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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刘炳森隶书谈开去
---------兼与宫烨文先生商榷
李文瑞
《书法》杂志2005年第3期刊登了宫烨文先生的文章《春风桃李怀先生-------追忆刘炳森》。在此文中,宫先生谈了他对刘炳森先生书法的一些看法。我有一些不同意见。
宫先生在文中列举了各种风格的汉隶书之美之后说:“但我们依此比照刘炳森先生的隶书作品,便觉其风格单一,对博大多彩的汉隶书体少贯通融会。这作为一位受过系统的艺术理论和笔墨技法训练的艺术家来说,是令人无法想象的。刘先生的隶书方正平板,四角突出,千字一面,“状如算子”,这都是中国书法理论中予以坚决摈弃且作为书法所忌讳的。”文中还说:“近二十年左右,“炳森隶”风靡全国。据说这北京的大街小巷,遍布“炳森隶”牌匾------那种单一和死板,造成“北京牌匾文化品位”的普遍下降。”宫先生还说:“很多靠“耳审”而不以 “目审”的“准收藏家”们对他(刘炳森------本文作者注)的作品趋之若鹜”,“很多人附庸风雅,盲目追捧,争相高价收藏其作品”。再看宫先生的话:“其实刘(炳森------本文作者注)先生不光擅长隶书,也擅长楷书和行书。我见过先生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给宝鸡炎帝陵书写的一通楷书碑文,完全没有从颜体楷书中蜕变出来,甚至将颜体楷书写得更板滞。他的行书,也是走的传统的路子,少自己的面目。”
从以上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宫先生不太欣赏刘炳森先生的隶书,楷书和行书。这很正常。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可是宫先生对刘炳森先生书法的评价却有失于偏颇。持宫先生这种看法的人在书法界有一定的代表性。我还读过许多书法家,书法爱好者,评论家,作者的书法评论文章。他们以自己的好恶来评论别人的书法,攻击一点,不及其余。更有甚者,竭尽贬低,甚至挖苦的口语去求全责备一些在书法艺术方面很有造诣的书法家,甚至一些书法大家。这种现象值得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也是我写此文的目的所在。
1。“状如算子”也是一种美。它的美也是无极限的。
中国的汉字本是方块字,排列整齐,本身就是一种美,是一种基本的美。从美学角度讲,严整也是一种美。但随着书法的发展,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美的追求也越来越广泛。如果把排列整齐称为“状如算子”的话,人们开始追求更多的变化,但这绝不等同于否定整齐庄严之美,排斥整齐庄严之美。举一个例子,在许多军队检阅之中,总少不了正步走的仪仗方队。这正步走的仪仗方队是一种典型的“状如算子”。但谁能否认它的整齐庄严之美呢?尽管越来越多的年青人喜欢迪斯可,踢踏舞,街舞等,但仍有更多的人喜欢看天安门广场的升旗仪式,喜欢看负责升旗仪式的正步走的仪仗队。这里除了人们的爱国情结之外,“状如算子”的仪仗队之庄严高雅之美也是任何形式的舞蹈美所不能替代的。
当然,“状如算子”也有水平高下之分。试想一下,一般人组建的,没有经过训练的仪仗队,虽也可排成“状如算子”,但其美就会远远逊于天安门广场负责升旗的仪仗队了。其理自明。而天安门广场负责升旗的仪仗队也要天天训练,以保证其高水平的“状如算子”。
不同的人会演艺不同风格的“状如算子”。同样是天安门广场负责升旗的仪仗队,不同的队伍会有不同的特点,虽然表面上看似一样,其内容,其实质都可能完全不同。用田径赛场上的110米栏跑说明更容易理解一点。虽然都是起跑,跨栏,冲刺等几个机械的动作,刘翔演绎的特点,风格,美点与阿兰。约翰逊等其他外国选手演绎的肯定不同。就是刘翔本人跑的时候,虽然每次都是那几步,那几个动作,但在专家分析起来,这里的学问就大了。每次都有不同,每次都有成功的地方,也有不足的地方,或者失败的地方。把这些刘翔本人的,其他人的跑的录像似排算子似的排在一起,分析这些“状如算子”,就可以看出无穷无尽的学问。这就是体育科学。这就是为什么刘翔还得不断训练的奥妙所在。
把这种分析研究方法用到书法之中,“状如算子”的书法之中也有无穷无尽的学问。大多数的汉隶碑文的章法不就是“状如算子”的排列方法吗?其风格,美感各有不同,这是不言而喻的。印刷体正是从这“状如算子”的美发展而来。其实印刷体虽“状如算子”,其写法,美感,风格也各不相同。如果都一样,《中国书法全集》这六个美术字就不会让一个名书法家专门手写了。当然写的水平高低,美感程度另议。
说了这么多,目的是告诉大家,宫先生说的“刘先生的隶书方正平板,四角突出,千字一面,“状如算子”,”其实只是刘炳森隶书的一个表面特点,并不等于就是弱点。将表面特点等同于就是弱点,只能说明识者的片面,或者无知。
中国书法作为一门艺术,其字体,写法,可以说是“360行,行行出状元”。有的“状如算子”,有的“参差不齐”;有的“密不透风”,有的“宽可走马”;有的“整齐森严”,有的“跌宕起伏”。不一而足。但基础均源于“状如算子”。最初,人们创造了“状如算子”美。随着人们对美的多样化的追求,“参差不齐”美,“跌宕起伏”美等应运而生。创新者难能可贵,但不等于“状如算子”的基础之美就到了尽头。只不过由于“状如算子”的基础之美已有多种,再创造新的“状如算子”的基础之美,从某种意义上说,比创造“参差不齐”美,“跌宕起伏”美等更为艰难。所以,更多的人选择了创造“参差不齐”美,“跌宕起伏”美等较为容易点儿的路。持偏见者,便认为在创造新的“状如算子”的基础之美的路上耕耘者为不是艺术,而是“美术字”云云。这就好比跳街舞者笑话练正步走的仪仗队一样,并非练正步走的仪仗队不是艺术,而是持这种观点的跳街舞者浅薄,偏见而已。
刘炳森隶书所选择的道路正是再创造新的“状如算子”的基础之美,比创造“参差不齐”美,“跌宕起伏”美等更为艰难。他用自己毕生的精力和才情,创造出了类似天安门广场负责升旗的仪仗队那样的巅峰之美,“整齐森严”之美,“密不透风”之美,成为新的“状如算子”的基础之美的代表。我们应该向刘炳森先生学习,致敬,而不是相反。从这点意义上说,“千字一面”正是刘炳森隶书的成熟,成功的优点,而不是相反。
2。刘炳森隶书是书法美,而不等同于美术字。
上面已经说过了刘炳森创造了新的“状如算子”的基础之美的代表。我们再从几个具体的方面来看刘炳森隶书之书法美。
首先,刘炳森隶书中对于相同字的写法上可谓变化多端,登峰造极。读过刘炳森隶书帖《杜诗》,《历代游记选》等多字帖者自可分辨。许多字的写法的借笔,省笔,令人赞叹。这基于他对先人楷隶书碑帖的深研和字法的知识的积累和创造。古往今来,能达此境界的书家并不多见。
其次,刘炳森隶书中对相同笔画的处理也同样是变化多端,登峰造极。我见过刘炳森先生创作的一幅隶书作品,十几个字,三点水偏旁的竟有七八个之多。他竟然可以在这简单的方正之中,将这几个三点水处理得千姿百态,与人们常夸奖的王羲之《兰亭序》中的多个“之”字的处理一样,难分伯仲。应该说,隶书的变化处理比行书难度更大一些,尤其是方方正正的隶书。
再有,刘炳森隶书中的墨法也是跌宕起伏,变化莫测。横竖粗细变化不说,同是横画,有时一个字中,粗细变化就有五六倍之多。加上笔与笔间的墨连,拖丝等等,有时真让你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有人说刘炳森隶书之所以这么有名是因为刘炳森创造了隶书中的振笔。其实远非仅此。刘炳森的行笔充满着韵律,充满着心声。那貌似平常的笔道中蕴含着他汹涌激荡的无尽豪情。武林高手的静才是最高境界。貌似平常的线条,饱蘸着他酸甜苦辣的人生感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人怎能读懂那表面平静却蕴藏于深层的波涌。
还有,刘炳森隶书的作品中的行气,章法也是因作品而异,匠心独运,美不胜收。他的隶书作品中行与行之间的两个相邻的字的最后一笔,都是有意安排的。或波,或顿,或短,或长,或轻,或重,或厚重,或飘逸,完全视情况而定,给人以妙趣天然之感。非功力,境界均达到炉火纯青者,不可为也。读者可以在《当代中国书法作品集》中的那幅刘炳森隶书作品中窥见一斑。刘炳森还把楷书,行草笔法融于隶书之中,使其隶书笔法更为丰富多彩。
当然,刘炳森隶书中的用笔,笔笔精到,笔笔力足神完,令多少书家望尘莫及,自叹不如。
这些已经足够了。说刘炳森隶书是美术字的人,除了说明他自己不大懂书法之外,丝毫不能影响人们对刘炳森隶书的厚爱。
3。刘炳森的楷书工整森严,将楷书之美发展到极致。
任何书家在选择书体时都有自己的偏好。刘炳森之所以选择了颜体楷书作为自己的主攻楷书体,与其对书法美的认识有关。观其隶书风格,便知其喜欢端正森严一类的书体。其选择颜体楷书也就顺理成章了。人们把颜体楷书赞为有大将军气,是因为颜体较柳欧赵褚虞等诸楷书更为端正森严。但颜体限于历史条件,字体很多地方与端正森严尚有不尽人意之处,也有很多汉字在颜体书中找不到。后代人写颜体楷书的人不少。天津的华世奎是其中的皎皎者。但华世奎虽形成了自己的面貌,其离颜体的大将军气尚有差距。华世奎的弟子把颜体越写越甜,虽是一种风格,但品味又低了不少。刘炳森写楷,不只写颜,也攻过魏碑。但其目的是为了强其笔力,骨力。因此他写楷时,有时会出现一些方笔。当他的楷书越趋成熟后,他的楷书已以颜为主,间架比颜更为端正严谨,更趋张力,尤其是四角。偏激者,浅薄者以为其字过板。正如宫先生所言,“甚至将颜体楷书写得更板滞”。其实,这正是刘炳森先生追求的一种风格。天安门广场负责升旗的仪仗队的正步走板不板?很板。但那是一种力与美的结合,是一种奋发向上精神的体现。刘炳森楷书就是这种风格的一种追求。那字周围充斥着力的磁场,美的意韵。你可以不喜欢,但你说它不好便嫌偏颇。只能说你不会欣赏。比如:在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时,有两种不同风格的仪仗队的升旗仪式。中国的仪仗队威武雄壮,而香港的仪仗队由于受英国军队的影响,走路的姿势在我们看来有点滑稽,笨拙。但我们只能说不喜欢,不习惯,而不能说人家的不好。人家历史形成的这种风格一定会有其渊源,有其道理。这其中,“缺少的不是美,而是发现”。这个道理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宫先生说刘炳森楷书“完全没有从颜体楷书中蜕变出来”。我要说的是,第一,在颜体楷书的基础上再继续深度挖掘,这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学书方法千万条,条条大路通罗马。你可以把几个人的书体风格揉在一起。但要注意,国外曾有人将某个明星一对儿最美丽的眼睛和另外一个明星最美丽的鼻子和又一个明星最美丽的嘴巴放到一张脸上,结果发现反而不好看了。当前国内有好多书家都犯了这个毛病。刘炳森正是跨越了这个阶段,在完成了魏碑的强其骨,酿其力之后,在颜体的基础上,继续着自己面貌,风格的追求。他把颜字的结体继续严谨。他把每个字的写法更加方正。他尽量把笔与笔之间的气韵,呼应,位置,笔力等所有因素都配合到近乎完美。就像天安门广场负责升旗的仪仗队的正步走的练习一样,一抬腿,一挥臂,高度,角度,力度,姿态,等等,追求的太多,得到的也太多。他成功了。尽管有那么多的人不解,甚至攻击。他的楷书和他的“津门首驿”题碑一样,极富大将军气,堪称工整森严,奇逸峻美楷书之典范。
第二,任何人学的字,写的字,都不再是颜的字,欧的字,而是他自己的字。这是一个看问题的方法问题。同是写颜,华世奎与刘炳森的字一看就不同。这说明他们都已跳出颜体,独出面目。因此说刘炳森楷书“完全没有从颜体楷书中蜕变出来”完全是一种简单,错误的看法。我曾引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叫做人生如行于溪流中,“踹足再入,已非前水”。一个人尚且如此,更何况刘与颜已有数个朝代之隔。貌似一样,其实已变。一般人容易被表面现象障目而已。
第三,刘炳森楷书的追求是亟需功力的。自唐以来,楷书大家新人乏人就证明了这一点。看看历史至今的书家,能把楷书写的工整的人已经很少了,当今更是如此。因为他们的功力未到。而能把楷书写出大将军气的人几乎没有。因为太难了。字如其人。胸中无有气吞山河的怀抱,哪能笔底涌腾蛟龙?当然胸中有气吞山河的怀抱的大将军不少,但他们没有时间与精力,在书法上下足够的苦功。刘炳森能携二者于一身,故难能可贵。人们常说:“人算不如天算。”有些事情真的是与生俱来的,想争也争不到。你有大将军气,也有时间研习书法。但可能你喜欢草书,也可能你喜欢画画,这样你就不可能像刘炳森那样创造出如此的楷书。再有就是悟性。你有大将军气,可能你也喜欢楷书,可你喜好魏碑的方笔大戟,这样你就不可能像刘炳森那样创造出如此的楷书。如此等等。世界上只有一个刘炳森,他走完了自己的人生之路,他创造出他自己的独特字体。他用他自己的毛笔,阐释着他对力与美的理解。你没有读懂他的字,你就轻易不要说它不好。包括刘炳森的行书,也是如此。他对字的美的理解可能与你不同,但你不能因此说他的字不好。说来也巧,在我身边有几个十分喜欢刘炳森隶书的人,他们的行书写的居然与刘炳森的行书风格非常相近。他们形成自己行书风格时,还不知刘炳森为何人。这件事告诉我们,人的审美喜好是分类的。有的人天生喜欢端正,正派一路的字。而有的人天生就喜欢怪异的字。就像唐国强天生就是端正之演员,而葛优天生就是滑稽之演员一样,刘炳森绝不会写歪瓜劣枣之字。浩然正气之人写浩然正气之字。刘炳森对汉字美的理解,对中国书法之至美的理解就是这样的。他创造了自己的最高峰,也是常人难以逾越的高峰。正如宫先生所述的那样;“近二十年左右,“炳森隶”风靡全国”。刘炳森创造了中国书法史上的奇迹。我们可以说,至今为止,刘炳森出的书法集印数可谓最多。刘炳森写的隶书汉字数量可谓最多(已用于印刷,电脑的就有7000多字)。刘炳森用书法挣来的捐款可谓最多。刘炳森写的牌匾市面上可谓最多。。。。。。不一而足。刘炳森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中运作最为成功的一位中国书法家。刘炳森现象值得我们每个人思考,学习。也值得中国书协去总结,发扬。
遗憾的是,似宫先生这样的人不去研究这里的精华,成功的元素,反而说:“遍布“炳森隶”牌匾------那种单一和死板,造成“北京牌匾文化品位”的普遍下降。”宫先生还说:“很多靠“耳审”而不以 “目审”的“准收藏家”们对他(刘炳森------本文作者注)的作品趋之若鹜”,“很多人附庸风雅,盲目追捧,争相高价收藏其作品”。我觉得宫先生在这里有点儿伤众了。如宫先生所述,刘炳森隶书二十余年的流行,成千上万的人的收藏,难道这里都是趋之若鹜的文化品位的普遍下降的附庸风雅,盲目追捧,争相高价收藏其作品的靠“耳审”而不以 “目审”的“准收藏家”们吗?是不是这些人皆为“睁眼瞎”而只有你宫先生懂得“目审”呢?如前所述,正因为残留在宫先生头脑中的偏见,认识上不去,宫先生的“目审”不过是主观臆断,无视客观的事实而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宫先生真应该跳出己见,客观地去分析一下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这么长时间地喜欢刘炳森书法。
人们说:“二十世纪是人才的竞争。二十一世纪是学习的竞争。因为人才如果不学习,不更新观念,也会被淘汰。”就连那些在商海中已经非常成功的商界巨头,首领500强的跨国公司总裁们都时时非议自己,唯恐自己的观念落后于时代,做出错误的决定,为人类的进步事业造孽,所以他们时时在学习,不断在更新观念。而我们的许多评论家,文人墨客,书法家等,不去时时学习新知识,新事物,反而抱残守缺,夜郎自大,唯我独尊,以“井底之蛙”为荣,美其名曰“洁身自好”,正是他们往往成为各项文化事业的刽子手,绊脚石。这句话也适用于中国书法界。我们看到,有那么多的书法家从主观出发,乐于自相残杀,攻击不同于自己的书风,或自己不喜欢的书风,把人家说得一无是处,一钱不值,错误地认为只有他自己才是真懂书法的人,其实是自己看问题的方法有问题,自己的知识有局限造成的。
我们都知道,书法家的行书字体,往往是他们的手写体。而这个手写体,代表了其对汉字美的理解。为什么人们认为王羲之的字美?除了他的笔墨功夫之外,他的字体美是至关重要的。他的字体美代表了中国大多数人对汉字美的追求和理解。郑板桥的字也是一种美,金农的字也是一种美。但设想一下,如果13亿中国人,大多数把汉字都写成郑板桥那样,写成金农那样,那才是汉字的悲哀。而大多数中国人把汉字写成类似王羲之那样,才是汉字的骄傲。遗憾的是,大多数人在朝这个方向努力,但真达到王羲之水平的却寥寥。这就是中国书法的难度所在,也是中国书法的魅力所在。纵观中国书法史,那么多风格的大家,但字的间架结构似王羲之之美的书家不太多,最难的不是貌似,而是王羲之字体中所透露出的大气之美,令所有人望尘莫及,难以匹敌。而刘炳森行书体中正透露着这种大气之美。当然由于刘炳森把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隶书和楷书的创作中,使得他的行书在笔墨功夫上还不够到位,但他的行书和他的隶书,楷书一样,都透露着端正,严谨,力足,神完的大气之美。正因为这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的,意会的,所以许多人尚不能发现其中之至善至美。“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这正是为什么刘炳森隶书,刘炳森楷书,行书等如此受欢迎的原因所在。那看似容易的一丝又一丝的差别,貌似平常的一笔又一笔的精致,那“状如算子”的一字又一字的谨严,那表面上相似的一篇又一篇书作,其中透露着书者的良苦用心,埋藏着中国书法的至情至理,值得每个人去细心体味,去慢慢挖掘。刘炳森隶书,刘炳森楷书,行书等将是“中国书法的又一个至高点,成为研究中国书法史的一个不可逾越,不可饶过的巅峰”。这是一位并不太喜欢刘炳森隶书的一位书法家对我说的话。非常客观,非常准确。
在文中,宫先生还谈到了他对中国书协主席的看法。也谈到了自己“既不攀附名人以自重,也不溜须拍马以邀宠”的“淡泊名利”。我们不去论说其观点的是与非。我们只举一些类似的例子来说明一些问题。
美国篮球协会的主席并不是篮球巨星,但他却能把美国篮球办成世界关注的体育项目,把美国篮球发展至极致。奥林匹克精神是“重在参与”,让全世界都追求“更高,更快,更强”,而不是“孤芳自赏”。我们中国人真应该用开放式的头脑,开放式的思维重新审视自己,无论叫“与时俱进”,还是叫“更新观念”,我们确实应该用更先进的思维方式,更积极的参与精神去发展地,客观地看待周围的一切事物,包括中国书法。抱残守缺,唯我独尊,只能破坏,甚至扼杀中国书法。海纳百川,百花齐放,才更有利于中国书法的向前发展。
刘炳森用自己毕生的心血熔炼出的刘炳森隶书,刘炳森楷书,行书等,诠释着他对中国书法至善至美的理解。他那面貌独特,风格鲜明,大气磅礴,众人厚爱的书体将永载史册。他像迈克尔。乔丹蜚声于美国篮球一样,蜚声于中国书法。
但是,美国篮球只有迈克尔。乔丹是远远不够的。它必须还有奥尼尔,卡特,埃弗森,邓肯等一大批各有自己特色的球星一起,构成一片灿烂的美国篮球星空。单说一个球星,他可能会有弱点,但他们仍不失为一代巨星。用奥尼尔的风格去否定乔丹的打法是错误的。同理,中国书法只有刘炳森也是远远不够的。它必须还有启功,周慧珺,于右任,李鹤年等一大批各有自己特色的大书家一起,构成一片灿烂的中国书法星空。单说一个书法家,他可能会有弱点,但他们仍不失为一代巨星。用于右任的风格去否定刘炳森的特点同样是错误的。我们只有公正,客观地去分析,认识一个人,一个艺术家,才有可能找到正确的基点。也许这是中国书法再次腾飞的关键。中国人有句俗语叫“情人眼里出西施”。一般人认为是情人其实没有西施那么漂亮。这是表面现象。其实当你深爱一个人时,你才会发现她身上的许许多多发现不完的优点,比西施还要漂亮的优点。而你没有发现那人的那么多优点,是因为你对那人的观察不够,了解不够而已。读懂了,你就会发现她有多美,你就会更爱她。延伸到刘炳森,刘炳森的隶书,楷书,行书等,“缺少的不是美,而是发现”。刘炳森经历过了绚丽多彩的人生。到了晚年,他的字更加趋于平正简单。这是大彻大悟后的线条。当人生经过这一轮回之后,才会体会到复归平正的幸福,才能顿悟简单平正之中的至美。所以有人说:“真正的书家伍拾岁始。”这里的哲理非一般人能悟到。当你读懂它之后,你就会“读它千遍也不厌倦”了,你就会从中发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学问在里面,你就会“爱不释手”,“相识恨晚”了。世人长叹世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大概就因为像宫先生这样看问题的人太多了,还左右着舆论界的缘故吧,致使伯乐也分不清孰优孰劣了。这是开一个小小的玩笑。我的拙见。在此与宫先生及其持同等观点的人商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