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1123|回复: 0

刀下留情——众生相皆为我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8-24 07: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众生相皆为我相】
书友转了个关于“七旬老人3年用去二十多万参与各类书法展”的链接过来,我打开浏览一遍,发现这已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惯用的套路了,虽不以为意,也回了几句:
这老人以行动(投稿120多次)来证明自己——我有钱!我喜欢!!我任性!!!
还有些参加国展的,每次写上一箱墨汁数刀宣纸的同时,又参加上面的临阵磨枪班,一次所费数千上万,不少人最后连泡都没冒一个,而这老人捧回一大堆证书呢!
总而言之,心好唔怕骨头贱,除非主办方违法,余者不议。
文中称“懂行的,只看你字,不看你证书”,是否也可以这么理解:不懂行的,只看你的证书,不看你的字。如此一来,说不定有些人凭证书赚了大钱呢。自家无用之物,在别人手中可能大放异彩,个中是非,谁能说得清呢?
所谓众生相皆为我相,试问有谁不希望自己的付出获得他人认可呢?只是各自所走的道路不同、遭遇不同而已。梵高生前恐怕也为出名努力过,亦付出过不少,结果是肉包子打狗。这不是水平高低的问题,而是具有普遍性的希望获得他人认可的问题。
“被骗”一词在未证明主办方违法的情况下,不宜用在标题上。
写了以上的话后,奏刀制“众生相皆为我相”以记。
2018.8.24
mmexport1535065589050.jp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