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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论坛目前暂定的积分增减策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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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2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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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暂定的积分增减策略公示如下:

发主题(+) 10
回复(+) 1
加精华(+) 20
上传附件(+) 0
发短消息(-) 1
搜索(-) 1
访问推广(+) 100
注册推广(+) 100

特此告知!


说明:
发主题(+) 作者发新主题增加的积分数,如果该主题被删除,作者积分也会按此标准相应减少
回复(+) 作者发新回复增加的积分数,如果该回复被删除,作者积分也会按此标准相应减少
加精华(+) 主题被加入精华时单位级别作者增加的积分数(根据精华级别乘以1~3),如果该主题被移除精华,作者积分也会按此标准相应减少
上传附件(+) 用户每上传一个附件增加的积分数,如果该附件被删除,发布者积分也会按此标准相应减少
下载附件(-) 用户每下载一个附件扣除的积分数。注意: 如果允许游客组下载附件,本策略将可能被绕过
发短消息(-) 用户每发送一条短消息扣除的积分数
搜索(-) 用户每进行一次帖子搜索或短消息搜索扣除的积分数
访问推广(+) 访问者通过用户提供的推广链接(如 index.php?fromuid=1、?fromuser=username)访问论坛,推广人所得的积分数
注册推广(+) 访问者通过用户提供的推广链接(如 register.php?fromuid=2、?fromuser=username)访问论坛并注册新会员,推广人所得的积分数




附:
您如果当前是“论坛乞丐”,您可以通过使用您个人控制面板里面的:"交易积分",简单的说就是其他用户转帐积分给您,以销掉负分,获得查阅帖子的资格!

目前的交易积分设置
积分交易税:0.2
转账最低余额:30
兑换最低余额:30

特此说明!
发表于 2006-3-22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了,勤劳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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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2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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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2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我试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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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3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又变了,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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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3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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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3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我想想,是否明白,别整错了,闹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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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4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积分少得可怜:(((
而且,昨天看有100多分,今天看,只有几十分了,晕……

[ 本帖最后由 雨悦 于 2006-3-24 12: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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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24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雨悦 于 2006-3-24 12:03 发表
我的积分少得可怜:(((
而且,昨天看有100多分,今天看,只有几十分了,晕……


呵呵!还要调整!请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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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4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勤劳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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