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31293|回复: 82

【著名书法家李刚田先生5月10日下午3点至5点将作客书法网在线交流】(增加最新动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4-30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著名书法家李刚田先生将作客书法网,走进"书艺公社",和广大的社员在网上面对面进行交流和沟通,现特公告如下事宜:

请公社各位总版,斑竹,广大社员网友大家注意:
一:请先准备好希望与李刚田先生交流和沟通好的话题及问题
·由于有时间上的约束,保证沟通的高效,有准备的提问和解答问题都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保证一次高水准的沟通和交流必须的前提之一,如何准备出高水准的交流话题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本次"走进书艺公社"成功程度,期望大家能够认真对待!

二:将准备好的交流话题或问题,发表在本帖的后面,将由"书法网"编辑成"话题清单"呈送给李刚田先生以做回答和交流的准备
·为了保证回答和交流的水准,经"书法网"与李刚田先生讨论后决定以上述方式来进行本次的交流是有必要的,当然并不是由此而限定在交流的实际过程中不再接受新话题,而是以为主体构成交流的主体。

三:优秀的话题和问题以及在交流过程显现出高水准和素养的社员将获得由"书法网"提供的纪念品一份.
·优秀话题或问题的评选将在提交最终确定的"话题清单"后由书法网和斑竹会议评选决定
·优秀交流社员将在整个活动结束后由书法网和斑竹会议评选决定

四:在最终确定本次交流活动的时间后,请广大社员一定要准时和积极的参加交流,但也务必提醒在提问和交流的过程中注意行文和用词的礼貌和文明,一旦发现有违反者将被禁止发言等处理!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书法网期望有更多的社员能够参与这次交流中来!


书法网
书艺公社
2005.4.30


【热烈祝贺李刚田先生个人主页落户书法网】
http://www.shufa.org/ligangtian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发表于 2006-4-30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欢迎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06-4-30 12:26
好啊!书法网看来又要启动新的在线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06-4-30 13:07
要好好想几个问题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30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in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30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30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30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李老师,您好。有幸得到您最近印行的《李刚田书法篆刻》一书,也在网络上看过薛明辉先生对您的专访,深为先生独树一格的书法篆刻艺术所折服,也为您平实而深邃的话语所感慨。我想请问您两个问题:
一、您的书法风格是在长期临习过程中自然逐步形成的还是您有所偏好而选择了这种风格?
二、您对年轻人学习书法篆刻有什么忠告?
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30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刚田老师,您好!
   我对徐青藤非常敬佩,他说,“高书不入俗眼,入俗眼者非高书。然此言亦可与知者道,难与俗人言也。”我认为这句话很对。
   启功老师说,书法要走雅俗共赏之路。
   你对这两位高人的观点是怎么理解的?书法艺术发展到现在,你认为最大的不足是什么?
   谢谢。

     河南南阳淅川人  箫嘉伟 敬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30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李老师,我就不再添乱了。

祝沟通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