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4746|回复: 15

也说正与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1-13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什么是书法正道?
$ R7 H9 M8 p4 k- h; j- i现在能有几人知?# b8 b( S" c8 [( y" c+ y3 K8 q, L+ R) I
你以为自己眼中的正道就是真正的正道吗?. |+ A9 }# ~: R+ I# D- Q
当今末法时代,魔法争相冒正法,谁能辩!
! c" ~! i/ ]; g3 @2 W) }2 A6 ?$ D3 [+ }5 R+ E- }$ x
艺术亦然.唯修得慧眼方能得窥一二!
5 J5 w% E! @, b, B( D' ^1 O试看当今人世间:
0 r1 z6 E8 j0 U8 ~+ V9 A那衣冠楚楚,气质轩昂,身居要职,出入高头宝马者,其中正者有几?! q- _) o3 H$ s! d1 G5 S, Q
外表的正能代表内在的正吗?9 U+ |6 U+ m; b
反观那其貌不扬或是衣衫褴褛或是躺在你家墙角被你吐了痰的丑陋乞丐,也许他是正的,
/ D: g- S2 L( F9 M而你怎知?6 e/ g$ S  m, L" \0 }- D# H5 G
, A% z# L; s9 `) m. k' R) s. n  I
学书法很难,懂书法更难,
( J- {& X/ I2 r8 V# ~能修得慧眼、悟书法大道更是难上加难!
  K8 L5 D  e) B8 g& Y# n! z对任何人都一样,千万不要以为自己什么都懂了,: z% e3 R% n5 M: O% v; P5 w* E
不要以为你看不惯的就是不好的,说多了徒增笑料,& z7 X" Y2 H% H+ {5 g% N
人更要学会包容:
& u0 e7 E" Q" q$ C# }: r0 [5 s道也、魔也,正也、邪也,真也、假也,/ `, m$ u( Y$ |
都是一种存在状态,是事物的两面。, s6 H  K$ o/ }7 o; F
# z/ N+ m9 t' l2 @( D$ c0 @& u% y
岂不知色分五彩、音有五音、味有五味,人各好之,
; r( b# t  x1 K没必要自己喜欢吃甜食,就逼着大家都来吃甜食。/ k$ ?, Z( q% O/ L) b
没必要看人家不顺眼就咬牙切齿的,关键是自己的路要走正!) K( Q$ H7 z: S9 |# J1 w1 ]8 W* b
弘扬正气要从大处着眼,% I' Q' ?6 _' X) T: V; W# Q
不是你批几个看不惯的歪书你就是正气!+ U9 L; @8 J6 D$ N% e; W2 V- Z
书法要求真、求正,做人更要坦坦荡荡、实实在在、堂堂正正。& F& t, A3 a, f
大道尚远,吾辈当努力!+ g7 W9 S, _6 t$ }
:P:P:P:P:P:P:P:P:P:P:P
发表于 2006-11-13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精辟,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3 10:03
“柳青依然”似乎是田蕴章的“学生”,从他发帖的内容来看,对书法的理解几乎是门外汉。所以难以真正区分“正”与“邪”。他似乎一直在批判王镛。王镛在绘画、篆刻和书法方面的成就在美术界、篆刻界和书法界都占有一席之地,如果要批评,就需站在学术和艺术的角度,不是简单区分“正”与“邪”,“美”与“丑”。从事艺术的人应有偏爱,但不能有偏见。没有偏爱根本谈不上艺术创新,也无法形成自己的艺术风格;如存在偏见,会一叶障目,无法理解艺术的真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3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抱朴版主您好:  Q" A. Q0 V: z" T
      看了您的帖子,使我受益匪浅。十分感谢!看来您的帖子是针对我的,哈哈!火药味十足!看来您也有心不静的时候!首先说明一下我不会对躺在我家门前的丑陋乞讨者吐痰,那只是你自己的臆测,相反在十多年以前我曾经追上一个可怜的乞讨老者给了他几块钱。就像版主所说的任何人都不可能什么都懂,包括你我在内谁也不敢下此妄言,只有最伟大的人才真正懂得真正的谦虚。现代社会讲究言论自由,那么书法论坛开办的目的也是让大家都发表意见的,我想这个宗旨不会错吧?您说了不要以为你看不惯的就是不好的,说多了徒增笑料,人更要学会包容:
. }2 h+ J9 r' ?) a5 c道也、魔也,正也、邪也,真也、假也,! Z% y! ]" M& e- H; I9 K
都是一种存在状态,是事物的两面。
& M3 F0 Z. Z. A$ K" ^+ {# r7 R" K岂不知色分五彩、音有五音、味有五味,人各好之,
- S/ E4 c- Y! |  ~! E" G! w3 m没必要自己喜欢吃甜食,就逼着大家都来吃甜食。
2 k! m4 g  l" l, |2 t7 k没必要看人家不顺眼就咬牙切齿的,关键是自己的路要走正!/ E% ?! e: j: _& t/ S' Z
弘扬正气要从大处着眼,
% l4 Y! Y8 P' B不是你批几个看不惯的歪书你就是正气!7 @) X9 v9 R% i8 ^+ {- F9 Z' R( U
那么我的理解就是您是不是提倡大家都不要发言讲话了,或者说不管看到自己认为的美的或者丑的都不要去评论了,人人作壁上观。是不是这样就达到您所说的那种境界了?那么试问,这样的论坛还开什么劲?我们都听您的就是了,您的价值取向就是我们的审美标准就是了,您说鸭子的嘴是尖尖的,我们明知是扁的,但是您说了是尖的,我们是不是就要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有毛病对吧?再说了,我们都不来评判,你这个版主还不得下岗再就业。就像是警察是靠老百姓养活是一个道理。就像您说的没必要自己喜欢吃甜食,就逼着大家都来吃甜食。同理,您看着我的帖子不符合您的口味,您可以不看,我没有逼着您来看是吧!:o:o:o;P;P;P:lol:lol:lo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3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6-11-13 10:03 发表' B) R' I- I0 n8 B7 v, _( Y
“柳青依然”似乎是田蕴章的“学生”,从他发帖的内容来看,对书法的理解几乎是门外汉。所以难以真正区分“正”与“邪”。他似乎一直在批判王镛。王镛在绘画、篆刻和书法方面的成就在美术界、篆刻界和书法界都占有一 ...

+ `% P1 N5 m5 ?% Q/ ?+ R$ P首先声明我的网名是青柳依然。8 s6 M( d( L# M$ e  s
再说明一下,我不是田蕴章先生的学生。阁下说我对书法的理解是门外汉我并不介意,但是我这个门外汉可是堂堂正正的,不像阁下虽然可能大概是门里汉却形容猥琐、蝇营狗苟,居然发帖的时候连个网名都不敢报,古来战场上两军对阵首先报上姓名来,哈哈哈!“某,刀下不斩无名之鬼!"。纵然您的书法水平比我高,然尔之人品却是众目昭昭!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君不见蔡京、秦桧之流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3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抱朴散人在对网友对自己作品评价时所说的

尽管猛批,发作品的目的就是让人批的,
; d4 t/ B" {8 H只要说出自己的真实感受,散人定感激不尽,
3 k+ Z7 m. L: O懂不懂书法不重要,肯说就好. $ X  g( [/ h  F
& o. i7 U$ _. C8 K0 @  s# d3 M( Y

5 r, t( c! b( e, V% \一会让人说,一会又不让人说,看来散人的嘴不是金口玉牙!!!好像是哪个哈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3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不倡导也反对那种暧昧的“包容”。如果连正邪都不辨,何以为人?道魔混扰,从何论书?研究书法研究到这个程度,是应该可笑呢?还是一种可悲?!率性而为?让我说,穿着裤子大便才是最本真的人性!
" e' L& `9 O# x6 i1 v什么是训练?训练即学会违反本性的能力。返朴归真,是建立在高度能力上的!
. Z) z3 y$ e% U  A! J# i/ p" Z$ X
假如说我们是在仰望高山,领略不到更高境界的奇观,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应该侧窥到高山的巍峨呢。即便是盲人摸象,至少也感觉到了不同觉度或位置的雄壮啊!而我们看到的那种所谓的“书法”呢?!我们是在欣赏书法还是在揣摩漫画?!; }. e8 m0 }: ~
& _7 Y$ t, j1 v! Z- Z
再者,所谓的人各有偏好,说的不错,的确是这样的:逐臭苍蝇,吟露清蝉各有所爱。臭豆腐是美味,但终究难登大雅之堂!
, x) L+ t& q; g9 a+ Q* N5 o' F+ M9 m3 b$ C
再说正与邪:当草和树都是嫩芽的时候,确实是很难区分的,但从以后的发展趋势和空间上就很容易辨别了,如果只断章取义的话,那么拔苗助长也不失为良策。孰正孰邪?
# {7 U* `0 E; }2 J' j% ^" A1 P% W抛却根基的书法能称其为书法?不错书法的最高境界是神采/气韵和意蕴,但此三者是凭借书法的形势来展现的,并不是所有能体现此三者的都可称为书法。4 u1 i0 k: n% b. n( o  v' o
另外,陈佩斯/朱时茂的小品《主角与配角》中的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说明的是什么呢?!0 k3 ~5 z' {4 I7 h0 V
4 L" s* G: X; ]6 Q: V! x2 ?
[ 本帖最后由 挥风牧云 于 2006-11-13 21:55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可以转换一下思维方式!

我们是否可以换一下思维方式,书道是无所谓正、邪的,只是方向不同而已!即不同书风不一定是水火不相容的,不是非此即彼的。我在前边跟贴讨论时曾列举过一些例子。王镛先生书法上有现代书风,但他也应该是从传统走过来的,他对贴学、对“二王”也是有研究的。我看过邱振中教授的《中国书法167个训练》,这本书既讲了传统书法的训练,也讲了现代书法要素的训练。可见,传统与现代并不是正邪之分,作为现代书法的始作俑者,也不是不懂传统的,而且相反,他们的传统功力也是令人叹服的!
) N; c/ `7 g. `; I* o- H     书法的美与丑是书法的表现手法问题,就像京剧的生、旦、丑。我们欣赏书法,应该像欣赏京剧艺术一样,不会欣赏丑角,不是一个真正的票友。当然不可否认,在对现代书法的探索中,有的人走得更远一些,以至于背离了汉字,背离了书法的基本规范,被人们斥为“垃圾”。但我们应该相信,不被公众普遍接受的艺术是没有生命力的,没有生命力的东西迟早是会消亡的。9 P# y9 B: V- z8 ]( n3 ~- H; H
    这又容易使我们想起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在曾经的那个时代,总觉得到处是阶级敌人,但有一天,一位老人说,现在主要矛盾是发展生产力,没有那么多阶级敌人,结果,“地富反坏右”没有了,我们和“阶级敌人”一块搞建设,生产力得到飞速发展……+ ~* u7 X. P0 ^; a$ I
    书坛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大海是宽容的,有彩而美,有容乃大,学书应广采博取,评书亦应兼容并蓄!

. o& q9 i% C' l+ A) Q1 s- m, ]- m& D& h, }
[ 本帖最后由 红荆藤 于 2006-11-14 00:05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3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青柳说几句:: s7 x' ?( q& {! ~
1、你对我的意思理解偏差太大,看来是误会了。* e/ N2 r) E8 {% Q. k
2、我发贴子不会是仅针对某一个人,我很少来这里,更没时间同你作无谓的争论,发帖是让大家一起来说理。1 N0 D2 [" O) o, F
3、我不是要大家不要说了,只是提醒大家搞书法不要老钻牛角尖,钻到里边去是什么都看不清的,也许我站到你的角度看问题也是如此的,你试过换个角度吗?创作可以单元,但审美一定要多元,批评的话题多得不得了,大家尽可畅所欲言,可是如是明显属于恶意攻击或是明显炒作为目的贴子,作为版主还是不得过于放任的,弘扬正道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但是不能意气用事。
0 ~3 ~' }$ m% O6 e+ ?4、欢迎任何人对散人的书法提出尖锐的批评,只要出于真心的我都感激不尽;不懂书法的也有批评的权利,这点我永远支持。% `. k+ Y+ b' U
5、最近散人实在太忙,这个话题我说到此为止,恕不再回复。以后有问题可向我发短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3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我到中国书法家论坛转了转,看到于明诠先生(我的老乡)临古,这使我很惊讶。因为,在我的印象里,于先生也是一位现代派书家。但他的临古功夫还真是十分了得。这里不妨贴两张看看。6 y8 [2 S4 N* _: P% w6 A
0 r, n' L2 N2 L2 x) E/ P- B
[img]

! R6 f6 `* W7 [1 R) l7 i0 j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img]
# H; X' @, s9 I$ u% K+ v[img]
% L, M: B# `2 H  h  R9 `- D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img]( f  R+ z, }' g# Z5 o, n

7 }1 Q' V/ |0 v/ l% S这至少说明一个问题,我们不能一看到人家现代味的东西,就定论为人家不懂传统,或邪道、魔道什么的,不屑一顾,嗤之一鼻.如果那样看问题,评书论道,是不可取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