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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鸿事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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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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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以下是高鸿先生本人关于那件事的说明。因他本人最近事情繁杂,故只将此帖贴到了《中国书法在线》,并嘱托我代为在其他网站转贴。我一时疏忽给忘了,今天注意到网友的追问才想起来,再此向大家请罪了,坚决下不为例,还望诸位谅解!
 楼主| 发表于 2005-5-2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高鸿事件”的说明!

              诚谢各位热心网友的必要说明
                                           高鸿
    承蒙各位网友的热心和关注,孩子现在已经康复。一直未来上网,先向大家请罪!
    对于那个“事件”,我说过一定会给大家有个交代,绝不能辜负朋友们这一番好心。但一直以来,实在是身心俱疲:孩子的事之后,我的身体渐差,前段时间又做了胆结石手术,现在眼疾未愈,仍不能于强光下执刀刻印,对于使用电脑也不得不减少;另外,网络的“魔力”实在太大,我一上网,依然“心有余悸”,此事毕竟因我而起,但于此事我至今尚理不清个头绪,暗处之人也至今没再现身。所以所谓的交代也只还是我的“片面之言”而已。
    首先,因为本人身体的原因,一直没有将答应的印章送到各位手中,心中委实焦急!如果大家能够理解和体谅,容我休养一段时间再刻好奉上,或能够以我的墨梅作品代为酬谢,鄙人将感激不尽!对于各位朋友的爱心和善举,决不仅仅是拙作可以报偿的,我会永远铭记在心!
    再有,虽是“片面之言”,我还是不得不再次申明,希望大家能够相信我还不至于以自己的骨肉和艺术生命来这里“行骗”吧!现在事已过去,好在“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不会就此脱离网络,更不会就此脱离艺术界。对于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我实在没有那个体力和精力再来争辩,时间会证明一切。
    最后,再次感谢朋友们的爱心善举!我今后的上网时间可能会减少,希望大家理解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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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高鸿事件”的说明!

高老早说一下就好了。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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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2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高鸿事件”的说明!

我还转贴到了《中国书画论坛》和《中国书法论坛》,不知道其他论坛是否有网友有此疑问。若哪位好心的网友发现了,请代为转贴,我再此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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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5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高鸿事件”的说明!

不知具体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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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5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高鸿事件”的说明!

下面引用由纪伟2005/05/05 03:15pm 发表的内容:
不知具体怎么回事
不知您具体的疑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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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5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高鸿事件”的说明!

这个帖子我看过了,我相信搞书法的人都是善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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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4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高鸿事件”的说明!

都是贫穷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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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5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高鸿事件”的说明!

从"林缘堂堂主"以及高鸿的"诚谢各位热心网友的必要说明",细细读来,更让人觉得有很大的欺骗性!首先,关于高鸿事件在书法网已是众人皆知的事情,作为版主的"林缘堂堂主"也不是三岁小孩,高先生既然把这么“重大的”事情交给你,你却“一时疏忽给忘了,今天注意到网友的追问才想起来...”我想如果网友们要是不追问的话,你可能还会继续“疏忽”,再者书法网要是不对高鸿事件进行处理的话,我想你也可能继续“疏忽”。堂主说“坚决下不为例”!我看也不会有下一次了。同时从堂主所编高鸿的"诚谢各位热心网友的必要说明"一文,实在站不住脚,我想大家看了不少关于高鸿的事以及羽一先生和高鸿的谈话一文,要想写出这么一篇很是拙劣的“证明”文章,实在是小菜一碟!不论堂主是何用心,我想广大社员可要千万擦亮双眼,不要被如此假象再次蒙骗!羽一和我专门谈过此事,我本来一直在研究,也很久不在网上发言了,上网时间也少,看到这些狗尾续貂的事感到很是气愤!我相信许许多多的人尽管表面没说,但心里肯定会有所指(责),那种当了婊子还想立个好牌房,实在让人憎鄙!中国很大,各种各样的英男俊女多得很!并没像李林辅所说,“人才都到了庙堂上”!中国缺少了谁,照样转得很好!中国书法缺少了谁,也会照样转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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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5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高鸿事件”的说明!

一直比较关注烟雨楼先生,对于先生的正义感和思辩性思维很是赞赏!
现做说明如下:
一、此帖确系高先生本人所写,同一帖子最早在《中国书法在线》帖出:
    http://www.zgsf.com.cn/cgi-bin/topic.cgi?forum=64&topic=925&show=0
    先生可以查看,该不会认为这个沐喜堂也是我所扮吧?
二、我与高先生也是网上相识,只是相信其为人、理解其处境,顾而代为转帖,以尽 作为朋友的一点微薄之力。若说我有其他企图,先生可实在是冤枉我了。我在网上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认识我的朋友应该知道我的为人。
三、我说“下不为例”确实是有些多余了,经此一事,我想很多人对于网络都如高先生般“心有余悸”了吧?!我是如何“疏忽”的都罢,总之是不会有下一次了。大家信与不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不能强求,只是尽自己最大努力把我想说的话说清楚而已,先生依然不信,我也没有办法,或者您能提出什么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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