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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审”的另一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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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0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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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审”的另一注解 / O& Z+ c* Y: K  Z7 z4 G# n
□平江 沧浪  
! l. k- P* s, m: v  苏州市书协响应中国书协的号召,围绕一次主题性全国书法展,“讴歌建党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语见“纪念中国***建党85周年全国书法展”征稿启事),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又组织集中点评,最后选出83件作品集体投稿。投稿作者中有全国会员17人,并有4人在近年的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性大展中获过奖,其中有1人在去年“高恒杯”上还获了篆刻的唯一金奖,另有1人获西泠印社中国印大展单项最高奖。在上述投稿连同汇款寄出后,83位作者就期盼着评选的揭晓。但真的当揭晓的名单终于公诸报端之时,它却成了这83颗期盼之心最失落的时刻。而他们所在的这个书协也遭遇了近20年来从未有过的“滑铁卢”——无一人入展!于是,83位集体投稿者开始纳闷,这座城市更多的投稿者与未投稿者也在纳闷!在仔细解读了登载于2006年6月7日《书法导报》上的获奖、入展名单后,他们开始惊诧:在中国书协近20年各项大展中入展数徘徊于全国中游甚至中下游水平的湖南省(参阅2003年第3期《书法世界》所载《从书法创作和书学研究的评比考察近二十年来中国书坛格局的变迁》一文),这回却因当了东道主而风光无限,排名一跃升至全国第二,进步实在是大!这抑或是湖南作者在本土创作,底气更足,或是灵感突发,水准井喷,具体怎样就无法探究了。更令人惊愕的是,这83位投稿者通过他们所在的书协工作人员向本次大展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电话咨询、采访后,他们对本次大展的组织工作和媒体所赞誉的“阳光评审”开始猜疑进而失望。/ q7 C- W3 ^; F6 Y
  这里不妨将6月15日至6月28日整整二周内数次电话采访大展办公室负责人之一贺××的内容摘要如下,读者或许能从一个侧面了解到本次大展组织工作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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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k( V6 w8 K. C1 f3 F  问:我们想知道苏州市书协集体投稿的收件和登录情况,能否查询告知?' h5 V2 U$ T; W, R/ m9 J1 x
+ p, a8 a$ d& }* z0 P
  答:我们这里人手少,根本没时间登录。7 n7 N' k) X; h;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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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从评审结束到现在也有许多天了,这阶段为什么不补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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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l& Z; r' R! r* h" G: K  答:现在登录已没意义了。
5 B3 X! {- U; Y
3 z% j' f9 ?1 N- \  I' i: @4 N  问:既然你们没有登录,那公布的来稿总数又如何而知?
' C. ^( f% O6 ~  C
' L* a! V/ u. \! s8 r2 J  答:看汇款单就知道了。# _. o9 R6 d0 h" I1 n- g6 w
$ t# Z8 y3 a3 X3 T. D, [# Z
  问:你们在《书法导报》上公布的评审结果(指获奖、入展名单)是否准确?+ W+ M$ S4 u9 f+ |; K/ o% K* w
& T5 Y( \& Q( W/ A$ O+ O
  答:名单不是我们提供的。中国书协要作调整后重新公布。不过名单中60%-70%还是正确的。$ n/ L6 G' t$ U

! Y1 B0 a8 p4 z; w1 V% Z% B; H( r  问:我们苏州有作者是交了退稿费的,能否查询一下共有多少位要求退稿?% l6 B. [- _1 a: i  c! u4 Q. j

5 A# _6 A9 l' n  答:印象中你们好像有两位吧。- B1 Y' c- L$ {1 u& W

' g' X2 K# G; |0 ]" `! P  问:有作者来问,你们没有对来稿进行登录,那这些作品有否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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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我们的程序评比,我们不评就不评(话音那端明显有不耐烦情绪)。" [2 l! D% i, V

2 o0 h5 I& C3 R5 V2 @" X) y  本着对所有投稿作者负责的态度,苏州市书协的工作人员对大展办公室的负责人进行电话跟踪采访,实在没想到一个主题如此严肃的大展竟被组织得如此不严肃。事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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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苏州集体投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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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 ^, _+ Q7 |4 P' `  2006年5月20日,苏州市书协集体投稿49件作品(其中,中国书协会员11人,要求退稿9件),由凤凰街邮局特快寄出;全部参赛费及退稿费计1320元也由此邮局汇出。根据邮政汇款回执单显示:2006年6月1日已由湖南书画研究院大赛办财务部凭身份证领取。而苏州市所属的常熟市集体投稿34人的作品及参评费840元(其中有6名中国书协会员免参赛费),也先期于5月17日在金沙江邮局寄出。& B+ }2 |; c9 f$ u& m3 ~

. g+ i4 _  g: @$ V1 S; Z: X: k# P  二、公布的大展投稿总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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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S* Q( F; x" ]' K! V! a8 K. U  刊登在《中国书画报》(2006年6月22日)上的新闻报道上称本次大赛来稿总数为15000余件,而投稿作者收到的发自组委会办公室的作品集征订单称有18000余件。另外,见于《书法导报》(2006年7月5日)的新闻稿中称“共收到稿件1500人次”,后者似为印刷校对之误。3 A' n; H) H8 I$ j

/ a7 i; U4 R" S* D( p1 L/ Q  三、展览已经举办一个多月了,但至今未见主要书法媒体重新刊登获奖、入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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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 G# H  }) X5 g  根据上述情况,投稿者们自然会生发如下的疑问:- n+ J4 g7 O& z  _6 h# F% l

' r" S7 j7 J0 a4 h; l. T* }1 y6 F' L  1、来稿总数3000件的悬殊是否就是可以免交参评费的中国书协会员的投稿数(因为他们若投稿不须从邮局汇寄参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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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据组委会办公室寄给投稿者的作品集征订单称:“因投稿人数较多,组委会决定增设入选作品1000件。”入展作品及入选作品分别结集出版,分两册编排,定价328元。不知这一愿望最终有否实现?不过有一个令人奇怪的现象这里不能不说,据苏州市书协工作人员掌握的信息,该市自由投稿的作者均收到了上述“作品集征订单”,而由苏州市书协、常熟市书协集体送稿的作者时至今日未收到上述征订单,这难免使人猜想集体选送的邮包真的如组委会办公室人员电话中所讲的来不及登录而根本没有启封,以至最终没有进入评审程序,错失了与评委见面、见证“阳光评审”的历史时刻?不然的话又怎么去理解为何他们未收到“作品集征订单”?难道组委会办公室肯主动放弃这些潜在的订户?# x# h' v& |. @/ e( o2 U& H+ b) i8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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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们不妨回到这次展览的本身上来。由中国书协主办、湖南省书画研究院、湖南省书协承办的“纪念建党85周年全国书法展”已于“七一”前夕在北京隆重开幕了。中国书协主席张海先生在开幕词中说:“这次展览,是新一届中国书协主办的第一个主题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展览。”(语见2006年7月5日《书法导报》第1版新闻)换言之,这次展览是新一届中国书协的开山之作,显而易见,书协对于这次展览是非常重视的,所以在展览的评审工作中便有了“阳光评审”之说(语见2006年6月22日《中国书画报》第1版新闻),评委会主任之一中国书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赵长青先生在评审开始前也强调:“‘纪念建党85周年全国书法展’是2006年中国书协评审工作的开篇之作,这次评审一要围绕主题,建立主题意识和大局意识,以评选的成功来庆祝党的生日;二要民主、公正、科学、透明,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展开工作,真正体现评委的集体意愿;三是希望评委严格遵守评委守则。而所谓‘阳光评审’,即‘首设计票大厅和采用电脑统计、即时出结果等工作程序’。”中国书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张旭光最近就“兰亭奖”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也强调:“在评选机制和程序上要进一步改革,要通过有效措施,在‘公开透明,民主公正’上下功夫,实施‘阳光评审’。这次评奖要设立‘计票大厅’,在公证人员、监审人员、评委、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同时在场、共同监督下唱票、计票、统计。再通过电脑跟进,真正实现现场出结果。这个做法,我们在今年‘纪念建党85周年全国书展’评审中进行了尝试,是成功的、有效的,为本届‘兰亭奖’评奖积累了经验。”(语见《中国书法》2006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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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u3 G9 D5 w: u+ l9 Q2 N  毫无疑问,新一届中国书协的最高层对这次展览及其评审主观上是相当重视的,正因此,我们苏州市书协对这次纪念建党85周年的主题性展览格外重视,精心组织集体投稿。然而,展览在客观上由于个别环节的疏漏使得最终的效果令人啼笑皆非。面对一张只有60%-70%正确的获奖、入展名单,面对一个对来稿不作登录、只管邮局汇款单的组委会办公室工作班子,广大的投稿者还能期盼什么呢?这不能不使我们联想起在最近几年中举办的另外两个重要展览。一是在青岛举办的首届“兰亭奖”作品展;一是在西安举办的第八届全国展。前一个展览,应退的投稿作品尚未退清,组委会办公室早就人走茶凉,溜之大吉。我们苏州书协的一位主席团成员就遭遇到这等尴尬事。当按照征稿启事上公布的组委会办公室号码咨询时,话筒对方竟回答:“展览早已结束,组委会办公室也撤了,要退稿你们找中国书协去。”时隔两年,在西安“八届国展”现场,同样奏出了不和谐的“插曲”。展览当天,满怀期待的入展作者拿着领书通知来到展览独家赞助企业,足足排了数小时的长队却最后领不到作品集,而工作人员称:书是有的,要等飞机运过来。在现场,愤怒的排队领书者差一点就要与那些态度强硬的工作人员打起来。以上这些细节对于一次由数万人投稿参与,开幕式场面又异常火爆的大展来说或许算不了什么,然而作为当事人,他们的感受会如何?他们恰恰是从这些易被人忽视的细节来判断一次活动的优劣成败,正所谓“细节决定一切”!在基层工作的我们都知道,组织任何一次活动都不容易,而举办一次全国规模的重大展览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制的人力、物力、财力恐非一般人所能想象,这就更需要组织者事先要把方案考虑周密,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一切为了投稿者,为了一切的投稿者,真正使投稿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因为,投稿者是展览的“上帝”,没有他们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再“阳光”的评审也只会是空中楼阁。我们注意到中国书协越来越注重评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这次又创造性地提出“阳光评审”的理念,表明书协最高层对推进评审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此举受到书坛的欢迎。但是“阳光评审”的有效实施是建立在强有力的组织工作基础上的。如果连作品登录工作、初评工作都得不到落实,又缺乏严格监督,那最后的复评终评还谈得上什么真正的公平、公正?这就启示我们:在今后的展览活动中,建立和健全监督制度,加大监督力度,是促进展览健康发展、提升活动的组织能力、杜绝不正之风的必然要求。我们注意到2006年6月21日《书法报》刊登的署名为“天生书呆子”的《加盟与挂名》一文中写道:“不管挂名收钱是否正当,只要挂名了,就与商业连锁加盟、合作办学本质上是一样的,中国书协就应该确保其挂名展览质量,维护中国书协的声誉,这是明摆着的事。”从目前的情况看,每次大展,主办方都十分注重终评(评奖等)工作、展览的开幕式等环节,而对面广量大的初评工作及展览的善后工作(寄发作品集、入选证、处理退稿等)往往无暇顾及,以至成为广大书法爱好者热情投稿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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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前建设和谐社会、践行“八荣八耻”的进程中,书法展览及评审工作虽然只是书法圈内人所关心的话题,但它却涉及到诚信、和谐、民主、法治等范畴。如果投稿者的尊严和权益受到无情践踏,诚信和公正误入歧途,那么投稿者举起法律的武器以捍卫艺术的尊严和作为艺术家的权益就不会是一句空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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