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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痴不痴——给书法网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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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8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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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书法网的CEO是一痴,想跟他说几句话。. K  w" X9 q) D( V0 S( b8 C9 L

, @: E' B; m- c0 G$ r本来这是给书法网的一封公开信,但突然点了一下最上面的25周年纪念,看见了一痴的相片,就改为了现在的题目!
& g" }; Z$ [, ^& g# w& T8 a7 ?8 F3 X! h& |. k
我说一痴不痴,是因为我想提醒朋友们,一痴先生身兼两种角色,一是书法艺术家的角色,一是书法艺术品商人的角色。有没有其它角色,不得而知。而商人,就不可能痴呆到哪里去!我希望一痴先生成为儒商,有道的艺商。做为这个”中国第一书法艺术门户网站“的CEO,能够较多地关注社会责任。/ y" h2 |( r; m: c9 @; W8 s& D
8 z* v+ ]+ l' x' s
我想先就想说的话,列出几条,慢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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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z6 x7 {; k) X* w, Q' _8 a$ g一、我以为,今年四月前后,一些网络组织提出的网络文明的倡议,又制订了一些公约,这是非常应该关注的。作为自称“中国书法第一门户网站”的书法网,却没有加入这些公约,不知道为什么?5 }1 n9 Q/ J$ l3 A- u: N
) _- {9 G+ e1 h6 Y# @% |
二、我用“门户网站 低俗链接”在GOOGLE上一搜,找到了许多批评门户网站文字。我觉得,书法网应该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当然,我觉得书法网不存在“低俗链接的问题,但一些垃圾帖子(请允许我对事不对人地这样称呼那些低劣的帖子)中的文字和”作品“,其对网友的作用网站并不可以完全”免责“的。
8 L5 ?/ V2 }6 e! X# l
- n, a$ P+ i% U+ Q" u7 L三、我去别的网站看了,有些比较干净,常有“管理痕迹”。辩论之中虽有冷言冷语,但并不太过。我就在怀疑,书法网是不是太看重PV,放弃了一些很基本的干预?3 R4 l7 m: K9 v( w

% }2 \' }5 j2 c四、我曾经提议设立类似《榕树下》网站的艺术总监,似乎有些头衔是和这个有关。那么我进一步建议,有些管理上的举动应该以公告栏或者版块置顶栏里告知网友,使大家更有亲切感。我觉得许多人是很爱护这个网站的。/ |4 t2 }& O; I( N4 X) S' T
0 g( i: v% m9 Q6 Z+ q) |
五、建议给举报不良帖者以奖励。
9 \( y+ m% k7 R! o
' T( g; H, o% L! n- ?- G六、建议设立文明奖。进一步可以设立光荣榜,给积极分子和文明的、正义的朋友一点荣誉。' _/ |! Q3 g+ E- P+ S
& o" _+ q  N: [0 M2 c. g" C
(内容写入中)
' b5 w% `* V( }. o: V1 r  X
5 d9 K; G( q! B$ H0 n' T5 `4 `[ 本帖最后由 新林荫下 于 2006-9-11 12:05 编辑 ]
发表于 2006-9-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写呢,发什么帖呀

没脱裤子先伸腿  Z* C7 J/ D9 w# K0 n/ C
怪不得大家烦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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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8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对茅厕研究比较多!你可以继续在这方面表扬你自己!5 D5 y1 X9 Y( Q0 v& J/ l$ z

  \, s/ j- t: J& m+ L我第二次声明:现在叮着我的,都是些最下等的东西——既不是傀儡,又缺乏人格。当初咬着林荫下不放的而现在不见踪影的,可能是比较险恶的,我将花时间去查一查。
: C, @  ~2 E6 [) N& r
% u& H& V: d" z8 U) S: b[ 本帖最后由 新林荫下 于 2006-9-8 23: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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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8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新林荫下 于 2006-9-8 23:15 发表
4 ]% l* G! |( U& Q/ x你对茅厕研究比较多!你可以继续在这方面表扬你自己!

3 {; w! l3 y& Z6 A您咋知道我对您研究比较多呢?3 Q  ?# s$ [9 {# a% ^# i* N
我不仅研究茅厕,还专攻茅厕里那块石头,不怕您又臭又硬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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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8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三次声明:现在叮着我的,都是些最下等的东西——既不是傀儡,又缺乏人格。当初咬着林荫下不放的而现在不见踪影的,可能是比较险恶的,我将花时间去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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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上春晚了,哈哈.
6 m# O0 i% m2 ~" n; v# }+ L估计弄个相声小品类第一名,没多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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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再声明也没用,你还是那茅厕里那块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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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身攻击不要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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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9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11次声明:现在叮着我的,都是些最下等的东西——既不是傀儡,又缺乏人格——他们或者很愚蠢,或者玩脏东西,说脏话。当初咬着林荫下不放的而现在不见踪影的,可能是比较险恶的,我将花时间去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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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8 j+ ~" @7 K" r4 x
  @9 i9 i, n) ~4 Y& N0 X
林兄是被小人算计了。
) K3 g- w' [7 D2 J2 J! B0 V5 V& E; z1 V
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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