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2257|回复: 2

从楠臣的所作所为看云南书画界一些人的悲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6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天生不懂书 于 2012-1-16 11:12 编辑

从楠臣的所作所为看云南书画界一些人的悲哀

笔者到云南通海县游玩,期间与通海的几个书画界朋友聊天,谈书法,谈作品,甚为快乐。

然而,令人没想到的事,刚回来昆明没几天,我给几个朋友说书画的事,并且所说的书画方面的专业的事,都是为几个弟兄着想的事,都是发自内心的指出了努力方向的事,都是真正在为几个弟兄的提高做有益的讲解的事,况且在场人也没有一个不服的,却被一个叫楠臣的人说我无耻。让人不可理解,也感觉不可理喻。

我不知道楠臣是什么人,在六人书画展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然而楠臣的无知,无能,无道德的骂街行为,真的让我感觉,云南的个别书法人,素质低到了如此地步。

如果楠臣是那天在听我讲解中的其中一人,那么我可以说,对于学术上的事,你如果有不同意见,如果觉得我说的没有道理,你尽可以立即说出来,都是在探讨,你不必给我面子。在事后,在网上乱骂,你是何居心,你这样诽谤诬蔑我,是什么目的,你的人格何在,你还算是书法界的人么,你还有没有一点点做人的良心与道德,你配做一个书法家或者画家么。

如果你不是那天的六人中的一人,你没任何权利说这个话。因为你没在现场,你没有发言的权利。

为此,我想到。云南书法,特别是个别县市的书法为何一直上不去,为何连省级会员都没有几个,是水平问题?是意识问题?是理解问题?是误导问题?还是其他什么问题,值得所有书法人思考。 

有人可能说,我唐明全没那个资格给别人说书法,这一点,我毫不夸张的说,不但有资格,对于我这个好歹也入过几次国家级的展览的人,自认为,对书法的理解是你楠臣之流不可能达到的,对于书法理论,也有多篇书法论文或者评论被《书法报》《书法导报》刊用,也不是你可以比的。

楠臣的所作所为,真的可以用一个词来说明,那就是:无知者无畏。

也许像楠臣这样的乱臣贼子,自认为自己水平够高,那请把那天我说过的点评的话全部真实再现出来,让大家看看是我的水平低,还是你的智商低。也许楠臣会说,他对书法会员不屑一顾,自己认为自己的水平够高,那很好,你可以把你的书法晒出来,让大家学学,也让我见识见识。

悲哀之一:书法人,如果都是这样把别的书法人的良言当狗屎的人,即使你有一天成为书法家了,那你的字也狗屎不如。因为,字如其人,你连做人都不会,受宜了,还骂传授的人,你就是典型的吃着奶骂娘的人。

悲哀之二:书法本是高雅人做的事,如果为了讨好一个人,去骂另一个人,那你首先做人都不光明磊落,你如何混下后面半生。试想,你的长辈说你,并且说的还对,而你却说,长辈不是人,还是个无耻的人,你还算人么。

悲哀之三,如果自己本就对书法理解片面,还一意孤行,你越勤奋,你走的弯路就会越远。

悲哀之四,如果人人都把精力放在整人和投机取巧上,那么你的书法必然会走到俗一类。

话不多说。现把楠臣骂我的话摘录于后。请大家看看是哪个无耻。

楠臣(493046128) 14:05:41
唐明全是哪个?人要有自知之明,希望你把你在通海县的那个帖子删除,我见过很多无耻的人,但没有见过你这样无耻的!也希望管老师删除那个帖子

楠臣
(493046128) 14:06:40
我们通海县几个兄弟没有请你唐明全下来,你居然在书艺公社里面发那么无耻的帖子

楠臣
(493046128) 14:11:47
你凭什么来指导我们?我们通海六青年书画展的创作指导老师王远康老师比你厉害十倍以上,你算哪根葱?我们的策展人管布坤老师的为人处事书法界的朋友都是知道的,不是你在私下乱说几句话坏就能改变管老师的形象!管老师的人际关系与社会活动能力不是你唐明全这样极度无耻之人所能比的!



该贴已经同步到 天生不懂书的微博
发表于 2012-1-16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好为人师,出丑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好为人师,出丑了吧.
书法嘴把式 发表于 2012-1-16 11:28



    就是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