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1721|回复: 11

<<鸟眼看书坛之----从文凭到会员证>>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6-8-2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 <<鸟眼看书坛之----从文凭到会员证>>----------------
. u3 j0 M; U" J2 _% u                                   一    鸟
; J& C6 J- l% J) `! k  
4 q( f! D6 Y4 c9 `    当文凭从一张接受了某种教育或训练的证明变成另一张比普通身份证要高级的多的"能力"证明时,文凭就超出了其原有的一张"纸"的外延而被赋予了新的内含.
* u9 h" s* y3 ~5 t: z6 e8 w( X     ! t  l7 @( Q) G' f
         现代社会出于生存的压力,人们需要某些超越他人的技能或能力,"能力"本身需要在特定的场合才可以得到释放和证明的!这种潜在的东西由于"文凭"的出现成了表面化的东西,能力再不需要特定的场合就可以展示了!于是人们竞相追逐这种表面化的证明文件,考文凭,混文凭,买文凭并进而有了发文凭,卖文凭到假文凭!
# `+ q# m! y8 a0 D/ a. c  _$ Y            
0 n7 K+ r' Z# S" G3 w; V        颁发这种证明文件的单位和机构也越来越多,什么都有了文凭,什么都要文凭!到了书法界,书法爱好者或者说汉字的书写者如果要证明自己的书写"能力"和水平,也就需要寻求一个证明文件!也就是"文凭".各级书法家协会的诞生正好适应了这种需求!书协一方面要扩大自己的组织,书法爱好者们也需要加入书法家协会,书法家协会也就自然成了这种文凭的发放者,有了一张书协的会员证也就算是有了能力文凭!县市书协会员证是初级的文凭,省级书协会员的文凭是中级文凭,中国书法家协会的会员证就是是高级的文凭!而书协的主席副主席,理事等就是超级文凭了!书法文凭(会员证)的出现对现代社会人们之间互相沟通带来了便捷更带来了利益,书法家们有了自己的证明文件,也就有了进身之阶,从而确立了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确立了自己的话语权,也为自己的作品润格找到了依据!更为自己逐步提高地位打下了基础!4 w4 d# K  Y5 m" {2 Y
     
9 h6 a- ~" |' y# ^       书协的成立也是近二十多年的事,中国的书法流传了几千年,也没有一个自己的组织结构,古代有专为皇家服务的书法家,他们虽然没有哪个权威的机构发给他们书法家的文凭!但皇家和达官贵人的爱宠让他们成了衣食无忧的书家.古代的经生和一般的民间读书人就是由于没有有关部门发给的文凭成不了书法家,尽管他们的书法水平比如今的有书协会员证的人不知要高多少倍,但他们还是永远地停留在经生和抄书者的的地位上了!王羲之,颜真卿们是由于他们固有的社会地位并且创造了经典甚而被帝王或后人推崇才确立了他们的书法家地位!这也导致了唐代的平民书家怀素和尚为了确立自己的书法家地位到处访名家,拜官员,拉关系,以求的他们的吹捧支持,然后又将这些文章到处张扬,用现代的话说就是炒作,从而向社会昭示自己的书法家身份并获取尊重和利益!1 X, ?3 C, F% c  X, Y& a4 [) d
       6 q5 ^2 O. I6 P
       而现代社会书协的出现为广大的书法爱好者得到书法家的文凭和地位带了了极大的便利! 有了会员证也就让一个普通的书法爱好者转变成了一个得到官方认可的正式的书法家了(尽管书协组织是个民间的文艺团体,但却具有着官方的性质),越高级的会员证也预示着更多的利益,当了理事或主席身价也就倍增了,金钱的利益也就来得更大了,因为普通老百姓或普通的收藏家会想当然的认为有证就是有了文凭,有文凭就代表了有水平,在书协的地位更代表书法作品质量和价格.于是便导致了对会员证的疯狂追求! 没有会员证这个"文凭"是很难混的!有人邀请你去赶场子搞笔会,你的有个证吧.你的作品要出售喊的价高点也的要个证吧!连参加个展赛有了个证都可以免评审费免初评的,甚而最近中书协的"兰亭奖展"没有会员证你就只有在旁边看的份了!这还不能说明证的重要吗!: q2 Z0 h, X( V' s3 g1 Q8 b9 d7 u
      
" T) U% _! J: h9 G, M      当中国的书法爱好者懂的了会员证的重要性后接着下来的就是对展赛的入展与获奖的追求,因为各级书法协会都在加入书协的条件里列着参加过它的书法展这一重要条件!如果没有参加过它的展赛,除非你是个高官,你可以动用你的关系网去混个会员证,否则即使你的字写的再好,取得成就再高,也只能望会员证兴叹了,于是就形成了千军万马去争过展赛这个独木桥的壮观场景,书法协会也是看清了形势,大量办展,通过展赛提高了自己在书法家人群中的地位,并从中得到巨大经济利益!
0 [1 `- e# t5 l& r/ K: l        
* @6 H4 W5 M9 E       具不完全统计,各级地方协会举办的展赛不计,单中书协成立后举办的展赛就达到了四五百次!参展人数也在逐年增加,近年每次展赛人数都要突破万人次以上至数万人次!但每次的展赛的入展人数都控制在500人左右,从而导致了入展获奖的难度提高,入展几率有时达到40分之一,真是让人感叹其竞争的激烈程度!但由于入展后就可以扬名立万,且背后的潜在利益的驱动,人们还是趋之若骛,乐此不疲,虽然有落选后对书协的叫骂和诅咒,但下次展赛时还是主动送上评审费和作品!希冀这次时来运转,榜上有名,如此循环往复,可谓是屡败屡战,因为这是现实社会一条仅有的获取书法家文凭的道路!
; N, U* `7 l: e( v$ u* J8 \      . P0 j! ~' E4 g, F4 X
     当入展成了书法人变成书法家的唯一途径后,学书的目的就有所改变,为了入展而习字,为了获奖而跟风,为了入展请人代笔,为了入展临摹抄袭,临时抱佛脚去搞冲刺班,更有通过买评委作品结交名家.上各种名义的培训班等变相的换取入展证.% w  R* Z; T( n
     / u& J8 }: x$ y6 e( `
      中青展导致了所谓为了入展而揣摩评委喜好去跟风现象,造成了"流行书风"的出现, 如果说流行书风的现象依然停留在艺术层面和个体行为层面,可以用个体艺术风格的追求和喜好来解释的话,那么后来出现的"东道主现象"就是一种集体的行为,或某一团体对另一团体的行为,其实质就是一种商业的交易行为!即以赞助费或曰承办费来换取入展和获奖证书!证书在这里变成了可以交换的商品!即以主办地为照顾对象,每次展赛后不管东道主原先的书法水平如何,入展或获奖的人数就会猛增或一跃为全国之冠的书法大省!谁交的钱多谁的入展证书就发的多,谁是主办地谁的书法水平就被人为的拔高几个档次!从八届国展的某学院入展的40多人到青年展某省的入展100多人(一个省顶了近20个省)再到新人展的办公室收稿人的入展无不明白昭示着一种买卖性质的商业交易!. H! t/ D; Y/ R# r
      
! X4 f: j8 x( n0 b* I        "东道主现象"更是对同样是交了评审费的广大投稿人的蔑视和不公!其实质和官场卖官鬻爵权钱交易没有什么两样!即买卖入展证书这个"文凭"!这也会导致个别不良评委在被批评评审过程中任人唯亲时的心理坦然!也会滋生更多的黑暗!
9 U0 j3 \8 d( X2 J       而当获奖入展证书成了赏赐或交易的顶戴时 ,竞争就成了一种形式和象征了!$ x5 ^% u" y' V9 F( k, R+ |! o
) R. {8 g9 t5 m, J9 Z
      这种或那种凭代笔换入展证,凭抄袭换入展证书,凭交钱换"文凭"等,导致了伪劣"书法家"的大量产生,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书法家"这个名号的贬值,中书协成立至今会员达到了7000多,各省级的会员又有数万,县市级的会员又有数十百万,如此众多的书法家都拿着"会员证"这个文凭,都可以将它到处炫耀,真可谓全国山河一遍红啊!可其中真正称得上的书法家又能有多少呢!
- X+ n. a- H- Z7 `      
. |' v/ V. h+ ^5 M4 i0 r      当书法家们怀揣着自己的会员证"文凭"想着去混碗饭吃的时候才发现,这个文凭根本就不能解决温饱,社会对书法家的需求并不是急需,书法家找不到适合自己位置的工作,书法家生产的东西卖不出去,书法家只是人们搞活动或娱乐时的耍物!书法家只是给各种展赛中送钱的冤大头,书法家只是各种不敢示人的"人才大典"中的著名人名.当然书法官员又是例外,书法官员还是有搞头的,这个从每次书协改选时各种争斗的传闻可以得知,会写几笔又有关系就可以在书协混个位置,但这些混进来书法官们真的对得起"书法家"这个称号嘛!
' S2 f1 r% _! K       3 A/ J1 v8 V8 Q" C2 c
      "文凭"发的越多,书法家就越不值钱,尽管客观的来看目前的书法整体实力水平比十几年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书协会员这个招牌却似乎越来越没有光彩! 当书坛充斥了太多的伪劣书家时,当伪劣书家把持书法官时 ,真正的书家手中的文凭同样会变成食之无肉,弃之可惜的鸡肋!   :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06-8-3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球人都明白.. b# ~( V3 {- m  I; F( K& o5 Y
中国特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3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入展成了书法人变成书法家的唯一途径后,学书的目的就有所改变,为了入展而习字,为了获奖而跟风,为了入展请人代笔,为了入展临摹抄袭,临时抱佛脚去搞冲刺班,更有通过买评委作品结交名家.上各种名义的培训班等变相的换取入展证."
7 B5 c# e- f# Z3 H这种扭曲现象十分可悲!——愚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3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逸修堂 于 2006-8-3 13:40 发表
- d% u/ U: s$ U地球人都明白.
2 v" D) g: @1 x, }. M) `中国特色.

/ x$ R, e: H, H6 c5 `明白又奈何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6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书法于自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8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inyang123 于 2006-8-3 16:40 发表
+ D- Q; w$ {* P2 p8 h$ H2 D"当入展成了书法人变成书法家的唯一途径后,学书的目的就有所改变,为了入展而习字,为了获奖而跟风,为了入展请人代笔,为了入展临摹抄袭,临时抱佛脚去搞冲刺班,更有通过买评委作品结交名家.上各种名义的培训班等 ...

+ X+ ~9 i; P* B" V3 `* D. L( W$ v我觉得为展览而创作很可疑!
$ B" y# p/ P0 c8 f% j8 @, v
9 K1 H3 e( w! ]3 }我觉得搞"冲剌班"很奇怪!( M. a7 ]7 b  m9 w+ ?1 H
4 s9 n* [. x7 o. r" W; v
比如考大学,冲刺一下尚可以理解.如果做学问也搞冲刺,争诺贝尔奖也搞冲刺,那就滑稽了.7 ]( Y! c2 l: O+ P( W1 U

4 F6 o/ f3 ?! l" g诺贝尔奖的评选也有一些争议.但跟我们现在的这些特等奖一等奖,那是不可同等而言的.说天壤之别不为过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8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春海 于 2006-8-6 21:35 发表! ^+ I2 E5 h  L+ _
还书法于自然
" O- C; ~4 h# B( a
舞蹈就是舞者操作自己身体的自然运动.
0 l  ?* I+ w  _7 Y& `' A/ T7 p3 V3 Q- \) H. B: O9 |
书法,就是书写者操作写字工具的自然运动.% U1 g& T7 _5 V( z3 W4 S

' b- V& z* w; S法则是阶段性的,比如古代的格律诗词.
: H( `  y9 c0 [0 r' y" L- e' P. P3 ?8 t. G9 {1 s' z
方向不可以错,错了就会死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8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堂堂中华上国,没几张真假难辨的文凭如何能打住人,怏怏中华大国,没几个讨厌的书法大家,如何称得起书法大国,这两件东西谁都希望有,但谁都深恶痛决,唯恐避之不及,会员证、文凭的持有者的温饱哪会这么好解决,说不得,还是老老实实该干吗干吗去。- t! {+ [$ c6 G+ r0 ]
  算一个小帐,12亿中国人,搞书法的就算只有1亿,从一亿人中钻出脑袋来,还得让大伙都对你感冒,不打喷嚏也行,难,再让2亿人记得那个拼命冒出来的小名,更难,最好还得有5亿人对你的大号耳熟能详,难于上月球-(还有希望滴,那的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2 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怎么没人跟帖帖涅>?
: i  @6 P# \# A! n$ ^! v
1 q: Y* c% @) `8 a' U艺术本来就不适合搞什么协会!或者说,协会这个东西,对艺术有小利而有大弊!无非是个虚名的好处。! p# Y6 S, [9 v5 {: m8 ~
6 V. x5 A/ p, v
再就是所谓交流的作用,而交流到一定层面上是不需要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3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