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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书协选拔“一百名有发展潜能的中青年书法优秀人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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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2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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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网站编辑 于 2013-2-22 14:33 编辑

关于选拔“一百名有发展潜能的
中青年书法优秀人才”的通知







各市、县(区)书法家协会,省直书画家协会:


        为落实《安徽省百千万中青年书法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根据省书协主席团研究的意见,

决定启动“一百名有发展潜能的中青年书法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拔人数:100人。

二、 选拔条件:见《实施方案》

三、 选拔原则:
1、各市(省直)书协推荐与自愿申报、公开选拔相结合。
2、优中选优。

四、 选拔方式:
1、每个市各推荐2人,推荐对象必须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其余实行自愿申报,公开选拔。
2、 省书协成立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由办公室对各市(省直)书协上报人选提出资格审查意见后,报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自愿申报人员进行

资格审查并提出评审意见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

五、 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3月20日。

六、 评审机构名单:
1、评审委员会:张学群(主任)、吴雪(常务副主任)、王亚洲、方茂鸿、韦斯琴、刘廷龙、许云瑞、余国松、李士杰、张兆玉、张宇、桂雍、傅爱国


2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成员:王亚洲(主任)、史培刚(常务副主任)、凌斌、刘重秋、石海松。

七、 提交申报材料:
1、 填写《一百名有发展潜能的中青年书法优秀人才申报表》;
2、 提供身份证、会员证、参展(获奖)证书复印件和2寸免冠照片2张。
3、 提供近期创作的书法作品2件(不同书体,形式不限,用后退回)。

八、具体培养计划根据《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九、联系方式:
1、联系和收件人:史培刚     石海松
2、电话:055162888192
3、通信地址:合肥市芜湖路168号同济大厦609室。邮编:230001

                          安徽省书法家协会
                          二00三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一、《安徽省百千万中青年书法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二、《一百名有发展潜能的中青年书法优秀人才申报表》。


点击下载: 申报表.rar (16.31 KB, 下载次数: 606)




    安徽省"百千万中青年书法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安徽省书法家协会





       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保障是推动事业发展的第一保障。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书法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书法新"皖军",促进书法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安徽省百千万中青年书法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安徽文化强省战略需要,按照融入崛起、打造皖军、开拓创新、服务发展的基本原则,以高端书法人才开发为引领,以整体性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大对优秀中青年书法人才集聚和培养力度,努力推出一批书法优秀人才,为推动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更大贡献。
     安徽省百千万中青年书法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重点培养一百名富发展潜能的中青年书法优秀人才;一千名富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书法创作骨干队伍;一万名富有培养潜质的书法后备力量。
     

二、范围、对象和条件
     1、选拔范围:"工程"人选主要在省、市、县书协会员中选拔,其他协会组织中符合条件的,也可以选拔。
     2、选拔对象:具有一定书法艺术修养,有培养潜力,在国家、省、市、县(区)各级书法展览比赛中获奖、入展、入选的中青年书法人才。
     3、选拔条件:政治、思想、品德过硬;学风朴实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本人自愿。
     其中一百名富有发展潜能的中青年书法优秀人才的选拔,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须入展中国书协主办的各类展览一次以上。
     


三、选拔和管理
     (一)、 一百名有发展潜能的中青年书法优秀人才的选拔,采取市书协推荐和公开选拔相结合的方式。
     1、市书协推荐。各市书协根据本地书法人才情况,按照选拔条件,积极向省书协推荐,应注意推荐近几年参加过中国书协举办的展览,有创作激情和创作活力的中青年书法人才。
     2、公开选拔。省书协通过一定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选。
     3、省书协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和公开征选作者进行评审后,报"工程"领导小组批准确定。
     4、公布入选名单,颁发<"安徽省百千万中青年书法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书法优秀人才"入选证书>。
     5、各市推荐人选落选的,作为富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书法创作骨干队伍人选。
     (二)、一千名左右富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书法创作骨干队伍的选拔,由省书协和各市书协共同负责。
     1、省书协根据各市省书协会员基数等确定分配数额。
     2、各市书协根据分配数额,通过一定方式确定人选建议名单后报省书协。
     3、省书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人选名单后报领导小组确定,并发文公布。
     4、颁发<"安徽省百千万中青年书法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书法创作骨干"入选证书>。
    (三)、 一万名有培养潜质的书法后备力量,由各市书协根据省书协下达的参考数额自行确定。
    1、省书协根据人选总量等情况下达参考数额。
    2、各市书协按照一定方式确定具体名单。
    3、各市书协将确定的名单上报省书协。
    4、省书协进行汇总通报。
    建立"百千万中青年书法人才培养工程"信息库,加强对"工程"人才的管理。一百名富有发展潜能的中青年优秀书法人才的管理主要由省书协负责,建立管理档案,各市书协协助;一千名富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书法创作骨干队伍由省书协和各市书协共同管理,分别建立管理挡案;一万名富有培养潜质的书法后备力量由各市、县(区)书协管理,并分别建立档案。
     

四、培养措施
     1、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类型各个层面的培训班开展强化培训。
     2、鼓励和支持"工程"人选通过竞争承担省、市、县部门的重大书法创作、科研、出版、教学等工程项目。
     3、通过各种形式对"工程"人选予以重点宣传推介。
     4、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工程"人选开展省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5、根据"工程"目标任务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荐"工程"人选到高校和知名艺术机构参加研修。
     6、加强"工程"人选为核心的人才群体建设。启动重点"工程"人选工作室制度,建立以高校和培训机构为依托的若干培训基地,形成一批具有专业优势、能力互补、创作能力强的优秀书法人才群体。
     7、积极创造条件,为"工程"人才个人展览、作品出版、学术交流等提供支持。
     8、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积极帮助"工程"人才解决其他与培养工程内容有关的实际困难。
     除以上措施外,省书协拟对一百名富有发展潜能的优秀书法人才采取以下具体培养措施。
     1、举办持续性专题培训班,强化创作培训。
     2、适时进行专题性宣传,举办作品展览,加强宣传推介。
     3、组织撰写创作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提升理论思考能力,并适时编印专辑。
     4、下达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各类展览任务,对成绩突出的进行专项奖励。
     5、积极牵线搭桥,为参加各类高研班、进修班等创造条件。
     6、省书协举办的各类展览和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工作情况,争取上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充分认识"工程"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具体实施工作的领导。省书协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程"实施的具体工作。各市书协可视情成立相应的组织。
     2、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形成省、市、县(区)上下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合力。要分层次多方式落实"工程"人才的培养措施,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完善推进机制。根据培养目标要求,省书协重点抓好一百名富有发展潜能的书法优秀人才的培养工作,省、市书协共同做好一千名富有培养潜力的书法创作骨干的培养工作,市、县(区)书协共同承担一万名富有培养潜质的书法后备力量的培养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出台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培养措施。
     3、营造浓厚氛围。省书协把"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对市、县书协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特别突出的给予专项表彰激励。各市书协每年年终要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总结,并报省书协,对成绩突出的,省书协在年度会议上予以表扬。要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对"工程"实施及"工程"人才进行宣传,努力形成尊重人才、鼓励冒尖的良好氛围。
     4、整合各种资源。挖掘整合各种资源,助力"工程"实施。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工程"实施中来,善于借力推动。多方筹措资金,创造各种条件,努力为"工程"实施提供保障。


发表于 2013-2-22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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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2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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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工程就要造福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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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3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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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3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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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4 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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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4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1_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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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祝福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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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6 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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