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1245|回复: 6

因《汉碑全集》上没有自己的署名,老编辑状告河南美术出版社 还我第一责编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9-8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安报讯(记者李向华)昨日上午近11时,迈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门时,61岁的王朝宾心情沉重。王朝宾说,10年时间,他策划、整理、编辑《汉碑全集》套书,而今《汉碑全集》面世,书中竟然没有他的署名。如今已从河南美术出版社退休的王朝宾,为争取自己第一责任编辑的著作权,将自己所在的出版社告上法庭。
& s% o9 j2 E9 }& i# ^# a  十年奔波. Q* |: C: g+ j$ a
  昨日下午,在王朝宾的家中,他找出两本自己当年甄选、翻拍汉碑拓片的笔记本。笔记本上,详细记录了他所选拓片的年代、大小、内容,甚至当时的一些花销也记录在案。王朝宾说:“《汉碑全集》是我1993年开始调研策划的,我根据自己几十年对汉代书法和汉代碑刻的研究,认为能编辑出版一套《汉碑全集》,经过长期调研,我找到国内许多书法界的专家和朋友商榷、调研,也得到了他们的认可。1997年冬我以责任编辑的名义在河南美术出版社选题研讨会上正式提出,社领导集体通过,并作为社里的重点选题,被省新闻出版局选为重点选题上报,被列为国家‘十五’规划重点图书。”
( e$ Q; x6 ^' ?, F  |/ T3 h  王朝宾说,1998年起,他就开始寻找碑拓、留存资料及合作伙伴,先后涉及新乡、山东、陕西、天津、徐州、山西、甘肃等20多个省、市。直到2003年,《汉碑全集》终于进入三审阶段。5 ~( K% \$ v9 M  j' Q+ B7 O2 a+ C' \
  原甘肃省博物馆馆长赵正在电话中说:“四五年前,我当时已经不是馆长,是我介绍王朝宾到甘肃省博物馆找的拓片。”
! Y" c, D2 v  I$ {  `  突失署名2 S: \1 k0 T& {) P1 \
  据王朝宾介绍,在2003年12月河南美术出版社审稿单上,《汉碑全集》的责任编辑一栏第一个名字为王朝宾。2005年3月,王朝宾退休,继续进行《汉碑全集》的编辑工作。2006年,河南美术出版社计划出版《汉碑全集》。2006年春节过后,河南美术出版社新任领导提出要求王朝宾署第二责任编辑,他没有同意。6月,王朝宾接到出版社通知:他不再是《汉碑全集》的责任编辑。' U# r, q- z0 f( u$ M
  在今年8月底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王朝宾看到印刷成册的《汉碑全集》(6本),从主编到责编再到编委会,竟然没有他的名字。9 `7 r; k1 Y! l  M
  昨日下午,曾经的《汉碑全集》三审人员、退休的前总编黄思源说:“《汉碑全集》的前期工作王朝宾确实在做,但后来怎么回事我不清楚。”
! v: |( Q+ Z3 q% T9 g  该书现在的责任编辑刘灿章说,据他了解,前期是徐主编(全集的主编)做了很多工作,后期王朝宾出了一些差错才有现在的变化。
/ Y( d6 a. R: R0 D. v9 A2 {  责编之争
. s2 K0 R, W( v& O" @2 {  王朝宾协调无果后,今年7月将河南美术出版社告上法庭,向法院申请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恢复署名。昨日上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双方进行了简单的预备庭审,法院将于9月底正式开庭。
发表于 2006-9-8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看过这位老先生的贴.同情.
) n% l0 t4 r6 a, T' A1 Z3 w1 I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
7 Y, y5 ~5 q' W' u4 T4 G8 l' I这又是国家的事物性工作,个人只是操作者.5 M( Y4 v6 h+ O% m: ?/ V& z
你拿国家的钱领国家的工资,这个是本份工作.不涉及你个人的创造性的知识产权., [  ]: o  Q  g' g& C
如果都署名,国家宪法起草编定的人都要署名了.' ]6 M$ n& X; ]3 \  X1 S( Q
当然给你署名是好事.
; z5 f9 d7 {  W5 |; k& u6 S! d如果不同意你署名也是没有办法的.( H/ n9 s: m1 w6 @" a- U
最好你自费再编一本./ U- E* r  L7 h/ S7 f

% X# e8 {+ B7 Q3 S* z  ^- Whttp://blog.sina.com.cn/u/122067665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8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正式的工作安排文件,署名还是应该的。如果只是在工作中参与较多,那就比较难说了,事实的调查,性质的确认,比较困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8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长达十年,证据应该是没问题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8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归咎于体制,官司不好打,两败俱伤,劳民伤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0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口气,这官司得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29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先生其人

王先生,您怎么这么急于出名啊,其实您已经够有名气的了,像“不孝之子”、“卑鄙小人”等等在您身上都能得到诠释啊,也该想想后事了!4 _) k/ b; }% ^, ~; b, s
同出版社打官司,一看就知道您是位文化贫瘠的人,我今天给您上一课,您知道什么是责任编辑吗?!责任编辑是要对书负责的,听说您已经退休了,还听说您最近已经混到工资停发的地步了,试问您像您这样的人怎么对《汉碑全集》负责?!由此可见您是多么的没有良知,对了,这可能就叫没有良心吧!您编《汉碑全集》又浪费了出版社多少钱?你又将多少收藏单位的拓片据为己有?您算过吗?如果别人都像你一样在这里“狂吠”的话,你早就死无全尸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