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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墨乐之韵——李斌权音乐书法研究》一书答刘正成等人之质疑 ■傅德锋
题记:其实音乐书法并不可怕,我们为其编撰一部讨论性的音乐书法专注也不可怕,甚至书法与音乐的结合也不可怕,可怕的反倒是书法与钱权合流之下的暗箱操作式的结合,可怕的是书法界话语霸权者的“强强结合,以最最学术的名义,干着蒙蔽和坑害书法人与书法的勾当。曾经数十万上百万乃至上千万的专项资金用于所谓的书法展览,获利的不过是其中的一小撮人而已!中国书法的社会形象并没有提升多少!也没有在国际上产生什么大的影响。书法界那些真正的“皇帝的新衣”还少吗?反倒是李斌权,以个人的能力和名义,一次又一次把书法推向了国际舞台。当伦敦奥运会上,李斌权再次展示中国书法的现场表演之时,当国内外观众面对音乐书法表演会欢呼雷动进而对中国书法艺术心存敬畏的时候,那些躲在阴暗角落里,抱着不可告人的目的,穿着各式马甲絮絮叨叨喋喋不休地贬损音乐书法的人,你们认为你们自己真的是在捍卫中国书法的尊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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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著本书的目的 0 w6 u; b$ x4 `, w d
拙编(与朱中原合作)《墨乐之韵——李斌权音乐书法研究》一书近日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之后,我将出版消息在各大书法网站上发布,网上反应可谓见仁见智,褒贬不一。平心而论,李斌权“音乐书法”作为近年来一个比较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一个特殊现象,的确在相当范围内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我们编著这么一本书的最终目的,无非是出于如何正确看待这一特殊文化现象和“新生事物”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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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音乐书法的定位和看法,我在本书的理论阐释部分曾有这样的论述: 其实,关于“音乐书法”这个概念并不是由李斌权先生专门提出,而是由于他于近年以来举办了一系列的音乐与书法结合起来的现场表演会之后,引起极大轰动。观众朋友们认为,这种将音乐与书法互相组合,融会贯通的独特表现形式能够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出于将此种表现形式与其它音乐演唱会和书法现场表演相互区别之目的,顺其自然地将此称之为“音乐书法”,因此也就产生了这么一个特殊的概念。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和李斌权先生的一次交谈当中曾专门问及,李先生的回答与此十分一致。他说,音乐书法是大家对他的书法表演形式的一种有针对性的称谓,不一定很准确,但既然人们都已经这么说了,那就只好随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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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音乐书法这一概念从学理上来讲,容易造成理解上的错误,以为书法出现了一种新的流派。其实不然,音乐书法并非是一种新的学术意义上的书法流派,而是因为书法与音乐的结合,为书法找到了一种新的表达方式。李斌权的可贵之处在于,他用非常传统的草书风格来和各种类型各种风格的音乐作品结合在一起,均能够达到一种水乳交融的奇妙状态。为从形式上和内在原理上进一步打通传统书法与现代音乐提供了可能。而且,他自始至终绝对没有把音乐书法流域街头杂耍式的表演,而是定位在了权威、高级、大型的特定殿堂演出。演出场所的高标准、高定位,对于音乐书法的迅速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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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音乐书法并不是创造出了新的书法流派,而是为书法找到了一种新的表达形式和表现场所,那么音乐书法也就面临着很多需要不断解决的实际问题,很有必要对其进行专门的系统的阐述,以便使更多的人来正确理解和对待这一特殊艺术表现形式和社会文化现象。从李斌权的一系列活动所产生的实际效果来看,我们会深深感到,音乐书法能够使大批懂或不懂书法的中国人和外国人都惊羡于中国书法的神奇魅力,进而对中国书法充满浓厚的兴趣,对书法家产生由衷的敬意。这种特殊的书法表演,既可以适合民间,更可以进入高层殿堂。我们从李斌权在维也纳金色大厅和达沃斯论坛等等的几场音乐书法表演会来看,这种表演方式既可以收到雅俗共赏的效果,也完全可以做到迅速传播,深入人心。只要人们不是带着某种世俗的偏见看待音乐书法,也就能够越来越走近它,感悟它,接受它。 1 @+ i% K8 o" z7 k7 M: b9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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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始终坚持认为,从音乐书法家本人的特殊角度而言,音乐书法的主题应该是书法,而非音乐,音乐只是一种“催化剂”或者“场效应”,是一种气氛的渲染。既然音乐书法最终还是以书法为主,那么,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书法功力和表现技巧应该是之于李斌权先生也是音乐书法的一个恒久课题。因为李斌权作为书法家,书法才是他的主要追求,而音乐书法的落脚点和最终要表现的还是书法的技巧与功力、韵味与意境。只有书法功底好,才能得到受众的充分认可,如果音乐比较强大,而书法可有可无,甚至虽有如无,那恐怕就与音乐书法家的初衷相去甚远了,与其如此,我们还不如直接在家听听音乐好了。有人指责音乐书法,大多基于此方面之考虑,但在我看来,李斌权先生的草书深深植根于传统经典,有着数十年的临池功底,书风也比较纯正,特别是他的临场发挥和应变能力比较强,可以根据音乐的旋律随时调整书写的节奏,使之自然和谐。能做到如今这一步,已属难能可贵。 , f3 K6 r3 t0 ~# q-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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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楚音乐书法并不是一种新的书法流派,音乐书法的本质体现在现场书写气氛的浓烈和对书家现场创作情绪的充分调动。这种气氛和情绪,不仅书写者本人能够完全体会,也可以让观赏者不断感知。从创作过程到最后完成的那件作品,都毫无掩饰地呈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给观赏者一种完整而深刻的印象。 ) N' ?2 W0 E% `3 u. Y( ], l,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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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本书撰稿的理论家大多都是活跃于当今书法理论批评界的热点人物,他们都站在各自的立场、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李斌权的音乐书法,表达了各自不同的观点和看法。我们只是尽可能对其加以客观分析,并没有把音乐书法有意抬高到一个不适当的程度,只要真正完整读过本书的人就会明白这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