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1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1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12931|回复: 0

大爱妈祖——首届中华“妈祖杯”全国书法篆刻大展征稿启事 “转自中国书协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12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大爱妈祖——首届中华“妈祖杯”全国书法篆刻大展征稿启事
   

大爱妈祖——首届中华“妈祖杯”全国书法篆刻大展

征稿启事

    为继承弘扬妈祖文化和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奖掖当代书法作者,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大爱妈祖——首届中华“妈祖杯”全国书法篆刻大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


北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中华妈祖文化交流协会


万好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莆田市北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大爱妈祖——首届中华“妈祖杯”全国书法篆刻大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共同组成。

    大爱妈祖——首届中华“妈祖杯”全国书法篆刻大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进行评选工作。

三、作品


1
、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横竖不限(包括册页、长卷),不收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
、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2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4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请务必在作品背面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手机号码、常用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4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35月份在福建省莆田市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2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大爱妈祖——中华妈祖文化书法篆刻大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33 31 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学园中街妈祖文化研究院懿明楼中华“妈祖杯”全国书法篆刻大展组委会

邮码: 351100

电话: 0594-2738161
2738171

联系人:
徐建成
翁爱珊

手机:15205922222
18805045005

E-mail zhmzsfdz@163.com

邮局汇款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学园中街妈祖文化研究院中华“妈祖杯”全国书法篆刻大展组委会

邮码: 351100

收款人:
徐建成

联系电话: 0594-2738161
15205922222

九、大爱妈祖——首届中华“妈祖杯”全国书法篆刻大展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
、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2
11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