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小品《两毛钱一脚》终于因为马未都的跟央视叫板,要求支付15万作品许可使用费而临时撤下。一个发人深省、笑料迭出的小品最终没能跟全国人民见面,很多人为之惋惜。人们大都支持马先生要求尊重著作人权利的做法,当然也有人迁怒于马未都先生。我倒觉得,我们真的应该为马未都先生叫好! 小品《两毛钱一脚》的创意,来源于马未都首发于2008年8月14日新浪博客上的一篇文章。该文收入2009年2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马未都说·车上篇》,名为《量力而行》。“在阿克苏,我路过一片杏树林,满树大白杏,构成一副奇异景观。”“杏树下坐着一维族老汉,身边有几个铁皮桶,我诧异地问他:‘杏多少钱一斤?’老汉说:‘两毛钱一脚。’我当时还诧异两毛钱是两角,怎么是一角(脚)呢,当我弄清两毛钱允许向杏树踹一脚时,我惊喜天下有这样让人兴奋的买卖。我给了老汉两毛钱,拎起一支桶,走向杏林深处。杏树大小不一,我选择一棵硕大无朋,枝头低垂的杏树,铆足了劲儿,背过身像马尥蹶子一样,猛踹杏树,脚腕子都快肿了,结果是一颗杏未落;我刚想再接着踹,老汉说:‘再交两毛!’我一下子就老实了,选择了一棵细弱的小树,不轻不重地踹了一下,掉下的杏也捡了半桶。那天杏林告诉我,凡事不能太贪心,要量力而行。” 这篇散文给了黄宏及其创作者张振彬很多灵感,于是衍生出小品《两毛钱一脚》。马未都此前对作品被改编使用一无所知,后经朋友提醒找到央视,才知道央视使用的是刊载在2009年11月上海《故事会》上一篇署名陈志宏的抄袭之作。春晚剧组工作人员表示,陈志宏愿意共同署名,这种态度令马未都很不满,“我不追究抄袭是我大度,不能‘共同署名’,他可以在改编里署名。谁知剧组回应:‘你理解错了,改编另有别人。’”气愤的马未都在博客中表示,“我原来的想法是,为了全国人民,我可以不要一分钱让他们改编。但有了一些不愉快的经历后,我决定在合约中要求15万元的作品许可使用费,这笔钱如剧组支付给我,我将悉数捐出。”
经过反复磋商,春晚剧组已同意支付这笔费用,谁知波澜又起。马未都在博客中写道:“有电话通知助手说:‘很抱歉,节目(《两毛钱一脚》)撤下来了,给马先生添了麻烦,表示歉意。’”
有知情人士透露,极有可能是因为央视不愿意开这个口子。央视多牛啊,许多人上杆子爬还来不及呢,还要给你那么多费用!从这个事件可以反映出强势的新闻媒体对作者著作权极不重视的现状。
马先生对此事态度相当明朗,声明可谓掷地有声:“合约是双方自愿的事情,在任何一方未签字的情况下都可以反悔。此合约说签后又不签也是尊重作者权益的表现。撤下排练许久、众多人辛苦的节目,虽是参与者的损失,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进步。”“一个个人、一个团体乃至一个国家的进步,实际上有赖于全民的努力,这种努力不在大小,而在于坚持。”
好一个“在于坚持”!假如人人都能像马先生这样主张自己的权利,保持自己的尊严,中国的文人才能活的像个人样!
马先生,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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