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370|回复: 0

草人拙著:智慧的灯/第六章*第五节-2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9-17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五)五代十国佛教:随着唐王朝灭亡,中国进入五代十国时期。当时政治格局是:北方(江淮以北)先后建起梁、唐、晋、汉、周等五代政权;南方(江淮以南)群雄竟起,割土立国,先后出现十个小朝廷。大一统的中华帝国,再一次陷入分裂、混战的局面。
北方诸朝战事不停,连年掠杀,不仅造成赋役沉重,也给佛教设施带来严重破坏。不仅如此,北方诸朝对佛教普遍采取限制赏赐名僧和度僧人数的政策。对待佛教政策最为严厉的是公元951年郭威建国周后。广顺三年(公元953年),柴荣以开封尹兼功德使(功德使,是专管僧道,执掌出家、度牒、试经等事项官员)被封为晋王后,即诏废都城开封无名额僧尼寺庵58所。翌年,柴荣继位,为周世宗他对佛教则采取大规模压缩和限制的方针。公元955年发诏令:禁止私度僧尼,违者严惩;严禁“奴婢、奸人、细作、恶逆徒党、山林亡命、未获贼徒、负罪潜窜人等”出家;废除所有无敕额寺院,并不许再造任何寺院、兰若;同时鼓励僧尼还俗等;规定“僧尼俗士,自前多有舍身、烧臂、炼指…符禁左道…还魂坐化…妖幻之类…今后一律禁止。”而方内延儒学文章,修《通礼》、定《正乐》、议《刑统》等,他正是从儒家的政治理念和宗法伦理角度,整顿佛教教团的。周世宗对待佛教的政策和振兴儒家的举措,对宋代确立新的统治思想影响较大。
唐末五代,随着文化逐步向南方十国转移,佛教受到南方各国帝王的保护和支持,继续广泛传播。南方十国的佛教,以吴越、闽、南唐诸国为代表:
吴越诸王以杭州为中心,大力提倡佛教,使这一地区逐渐成为佛教的一大中心。吴越武肃王为了收罗才学异人,便吸引各地高僧来杭州。称“僧侣者通于术数,居两浙,大为武肃王所礼,谓之国师。”同时广建寺塔,“倍于九国”。
据说,吴越忠懿王在北方周世宗整饬佛教的同时曾制八万四千铜塔,塔内封藏《宝箧印陀罗尼经》刻印卷子,然后颁发境内。又以杭州为中心,兴建大型寺院数百,招揽全国佛教精英,其中突出的就有德韶、义寂、延寿等高僧。以杭州为中心的禅宗和以天台山为中心的天台宗相融合,构成了吴越佛教基本特点。
在当时,由于社会比较安定,生产得到发展,佛教的寺院经济也繁荣起来。而中唐以前南方禅师多隐遁于山林的状况,至此也有了明显的变化,其中部分转向都城闹市。
南方热衷奉佛的国家还有闽。闽太祖王审知待禅僧义存以师礼。义存禅师居闽讲法40余年,“四方之僧争趋法席者不可胜算矣”,使福州地区成为禅宗活动的重要基地。后王审知儿子王延钧继位,也信奉佛教,曾于后唐天成三年(公元928年)“度民二万为僧,由是闽中多僧”。
南唐诸国也不落后,据传南唐君臣也都信奉佛教。总之,吴越佛教对往后中国佛教影响最大的还是“三教合一”的提倡。“三教合一”,协调了自唐以来三教互争长短高低的纠葛,对开创宋代的“三教合一”说有着重要意义。
(六)隋唐五代译经事业:隋唐五代300年的译经事业,总体上远落后于隋前的300年。由于隋唐译事完全控制在国家手里,国家不许,民间难进行,因而所译的大多集中在宪宗之前。据《贞元录》统计,自隋开皇元年(公元581年)到唐贞元十六年(公元800年)的220年中,约有僧、俗译著者49人,共译出经籍传录491部2622卷,与南北朝的约170年中所译经籍比,卷数上还是多了些,但部类大为减少。隋唐的卷数多,是因为所分卷数份量多,如《大般若经》分成600卷,《大毗婆沙论》分成200卷,并且重译的多。隋唐所译典籍有两大特点:一是重译多;二是密教多。如玄奘大师,共译76部1347卷,其中重译的就有许多;还有不空大师,共译111部143卷,大多是密教典籍。
但须看到,唐代出的有些经论,如《圆觉经》《楞严经》等,以及南北朝后期出的《大乘起信论》等,这些经论对隋唐佛教的影响巨大,也代表了隋唐佛教理论发展方向;这些经论强调向自己内心探求成佛之路的修行实践,也为诸大宗派所接受。随着密教典籍译出,中国藏传正式创立,这也是隋唐佛教的另一个重大成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