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1345|回复: 1

文化传承还是文化断层?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1-7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这是一篇新加坡《联合早报》的文章,有点意思,用词风格和我们不同。从这篇文章,可以一窥新加坡这个与我们有着特殊文化渊源的国家,与我们有着某种相同之处。可惜这种相同之处,却是非传统意义上的。


文化传承还是文化断层?

● 韩山元
  没想到,一篇关于新山书香楼的报道,引起的反响还不小。5万多册新加坡名人(据说也有些是“凡人”)的很有参考价值的藏书,由于他们的后代不要继承这笔遗产,最终是越过长堤,在水一方找到了安身之处。

  新加坡文化人闻讯之后,心里像倒翻了五味瓶,甜酸苦辣涩,兼而有之。

  当初,这些名人藏书(包括手稿、书信等)的暂收代管者,像领着人家的弃婴一样,曾在新加坡到处找人“领养”,鼻子都碰扁了,正一筹莫展、走投无路时,从长堤彼岸伸出了友谊之手,人家满腔热情要“领养弃婴”,还保证善待这些“弃婴”,你能不喜出望外?

  新加坡人都不愿继承先人的遗产吗?不,如果是钱财、房产业,看他们要不要继承?有些富人逝世后尸骨未寒,子女就为了争遗产而闹到死人不得安宁。

  但是一提到文化遗产,提到父母留下的书刊,有些人就像避麻风病一样,躲得远远,深怕被传统文化“传染”。

  从来没有听说过为了争夺父母藏书的继承权而兄弟姐妹反目成仇、对簿公堂的。

  对文化遗产不感兴趣,这是目前我们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很多人脑子里根本就没有继承文化遗产这个观念,宝在眼前不识宝,还能不走宝?宝是你说的,他们只当那是一堆草。

  这些年,走宝、毁宝的事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见报的只是冰山的一角,没见报的更是不得了。新山书香楼“收宝”反映的是新加坡人“走宝”,另外还有毁宝事件更令人伤心,以下仅举一例:

  读者某君要搬家了,清理祖父遗物时,发现一个陈旧不堪的木箱里有些字画,画的是奔马、飞鸟等,上面的华文他看不懂,于是打电话来向华文报求助。

  记者上门去一看。天呀,那是徐悲鸿的遗作!由于收藏不得法,用手轻轻一碰字画马上破碎,奔马变“碎马”,还有的早已在箱子里“解体”,几幅字画全部报废!记者眼睁睁看着艺术瑰宝被毁,无限惋惜与痛心。

  那名读者听记者一说,这才大梦初醒,后悔不已,但他是为自己破财而心疼,他一再追问:徐悲鸿是谁?去哪里可以找到他?

  不应苛责这些人的后代不珍惜文物、不珍惜文化遗产,也不要动不动就责怪现在的年轻人不重视文化传统,也许他们的脑子根本就没有“珍惜文物”,有的只是“珍惜财物”。

  但这也不全是他们的错,他们只不过是一种教育(这里用的是广义的教育,即包括学校、家庭与社会三方面的教育)体制下的产品。

  如果瓶子造出来有毛病,应该怪瓶子还是怪模型?治本之道是去修改一个个的瓶子还是修改模型?

  抽象强调文化传承,具体做法上却没有保障文化得以传承,结果必然导致文化“船沉”及“文化断层”!

  文化传承的意识是跟人文教育分不开的,而不重视人文教育却是我们长期存在的偏差。

  缺乏有利于文化传承的大气候,传统文化失去了它赖以维系的土壤、空气、水分、养料和阳光,讲继承文化传统就会变成一句空话。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营造一个有利以文化传承的大气候,必须提供有利于文化传承的土壤、空气、水分、养料和阳光,必须纠正忽视人文教育(包括历史教育)的偏差。

·作者是本报执行级编辑
发表于 2006-11-8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的思想家被文豪,文人推崇,传播,文化传承还在.
如被文痞,文棍,搅屎棍误导,摧残,文化断层可能性很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