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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羽一先生

《书艺公社版主须知》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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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6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公社版主须知》草稿

下面引用由狂草王2004/05/26 10:07am 发表的内容:
13K兄说得对
应该建立斑竹地进出机制
多少时间不在论坛发言
取消斑竹头衔
...
反对!
本人这段时间由于工作繁忙未能经常在网上发帖,但是可以说几乎每天都会上来浏览新帖,扪心自问,是爱书法、爱公社的,想来也应能得到大家的原谅。
关于第9条规定,我认为如果真的要考核,也不能仅由版主、总版主参与,而应该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实行民主决策、评估机制,由公社的所有社员共同投票。投票唱票机制应该公开、透明,让大家都能知道,都能来关注,而且应该事先通知各位待考核的版主、总版主。既然承认版主与普通社员是平等的,那为什么在执行评估、考核的时候又要作如此的区分呢?有什么理论上或者实践上的必要?“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公共的事务当由公众来决定。正如kkk9k兄所说的“有些人真的不怎么样,但也搞了个板主当当”,老总们“收过什么好处”?希望公社不要变成了某些人打压异己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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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6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公社版主须知》草稿

下面引用由羽一先生2004/05/25 10:29pm 发表的内容:
“版主与一般成员之间一律平等。对书艺水准较低的网友,版主应热情鼓励,携手并进,不得歧视。”
    如何?
我看这一条表述上不是太妥当。
人生而平等。互相尊重是理所当然的。毛主席说:“为人民服务。。。高低贵贱。。”
加上一个“书艺水平,不得歧视”,反而有此地无银的嫌疑。
水平有差异没有关系。保持一个“若要别人尊重你,先尊重别人”的基本态度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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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6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公社版主须知》草稿

楼上两位所言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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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5-26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公社版主须知》草稿

[这个贴子最后由羽一先生在 2004/05/26 10:58pm 第 2 次编辑]

    版主的素质从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网站的素质!!!
    网站要生存下去,就必须有一批出色的版主“当家”!
    鉴于其它网站的兴衰始末,搞一个版主条例很有必要。
    此“须知”以突出版主整体素质,强调工作态度为主,目的还是为了保持网站兴旺。
    以上“映雪”与“W”两位说的有理。我认为:
    1:“工作态度”是在明处,人人皆能看见的;有实际情况也不可避免,怎样处理好呢?条文必须要有,否则无章可寻,怎么来规范呢?
    2:网站上人与人的关系不是那么简单的,以往、如今都有事例可见,所以必须要处理好这个问题。已有人提出来了,故要认真对待。有关条文用词可作修改。
   还请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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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5-26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公社版主须知》草稿

    因“映雪”与W两位提出各自看法,故结合他们的意见,对第8、9条作出修正,请关注并继续提出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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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0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公社版主须知》草稿

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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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0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公社版主须知》草稿

下面引用由映雪斋主2004/05/26 12:32pm 发表的内容:
反对!
本人这段时间由于工作繁忙未能经常在网上发帖,但是可以说几乎每天都会上来浏览新帖,扪心自问,是爱书法、爱公社的,想来也应能得到大家的原谅。
关于第9条规定,我认为如果真的要考核,也不能仅由版主 ...
干吗这么认真呢?当不当版主有什么关系呢?
只要自己是尽力了……,重在参与么…… :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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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公社版主须知》草稿

励精图治,正气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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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5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公社版主须知》草稿

[这个贴子最后由艾萧盛椒兰少在 2004/06/06 09:03am 第 1 次编辑]

坛主安在???!
为何不表态???!!
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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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10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公社版主须知》草稿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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