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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4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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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文章
关于“炳森隶”的事实胜于雄辩 4 P# w0 }/ C& O- N- A" B C6 n
------再与宫烨文先生商榷0 ~1 u5 g4 B8 `/ U
6 D" q/ p+ e( \* [9 E; r$ d2 ]" `《书法》杂志2006年第3期刊登了宫烨文先生的文章《刘炳森先生对我们的启示------兼与李文瑞先生商榷》,读了以后,不得不再列举一些事实, 以让人们通过事实更深刻地认识刘炳森先生的隶书及其讨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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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a/ z$ ]' v! ] z很有意思,宫先生在文章最后一段说:“刘炳森先生生前位居全国书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全国佛教协会副主席,故宫博物院研究员,这些对先生书法影响的扩展都起到很大的作用。如果先生偏居一隅,甚或是一介百姓,能否以“书法”名世,怕还不好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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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是,刘炳森先生本就是一介百姓,其书法作品中总是有一枚迎首章“海邨农”,告诉所有的人自己不过是海边一农村的农民。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本是天津北武清县的一介村农”,只不过是有机会读了大学,喜欢上了书法。正是由于其在书法上的造诣,在最初的北京及全国书法展中逐渐崭露头角,并以“炳森隶”脱颖而出,(如果真的是像宫先生所说“炳森隶”只是学书初级阶段的平正,还未到追求险绝的阶段,按宫先生的逻辑推论下去,中国书法界全是有眼无珠?怎么会把一种只是学书初级阶段的平正,还未到追求险绝的阶段的“炳森隶”捧红?还让他当上了全国书协副主席。简直是天大的笑话。这是题外话,非本文重点。故加括弧。)成为北京和后来的全国书协的副主席。也正是由于其“炳森隶”在全国愈来愈多的影响,才顺理成章地一步一步地由无党派人士成为青联委员,政协委员,政协常委,佛教协会副主席等。没有“炳森隶”,刘炳森和你我一样,不会有那么多的头衔加冕。当然刘炳森和现在苦苦练习书法的年青人一样,也有落选和失意的时候。那时刘先生面壁于十平米斗室,忍受着精神与经济拮据的折磨,也曾病倒。但他却能不改初衷,临池不辍。试想,如果刘先生不下此苦功,至今也许仍在斗室中生活,又有谁知道世上有个刘炳森呢?是先有的“炳森隶”名世,而后才有的那么多的头衔。宫先生无视这基本的事实,本末倒置,枉下“不好断定”的结论,真有点儿令人莫名其妙,百思而不得其解。, k, z% I& U5 `9 M9 Z t! s/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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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先生在文章一开头还这样写道:“刘(炳森)先生仙逝近一年时间里,除书法艺术网对先生予以介绍外,书法专业类报刊杂志很少评介”, “去世不到一年时间,以渐次被人淡忘”。(宫先生以此来嘲笑拙文中对刘炳森先生生前在市场上受欢迎的事实。原文太长,不一一引用。市场问题是值得中国人,尤其是书法家,艺术家好好认识的一门学问。因不是本文重点,暂却略去。)真有意思。我手上刚好有一张2006年3月的《中国书画报》,头版中就有“刘炳森艺术座谈会在京召开”的报道。座谈会上再次提到刘炳森隶书“在中国书坛上独树一帜”,被“世称刘氏隶书”。报道中说:“刘炳森先生。。。。。。为国家,民族奉献了一大批书法精品,。。。。。。人民不会忘记,共和国不会忘记。。。。。。”这样的评价对书法家在中国截至目前还真是“寥寥”。《中国书法》杂志2006年第3期也开辟了“纪念刘炳森先生逝世一周年”专栏,刊登纪念刘炳森先生的文章,诗词等。而宫先生这样以偏概全,将“不会忘记”的事实变为“渐次被人淡忘”,以己之寡闻而貌似知书法界之全貌,难道没有武断之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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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A# A: ~' G宫先生还列举了〈书法江湖〉网中对刘先生的一些评价,投票等来侧面证明不喜欢刘炳森隶书的人不止宫先生一人。还说喜欢刘先生隶书的人都是和我一样的书法初学者,而不是像宫先生这样懂得“高雅”艺术之人。(这让我想起,有一位以北碑名世全国的书法大家曾感叹说,似刘炳森先生这样创造了“炳森隶”,在中国书法发展上又做出过这么大贡献的书法大家网上还这样胡乱批评,我的书法在网上被批评还算什么呢?这段话写在括弧里供参考。)很有意思。我也是〈书法江湖〉网的注册会员之一。我看到过刘炳森先生被网上评为2004年最有影响力的十大书家之一。我也知道刘炳森先生还被刊登宫先生文章的《书法》杂志评为书坛2004年“十大年度人物”。宫先生为什么对此避而不谈,却偏偏乐道于那些网上的无稽之谈呢?我无意贬低〈书法江湖〉网的注册会员,但其中的大多数会员大都是初学者居多,青年人居多。这是不争的事实。许多老书家因为不懂电脑而无法走入网络。网上许多观点令人啼笑皆非,但知其年轻,只能是一笑了之。里面的投票选举更多的是无聊,以偏概全。投票人的数字之低就说明其没有多大价值。网上还有一个条件,想成为网上认证会员必须参加投票等的规定,更是令人难以苟同。有网友干脆说,有时间练练书法,整这玩意干啥?宫先生作为一个做学问非常严谨之学者(某编辑告之),以此为据,倒让我有些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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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先生引用林散之的能站住三百年再说话的寓意来做结论,“显然,刘炳森先生的书法还进入不了“寥寥”之列”。其实宫先生自己在打自己的嘴巴。既然要“三百年”才有定论,刘先生逝世仅刚满一年,宫先生干吗要如此心急地下结论呢?还是等上三百年,让我们的后人去下结论吧。3 D" L8 z: D* I/ l7 {) @
; J9 \) e( m1 P/ h. [- ?宫先生说我发表在〈中国书画报〉上的“从刘炳森隶书谈开去------兼与宫烨文先生商榷”的文章并没有说出“炳森隶”到底好在哪里。其实我那篇文章的目的并非专评“炳森隶”,而是谈更深一层地认识刘炳森隶书给与书法界,以及对艺术审美和人生哲理等带来的更广泛的思考。宫先生如果真的想看我对“炳森隶”的看法,可以看一下署名“陈迎,李文瑞”的发表在〈中国书画报〉2005年2月24日第2版的拙文“刘炳森隶书及其在中国书法史中的地位”。限于水平,文章只为抛砖引玉。对“炳森隶”的研究绝非仅此而已。一位素不相识的读者在文章发表后约一年时间,并读了“从刘炳森隶书谈开去-----兼-与宫烨文先生商榷”的文章后,主动给我的来信(这位读者能打听到我的通信地址也真不容易。我猜想是《中国书画报》的编辑的功劳。《中国书画报》不但帮助拙文问世,还为宫先生及这位读者提供方便,以利于问题的讨论,学习。真应该好好地感谢编辑的一片美意和苦心。这是题外话。)中这样写道:上述那两篇拙文“字字句句说出了我的心里话。我感觉到在认识当代最杰出最有重大书法贡献大家之一的刘炳森书法艺术上有了更多的知音。”他还说:“上帝创造了刘炳森先生,让刘炳森先生创作了这样精金美玉般的隶书留给中国人民和世界爱好中国书法艺术的人们,这是当代盛世中国的骄傲。刘炳森隶书及其结构和笔法是中国书法史的一块丰碑,必传千古无疑。”0 R" p& j3 I! {- E* w1 U, A
( T5 y4 b7 y- Z% F我并不想犯宫先生那样以偏概全的错误。上面引用的读者来信仅是一个事实而已。我并不想通过上述引用而说明什么。我还要告诉宫先生一个事实就是,我在电视节目中看到过刘炳森先生的隶书巨作挂在中央重要会议的会议大厅的墙上,不是人民大会堂中,就是中南海中。我只知道,在今天的中国,不被社会公认的历史上站得住脚的书画大家的作品是不会有这种待遇的。也许正应了这位读者来信中所述:“刘炳森隶书首先的强烈感觉就是一种雄浑方峻,端庄稳健,雍容丰韵,气宇轩昂的正大气象。”也许正是这种正大气象感染了当前中国的最高领导人,才给了“炳森隶”这个书法艺术的最高待遇。这样的事实,我们不能视而不见。7 i* k: M0 T! A4 K7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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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先生在文中还举经引典地论述了许多历史和现代如何认识和评价书法好坏的观点,还提到了许多历史上有名的书家,如王羲之,米黻,王铎,邓石如等。(其实对这些书家,历史上也有褒有贬。我保留个人的见解。其实宫先生的每句引用,都可以写一篇商榷文章。因非本文主题,在此不谈。)还对我的书法知识与水平提出了置疑。我才疏学浅,没有宫先生那样高深的学问。我没见过宫先生的书法作品,也不知宫先生在书法方面的造诣。其实某个评论人的水平高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观点是否真有价值。我只知很多人喜欢刘炳森先生的“炳森隶”及其书法艺术,而宫先生不喜欢。我再引经据典,也说服不了宫先生。正如宫先生也说服不了我一样。但在此我还是再次引用我曾在〈中国书法〉杂志1998年第4期上发表的“寓枯劲于清秀------李鹤年先生和他的书法艺术”一文中一段话与宫先生分享。“〈美利坚合众国的成长〉一书中有这么一句话: “宗教的权威既不在于〈圣经〉,也不在于教会组织,而是在于人人灵魂中内在的耶稣基督之光。” ”历史上有米黻拜石的记载。表面上,这块石头不会引起大多数人的共鸣。但在米黻眼里,这块石头却让他如醉如痴。这是因为米黻的灵魂之光在这块石头上得到了共鸣。你能说这石头简单,不美吗?学书法的人不一定能够理解爱车人的心理。搞艺术的人也不一定能够喜欢达喀尔拉力赛。你不喜欢,不等于那里没有美的极致,诱人的魅力。所以才有“世界上不缺乏美,而是缺乏发现”的名言。人们由于生活的经历不同,获取的知识不同,而产生了千差万别的认知,喜好。但抽象看来,都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所爱的事物,一定有其美点,一定是你的灵魂在其中找到了共鸣。而你没有找到共鸣的事物,不一定不好,尤其是别人能找到共鸣的事物,其中必有美的地方。只是别人发现了,而你没有发现而已。“炳森隶”得到了座谈会与会者的共鸣,也得到了那位不相识的读者的共鸣。他们的共鸣是一个事实,从侧面证明“炳森隶”是有一种极致的美。而宫先生没有共鸣,仅是你个人经历,知识的局限而已。这话虽白,虽直,但事实如此。既简单而又深刻的事实。请宫先生三思。 Y3 S- ~6 H/ k, s" J9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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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谁对谁错,是永远也说不清的。但事实永远是事实,事实胜于雄辩。刘炳森先生因为“炳森隶”而荣膺过全国书协副主席。“炳森隶”也风靡过大江南北,海内海外。而这段历史绝不会因为一些人的不喜欢而有所改变。几百年以后的事,你也说不清,我也说不清。但历史发展到文明的今天,我们可以坚信,人类社会永远不会把似“炳森隶”这样的人类文明的成果一笔抹杀。更何况还有那么多的喜欢“炳森隶”的人呢?还是那句老话,你可以说你不喜欢“炳森隶”,但你一味地说其不好,除了说明你还没有明白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的简单道理之外,还能说明什么呢?你也爱书法之美,我也爱书法之美。你我都有灵魂之光,只不过审美观点有异而已。刘炳森先生倾其毕生心血,酿成“炳森隶”的佳酿,你品不出,你不喜欢。这很正常。你说这佳酿不好,这让我想起一则中国民间传说的关于一老和尚讽刺一古代文人的趣话:“你一脑袋狗屎,自然看人家都是狗屎。你心中有佛,自然看人家如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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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炳森先生在学书过程中“屡遭辱骂,却屡获长进时”,曾求刻一方图章“詈我者师”,因为他深深地悟出了“不受折磨不成佛”的真理。并铭记“我本是天津北武清县的一介村农”,“只能是“只管耕耘,不问收获”。”正是这种对至善至美的追求,正是这完美人格的磨砺,才创造出这至善至美的“炳森隶”。宫先生虽按“詈我者师”的炳森先生美意,可为炳森先生师,也可为我师,不能悟出“炳森隶”之内涵,之至美,我只能为憾。条条大路通罗马。正是这条条大路,丰富了人类社会。也正是这条条大路,使得“炳森隶”通向了艺术的殿堂。宫先生无视刘炳森先生用自己的心血开出的大道,只认识自己的大道,只能令人悲哀。李鹤年先生读了我在〈中国书法〉杂志上发表的介绍他的书法的文章后,改称我为先生。我虽惭愧,但也为李老先生读懂我文章的更深一层的含义而高兴。中国好多终生做学问的学者,一辈子难跳出迂腐的圈子,实为憾事。牛角尖子钻到头,还是死路一条。书法家,艺术家,及其研究工作者,在做专业研究的同时,能悟出更深一层的道理,这是做学问的更高境界。也是把自己的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高度的必备条件。欧美人比我们悟出这一点早,所以他们成为了发达国家。而我们还有很多人没有悟出这一点,所以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艺术上我们不也在跟人家学吗?书画拍卖市场上的价格上扬,还不是经济发展的备注。我们成为发达国家之后,你才知道原来的看法多么狭隘,多么可怜。你不更新观念,你就永远不能明白我文章中的更深一层的含义。这是我与宫先生商榷的根本所在。也是我们讨论刘炳森先生创造的“炳森隶”对我们的最根本,也是最有意义的启示。观有形之形者,瞎。听有音之音者,聋。这古训今天仍应铭记。! w. D1 \+ [4 j2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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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先生,如有得罪,先抱歉了。文中所引言辞,仅是为了说明问题而已。对事不对人。我们的经历不同,所形成的世界观难免也不尽相同,看事情自然会有不同。仅以拙文在此再次求教于先生及诸位志士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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