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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中国佛教发展简说
第一节 佛教传入之前的宗教文化背景 佛教在两汉之际传入的时候,中国正处在封建社会早期发展阶段。这一阶段,中国已经形成自己的宗教和哲学理论: (一)“五帝”学说理论——五帝,即五大天帝:东方天帝叫太皋,也称青帝,属木,主春;南方天帝叫炎帝,也称赤帝,属火,主夏;西方天帝叫少皋,也称白帝,属金,主秋;北方天帝叫颛顼,也称黑帝,属水,主冬;再加上具有“土德”的黄帝。 春秋战国时,秦国就利用它来为自己称雄四方造舆论。《史记·封禅书》说秦襄公(公元前777年为侯)“居西垂,自以为主少皋之神,作祭坛,祠白帝”。战国吕不韦修《吕氏春秋》就吸收了崇仰“五帝”的宗教思想。尔后,皇帝自诩“真命天子”之说,就以这一宗教思想为依据。秦始皇在建立封建专制中央集权时,就利用这些学说来证明秦王朝统治的合法性和神圣性,他认为自己的统治是得到上天的委命,因而他也十分重视祭祀上帝。 (二)鬼与神的观念——佛教传入之前,中国史书上就有各种各样关于鬼的描述记载:知恩图报的鬼、记恨报仇的鬼,以及通过方术召唤死者魂魄等事例故事。当然,这种鬼魂观念与印度佛教讲到三恶道中的饿鬼观念有些不一样。但在佛教传入中国后,也逐渐不自觉地吸收了中国鬼魂的一些观念,且在一些佛事中也有所表现。 此外,在一些史书中还说,人可以与神发生神秘的“交感”而生圣人。如传说汉高祖刘邦,是由其母刘媪与神龙交感而生:“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通,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见《史记·高祖本纪》)。 中国古代也有灵魂与天帝交往的思想,还有精灵投胎的故事传说,但尚不具备古代印度那么系统地宣传轮回转世之因果报应的思想。 (三)神仙与方士思想——神仙之学派,始于我国战国时期。当时把掌握“道”(事物规则)的人物称作圣人、真人、神人。这些“神人”可以不食人间烟火,能凌空飞行,长生不老。《庄子·逍遥游》说藐姑射山有神人:“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风,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后来把这类所谓“圣人”、“真人”、“神人”,统称为“神仙”。 秦汉时期,这些神仙家们也被称为“方士”,认为他们掌有一种可以与鬼神往来的方术。秦始皇时有方士徐市、韩终、侯公、卢生,汉武帝时有方士李少君、栾大等,曾宣称:在勃海湾中有蓬莱、方丈、瀛洲三座神山,上面住着神仙,他们存有长生不老药;那里的宫殿是用黄金白银建成,禽兽全是白色的;这些神山普通人是无法到达的,一靠近岸边,神仙们就会没于水底,不让看见,风浪大时,还会把船掀翻。卢生曾对秦始皇说:“真人者,入水不濡、入火不热,凌云气,与天地久长”。 神仙思想与上帝及鬼神观念不同:以上帝为首的诸神一般都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某一方面的主宰者;而方士们讲的神仙都是在世外洞天过悠闲安逸、逍遥自在生活的,虽不轻易与人往来,但据称可与方士往来,如果有人按照方士的指导认真修炼,便可成仙。秦始皇曾多次派方士去勃海仙岛求仙寻药。至汉武帝时,武帝曾派方士入海求蓬莱神仙,并请方士着手炼丹药。 秦汉的神仙家与方士把登天成仙、长生不老当作修炼的最高目标;把祭灶、炼丹药,以及寻仙求药,当作达到成仙目标的几种成仙的途径。 (四)卜筮与占星术——“卜筮”是中国最古老的占问吉凶的方式,商周时就有大量文字记录。“卜”常用龟甲、兽骨进行占卜;“筮”是用蓍草进行占卜。当时统治者十分重视卜筮。 周朝时,朝廷就设有“太卜”和“占人”的官职,负责卜筮吉凶事宜。朝廷每逢重大内政、外事,都要向上帝和祖先占卜吉凶。 至春秋,各诸侯国也设专人主管卜筮。《周易》就是一种占卜的书,正是在当时盛行占卜的情况下完成的。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仍设立“太卜官”。“焚书坑儒”时,就特别规定医药、卜筮及种树的书不能焚。 到了汉代,汉因秦制,也设“太卜官”。吕后死后,丞相陈平、太尉等平定吕氏叛乱,派人迎代王作刘恒帝,刘恒犹豫不决,“卜之,兆得大横。占曰:‘大横庚庚,余为天王,夏启以光’。”占辞意思说:横纹(龟纹横正)吉利,应像夏启那样去继父为王。于是才决定入京继位。 占卜,当时不仅朝廷流行,民间也有把占卜当作职业的,并且被认作一种高尚的职业。武帝时,由于武帝迷信天地神鬼,曾收罗了大批占卜者,经常为他占卜吉凶。在东汉谶纬盛行的情况下,占卜术更加五花八门:有“遁甲”的,即利用天干占卜吉凶;有“逢占”的,即应人所问而占卜的;还有“孤虚”的,即利用天干地支搭配日辰占卜的;等等。 占星术是对一些罕见的天象,如对日食、月食、彗星、流星雨等,及五大行星运动中的顺行、逆行的复杂现象,作出与天下重大人事相关联的解释。认为各种天象是天帝意志的表现,是人事不可抗拒的,从而神秘的占星术与古老天文学便长期地交织在一起。在商周时候,利用“巫”、“祝”、“卜”,通过观测天象来占卜人事吉凶。东汉初出现的大量谶纬图书中,就有不少是讲星象占验的。《汉书·司马迁传》中说司马迁曾说:“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后汉书·天文志》虽然总结了天文科学的成就,但其中仍然包含着大量占星术的成分。 如果对占星术作归纳,大约有以下几种: 1、“日占”——日,即太阳。古人认为太阳代表世上一切阳性的东西;统治阶级则把它作为国君(皇帝)的象征。《唐开元占经》说:“夫明主之践位,群贤履职,天下和平,黎民康宁,则日丽扬其光曜。…日月不光,有亡国死王,不出五年…”等等。 2、“月占”——古人认为月亮代表世上一切阴性的东西;月亮天象也代表着臣、子、妇、弟等等人事关系。世上阴的方面的顺逆吉凶,也可以从月亮天象上表现出来。《灾异对》说:“臣行刑罚,执法不得其中,怨气盛,则月食。”《荆州占》道:“月食青色,人民多死者,五谷有伤,籴且大贵。”等等。 3、“五星占”——五星,指水星、金星、火星、木星、土星等。古人把五大行星不同运行的天象看作是天帝意志的表现。在汉代,还把五星看作是“五行”的精灵,是“五帝”的儿子。《荆州占》说:“五星者,五行之精也,五帝之子,天之使者…王者施恩布德,正直清虚,则五星顺度,出入应时,天下安宁;人君无德,信奸佞,退忠良,则五星逆行变色,出入不时,扬芒角怒,变为妖星,彗、孛、扫、天狗出…山崩、地震、川竭、雨血;众妖出,天下乱,为饥旱疾疫。”等等。 4、星变谴告——先秦以来,人们对于彗星、流星雨、新星等罕见天象出现,认为是大难临头的征兆。《唐开元占经》说:这些天象的出现“其状不同,为殃如一,期不过三月,必有破国乱君…余殃不尽,当为饥旱疾疫之灾”。 总之,在古占星家看来,日月星辰的出没及其天象的出现都是天帝的安排;一切天象都是天帝意志的表现,是天帝对世上最高统治者的谴告。但古代一些很有成就的天文家往往也就是占星家——这也是事实——所以,古代天文学著作中就有神秘的占星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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