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1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1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5049|回复: 18

[转帖] 书法临摹--浅谈如何入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5-15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书法临摹--浅谈如何入帖
                                                  三痴
   我们学习书法都是先通过临摹开始的,而临摹的目的是要尽快地深入进去以吸收法帖里的东西------即入帖,之后才能上升到创作------即出帖。不妨说:入帖等于继承,出帖就是创新。
   无可非议,唯先有了继承才能谈及创作,继承的东西就是创作的源泉,而入帖过程中的步骤与方法就决定你继承的多少了。有的人不断变换临摹方法,不断深入吸收,促使能很快入贴;也有大多数人长期以一种临摹方法持耗之,始终停留在对临这一步上,尚不能背临,如此是很难或很慢入帖的。基于此,为了广大书友在临摹之中能收到更好的效果,愚不揣浅见,谈谈有关入贴过程中的些许体会,供同道们参考。
记得有人把入帖的过程总结为读、临、背、核、用五个阶段。我认为是很科学的。读就是读帖,读帖是对法帖的用笔、结体、章法等方面在思想上进行分析认识,为临摹作好事前准备;临就是临帖,临帖时,根据读帖的认识,进行依样画葫芦,越像越好,临写的步骤要求先专后博,写时要一笔而成,尽可能写出笔势来;背就是是背临,就像背唐诗宋词一样,通过记忆,不看法帖,把法帖背着写出来,多背几次,容易使学的东西牢固,实际上这个背临也是属于临帖的方法之一,而且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核就是核对,把照着临写的或背临的同法帖进行核对比较,找出差距,分析原因,以便再次临习时改正过来,这个核对,实际上属于读帖范围;用就是使用,把临帖中学到的东西在实践只进行运用。通过反复的临摹比较,就像孙过庭所说的那样“察之者尚精,拟之者贵似”,最后达到形神兼备的地步,就称得上入帖了,
   事实证明,无论你下了多大的工夫去临摹,要达到真正的形神兼备是办不到的,除非用照相或复印的手段。郑板桥说“非不欲全,实不能全,亦不必全也。”就是这个道理。实践中不是有的人写了一辈子的王、赵字,兰亭不知临了多少遍,还是写不出神采来吗!写其它字也是一样,结果写到死都仍在古人脚下盘泥。这样说并非是反对下苦工学习,而是反对只下死工夫,主张学习时头脑要灵活些。在临摹古人法书时,除了做到上述的读、临、背、核、用几个阶段外,关键要做到“通”的程度,即是吴昌硕所说的“贵能深造求其通”。
  何谓“通”,“通”就是要先专后博,逐渐认识、掌握书法用笔、结体、章法的一般规律,和各体(包括各种风格)的特点。了解书法艺术的发展过程和师承关系,善篆、隶、楷、行、草诸体,不一定各体俱精,但必须各体俱能,学习古人书法时,可以选择从一点或两三点突破,逐渐深入发展,不要陷在一家一派书体中不能自拔。如果达到这些就可以算是“通”了。也算真正的入帖了。而且也为出帖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转载自中国书法江湖
  
发表于 2005-5-15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 书法临摹--浅谈如何入帖

谢谢!受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26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26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29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5-1 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5-1 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5-1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5-1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太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5-5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一得版主,受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