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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6-7-9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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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丁剑 于 2006-7-9 09:37 发表
# i# o7 r. R. q5 E2 s* [许多人开始参与这样的讨论了,如果是基于道德批评的层面,我觉得是好事,但我觉得好多人不是这样想的,可惜。 ! P" L' o, k" e' f. B h4 @
公开的讨论,不可能限制每一个人说什么.2 Q$ R3 _: o2 i# F: f% ?/ r# F) L/ w
+ T+ `; p X0 i9 c+ E1 C2 X8 B/ c& _
我们的目的是在试探和引导.试探可以知道多数人怎么想想什么!引导也是一种试探.公众的方向性是一致的.4 @+ \ L; M6 ]) J$ H$ b
! C' |8 K2 E; Z5 f. s7 f
大的方向是可以把握的.没有什么了不起的.7 `; U2 |. S# g( p5 O9 G! o! K
$ ^* [, y' E/ j+ n$ G
我个人觉得:讨论刘炳森的字,不可能不带出刘本人的人品及个人行为上的事.知行合一,这是文化方面的要求,探听隐私,这是社会公众心理.何况刘是个公众人物,那么多影响之下占有那么多财富.% V6 R% J0 }7 h( O7 Z
& e4 ^* s; }6 n/ S& `' g附:公众人物是个中性词,有的国家有法律定义,我国暂时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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