a7 L俺可无此意打倒谁!俺老年痴呆,不会发错地方了吧?
不会,非常有见地,继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3-9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认识书法与评判标准》其内多篇

多谢! 宫恩武先生的鼓励与支持!6 F3 Z( _/ s: {6 E* a+ F8 P2 Y- ?
湖泉山人表示感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10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认识书法与评判标准》其内多篇

文章很有见地,从一个新的视角谈问题,阐述问题很有新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10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认识书法与评判标准》其内多篇

一楼有一些乱码,我编辑了一下,把乱码去掉了,文字没有动。不知有无误改的地方,请楼主再看一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3-11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认识书法与评判标准》其内多篇

下面引用由梦草堂2006/03/10 07:29pm 发表的内容:
2 u9 i; K$ q8 A7 S1 s; {" \  ^3 J一楼有一些乱码,我编辑了一下,把乱码去掉了,文字没有动。不知有无误改的地方,请楼主再看一看。

% Y, _& k2 [$ {. X6 k多谢您帮助!
$ G( {& M3 H! F6 n :em6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15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认识书法与评判标准》其内多篇

再读又有所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