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凡报名参加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请于2014年12月19日上午7:30至12月20日中午12:00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和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到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排队报名,报名时所持身份证要与普通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时一致。 2、为保证报名工作有序进行,避免报名考生过于集中,报名时间分地区做如下安排,请各位考生尽量按时间段分地区进行报名,考场及专业考号的分配由电脑随机生成,与报名次序无关。 2014年12月19日上午08:00-12:00 兰州 陇南 白银 嘉峪关 东风场区 2014年12月19日下午13:30-18:00 天水 庆阳 金昌 平凉 甘南 2014年12月20日上午08:00-12:00 定西 临夏 武威 张掖 酒泉 3、请各位考生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自觉排队,遵守报名现场秩序。考试费180元,请各位考生自备零钱。报名时将为每位考生打印《报名登记表》,请仔细核对相关信息,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4、报名结束后,请各位考生保管好自己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并随身携带,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含唐卡) | | 素描/唐卡线描 (满分100分) | | 速写/唐卡图案速写(满分100分) | | 色彩/唐卡色彩(满分100分) | |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 | | 临帖(满分100分) | | 创作(满分100分) | | 总分计算办法:总分=(临帖成绩×60%+创作成绩×40%)×3 |
2、考生成绩通知单由考生所在县(区)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下发,请考生于成绩公布后领取。 三、考试纪律及要求 1、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考前30分钟考生凭艺术类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严禁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夹在画夹上方,以便监考教师、身份核查人员检查。 3、考生拿到试卷后,请仔细核对试卷条码右下角斜线下明号是否与《报名登记表》上专业考号一致、条码涂层是否完整,如有问题,请立即向监考老师举手示意并更正;如核对无误,听到开考哨声后方可答卷。 4、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临时休息时,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5、考生交卷后须立即离开考试区,不得再入考场或在考场附近逗留;考生不得在考卷上签名或作任何标记,不准使用定画液,违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6、色彩、书法考试时考生须带足洗笔水,不得在考场内、外乱泼脏水。 7、考生须保护好试卷条形码,不得剥离、损坏和涂改,不得刮开号码涂层,否则以考试作弊处理。横画时将条码放在试卷左下角,竖画时将条码放在试卷右下角。 8、考生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以及照相工具进入考场,如有带入须关闭后装入手机袋并上交;在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有使用通讯或照相工具者,无论何种原因,均按考试作弊处理。 9、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老师等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老师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10、对考试过程存在夹带、给别人改画、替考、使用通讯或照相工具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除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四、违纪举报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考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若发现任何主、监考教师、工作人员、考生及考生家长等有作弊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或向考生收取除考试费以外的其它费用,请及时向省招办及学校纪委举报。举报电话如下: 1、甘肃省招生办公室宣传信访科:0931-8106751 0931-8440720 2、西北师范大学纪委:0931-7971609 3、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0931-7971922 4、西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办公室:0931-7975006
五、考场分布 请各位考生报名后,提前了解考场地点。知行学院考点考生请乘车至水挂庄桥下车,北行约400米即到。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考点考生请乘车至铝厂家属区下车,北行约400米即到。考务组在报名点设有各考点教学楼分布方位示意简图,请认真查看(参见下图)。 报名及考点示意图如下: 特别提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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