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1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1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石去枷

书法论坛应该成为广大书法爱好者互相交流学习的地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23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石开先生也本姓刘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7-23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作为论坛多发一些像“ 黄惇教授临圣教序电视讲座视频”类似这样的帖子多好,是不是,可以让很多网友学到东西,或者对书法作一些学术性的讨论,总之让大家有所受益。而不要成天劲讨论“XXX现象、XXX人的作品”什么的,因为对待“XXX现象、XXX人的作品”的讨论肯定都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其实你一言我一语说来说去又不能真正说服对方,最后往往演变成争吵和互相攻击,这又何必呢是不是?本来都是爱好书法的人,非得伤了和气我认为真是没什么必要。当然,宫版主说的有道理,讨论也能体现言论自由,论坛也能提供这样一个环境,而且我知道这个批评板块的初衷不是让大家来吵架的,所以我才建议版主作为管理者应该把舆论导向到有意义的讨论上,当然,有的网友发表他的看法也不是作为版主能干涉的了的。
, X: t, t# u$ c- L
7 k! j; S0 `+ V% }宫版主,我实在不知道您是贵版的负责人(在发言时不知道),在此发言也不是针对您这个版块,发言中所说的版主也不是指您。只是前一阵在江湖和贵网站看了很多最后演变成“吵架”的帖子,才有这个想法;可能您也误会了,当然,我现在看此帖发表在这也确实容易让您误会,这不怪您,如果有得罪到你的地方还希望你多包涵了。:handshake不过,您说话也挺尖锐的,呵呵……
) l2 F$ q1 v9 _# o% F$ F6 ?- V6 M- o+ Y: C- u. h; G( }  Y! c- B3 E# `1 G
[ 本帖最后由 石去枷 于 2006-7-23 18:59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7-23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黔墨兄与刘先生没什么关系,我知道黔墨兄是一个具有江湖豪气很仗义的人,而且是一个眼里不揉沙子的人,所以当初看到我父亲对刘先生的评价,有所误解,就“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呵呵,是不是,黔墨兄? 4 |9 J' P% A6 {( `
$ ?- g. @* N! K
他说话也没什么恶意,而且经过事后沟通,我与他也达成了“求同存异”的见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23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石去枷 于 2006-7-23 18:46 发表
0 j- |3 Q0 i0 G  Q9 P- Z我认为作为论坛多发一些像“ 黄惇教授临圣教序电视讲座视频”类似这样的帖子多好,是不是,可以让很多网友学到东西,或者对书法作一些学术性的讨论,总之让大家有所受益。而不要成天劲讨论“XXX现象、XXX人的作品 ...
7 @" o2 e4 f7 f- i7 r( E7 J# D
  实际你的建议还是很中肯的,老宫说话一贯如此,但不代表攻击,你好像姓刘吧,不过老宫还是称呼你石公子吧,老宫这一代爱好书法篆刻的人对石开先生是推崇备至的,老宫愚笨但十年前始还是狠临过石开先生的印,至今对那方“无意为佳”印所下的功夫自己还沾沾自喜,只是空的其形而已,现在也仍对石开先生的篆刻推崇有加,乃父早已走的远了。
" p/ n* S# e/ u: W! I0 k- i  石开先生走到今天绝非偶然,或者浪得虚名,成就有目共睹,老宫再说就是废话
, g7 w  k) A$ L: d+ v7 V- X  石公子你可能误会了,老宫仅仅是一介版主,负责人或其他都是扯淡,只是比别人多了点空闲时间,可以多说几句话而已,言差语错再所难免,既然可能有误会,揭过就得。希望石公子常来指教,这是本版及哥几个的荣幸: n1 c# W; {9 Z1 ?
  谢谢你的建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7-23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6-7-23 19:35 发表0 G; G* v0 L- ~  L5 O8 x
/ R$ Z# V- r2 T2 \) M: T
实际你的建议还是很中肯的,老宫说话一贯如此,但不代表攻击,你好像姓刘吧,不过老宫还是称呼你石公子吧,老宫这一代爱好书法篆刻的人对石开先生是推崇备至的,老宫愚笨但十年前始还是狠临过石开先生的印,至 ...

- d( g: P4 E1 B: O& I! L
4 K6 o; _5 o6 f8 n* b4 A8 z; G7 n是的宫版主,我知道您没有攻击我的意思。:)其实我很欣赏像你这样性格的人(还有黔墨兄)属于性格直爽、率真的人。心里有什么看法就直言说出来,即使意见有何分歧也是正常的,我最不喜欢“表里不一,总玩阴险”的人,那样的人让我感到很恐惧,呵呵……( G1 t2 L6 z( D0 J7 `" ?" P* R
4 q1 b! y& _9 O4 Z; _
另外我实在不知道版主原来也没什么权利的,也许是我对论坛不太了解,我还当版主就是一个论坛或分论坛的负责人,有很大的管理权限。
. H, g7 K3 z8 F" C7 m
7 K) ]- G1 P! F/ ~! O! I在网上包括您在内有不少网友喜欢称我“石公子”(现实生活中也有)在此很感谢大家对我的抬爱,不过老实说我不太习惯这个称呼,现实生活中我总说:“我是石开的儿子(没错),但不是公子:)”我认为人与人都是一样的,即使是国家主席也是普通人,只不过他身在那个职位,干的工作与普通老百姓有所区别而已。有人叫我小石、小石同志、我比较喜欢这个称呼:)
, L' L. l* `' T3 ^4 f! ?
& c) z  {* s- f2 f& B( f平时上网很少上论坛,因为很多话题与我没什么关系(我对书法不是非常热衷),而且很多人发言喜欢长篇大论(包括我),看的时间长眼睛就抗议了。不过既然版主说了,以后一定多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23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6-7-23 17:00 发表
, v- o0 d/ Q& o! S3 x( D. R  这位石先生大概就是石开先生的公子吧,真是幸会,难得你的发言。4 R+ I; x: k( m  x+ V
  更为难得的是你“在商不言商”,老老实实卖你爹的字得了,偏说一些是非、敏感问题,像乃父辞去XX职务,对XX不感兴趣,这与你何干,长 ...

9 _0 U6 E! G6 `( d7 f% Y& {3 ?2 m
6 t8 V0 Z6 B' }4 y+ A! x
; g& \( e' S" i1 G7 Z最后祝石开先生的字卖得好。3 q3 B6 t% {+ ^" j& T$ {9 a

" c& X5 B+ d- d" w! ]3 D# u老公这话说得好!这位石公子来此是为他的父亲石开做广告呢,如此知名度更高,财运更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23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石,你爸"连福建书协副主席和中国书协会员的职务都辞去了",不过你爸现在的官做的更大了:国际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23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石去枷 于 2006-7-23 18:46 发表
2 m( x! i0 @" R% `我认为作为论坛多发一些像“ 黄惇教授临圣教序电视讲座视频”类似这样的帖子多好,是不是,可以让很多网友学到东西,或者对书法作一些学术性的讨论,总之让大家有所受益。而不要成天劲讨论“XXX现象、XXX人的作品 ...
3 E. f: N, V  V( m, K6 u$ I
喜欢你的建议,不喜欢你的性格。
: Y$ ^2 q" O* L( M0 v* g七尺男儿,只要建议是对的。说就说了。怕什么。不要太在意他人的反对和说的是非。多向你父亲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23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祝永红 于 2006-7-23 21:37 发表
7 E6 a6 q/ Y5 S+ G/ k# Y$ R
5 K- i% J4 y$ b$ s喜欢你的建议,不喜欢你的性格。9 t4 t; d4 C7 w3 P
七尺男儿,只要建议是对的。说就说了。怕什么。不要太在意他人的反对和说的是非。多向你父亲学习。

/ d$ A9 f, _, z$ I! X7 s. G$ w- f& J" D! A
, o/ Q  g  B0 ^# p
8 ^/ F3 N& G8 L  z
:victory::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23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scz22 于 2006-7-23 20:57 发表
3 H  [* z# s+ N0 S小石,你爸"连福建书协副主席和中国书协会员的职务都辞去了",不过你爸现在的官做的更大了:国际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呵呵......

/ G) P& M7 a' T* h, C6 V4 C看来石开有“篡权夺位”的野心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