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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的教师队伍·丰富的课程设置·系统的教学思路·良好的食宿条件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第八届书法创作访问学者、研究生课程班暨高研班 招生简章
中国艺术研究院是文化部直属的艺术科研、艺术教育与艺术创作的国家级研究机构,拥有众多卓有成就的专家学者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艺术研究院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拥有艺术学门类一级学科分别为: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含设计艺术学)和以及文艺学。中国艺术研究院是人事部批准的建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同时也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中国书法院隶属于中国艺术研究院,汇聚了一批全国著名书法家和书法理论家,是我国有影响的书法创作与研究机构。中国书法院自2005年起已经连续七届面向全国招生,学员作品在全国各类重大展赛中入展和获奖,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的影响。 2012年秋季,我院将继续和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共同招收第八届书法创作访问学者、研究生课程班暨高研班,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作品曾入选省级以上展览,有较好的书法基础和创作能力。 3、国内外访问学者必须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导师李胜洪)。 4、书法创作研究生课程班报名者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本科毕业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或大专毕业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5、书法创作高级研修班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人员。 6、报名者所提供材料应真实可信,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学习期限和方式 学制一年,脱产学习并完成相关专业课程。(按艺术院校专业课时设置,并安排讲座等学术活动。) 在校时间:2012年9月—2013年7月 三、招生名额及学费 1、访问学者,录取10名。学费:每人每年22000元,国外访问学者按每人每年6000美元收取。 2、书法创作研究生课程班,录取30名。学费:每人每年22000元。 3、书法创作高级研修班,录取30名。学费:每人每年20000元。 四、食宿条件 校园内具备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备有宽敞的教室、多功能厅、食堂、操场等,为学员提供经济实惠的食宿条件。宿舍为2人间,有独立卫生间,每人每年2300元。单间每人每年4600元。有公共浴室。 五、任课及讲座导师 于明诠、王乘、王家新、王澄、王镛、丛文俊、石开、刘正成、刘彦湖、何应辉、张羽翔、张景岳、李胜洪、李强、杨涛、沃兴华、肖文飞、邵岩、陈国斌、陈忠康、陈洪武、陈振濂、陈海良、岳黔山、郑雪峰、洪厚甜、胡抗美、徐正濂、徐海、崔志强、黄惇、曾来德、曾翔、程风子、蔡大礼。(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六、主要课程设置 《书法技能训练》、《书法临/创转换研究》、《书法创作》、《书法形式构成》、《篆刻技法》、《篆刻创作研究》、《现代刻字艺术创作与欣赏》、《国画基础》、《国画写生》、《文字学基础》、《创作理论研讨》、《论文写作指导》等。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2012年5月1日(以邮戳为准) 2、学员一律函报,报名时邮局汇款报名费100元(汇单须写明有效通讯地址、邮编、电话),未收到报名费的不予登记。 3、报名时需交验下列材料: (1)填写《书法创作研究生课程班报名表》、《书法创作高级研修班报名表》或《中国艺术研究院访问学者报名表》一份,学员所属单位人事部门须在“同意报考栏”内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照片骑缝处也应加盖公章。相关表格到邮箱zgsfy2008@163.com(密码20080701)自行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函报时交复印件,报到时验原件)。 (3)5寸以上清晰书法作品照片6幅(其中个人书法创作不少于4幅)。如有国画、篆刻专长者,国画交5寸以上清晰照片2幅,篆刻印拓4方。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函报时交复印件,考试或报到时验原件)。 (5)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班级)。 (6)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状况检查表或健康证明。 4、报名者须将以上材料一起装入信封,并将本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写清,不得分开邮寄。信封右上角注明“访问学者”、“课程班”、“高研班”字样。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八、考试与录取 学员报到时须交验报名费汇款凭据。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后,按照考试通知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到北京进行专业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录取;访问学者和高研班不进行面试,经审核资料后择优录取。 九、待遇与证书 1、访问学者学员进修期满完成学术论文撰写,由指导教师做出评议,经审核合格颁发中国艺术研究院访问学者结业证书。 2、研究生课程班学员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具备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者(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且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可参加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持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依据《中国艺术研究院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申请硕士学位(详见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版块)。 3、高研班学员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艺术研究院研修班结业证书。 4、举办毕业作品展,出版作品集,举行研讨会。 十、相关事项 1、报名及汇款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一号中国书法院 收款人:刘睿 收件人:万胜华 邮政编码:100029 2、咨询电话: 010-64813473(电传) 64891166-5503 联 系 人: 刘睿 万胜华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 2012年 4 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