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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讲 孰愈面墙 一、原文 且立身揚名,事資尊顯①。勝母之裏,曾參不入②。以子敬之豪翰③,紹④右軍之筆劄⑤,雖複粗傳楷則⑥,實恐未克箕裘⑦。況乃假託神仙⑧,恥崇家範⑨。以斯成學,孰愈面牆⑩! 二、注释 ①事资尊显:尊敬并侍奉自己的长辈和有社会威望的人。“事”,侍奉。“资”,有威望者。“尊”,尊亲。“显”,父辈。 ②胜母之里,曾参不入:曾参不进入一条名叫“胜母”的巷子。“里”,街坊、里巷。古时五家为邻,五邻为里。“胜母”,巷名。“曾参”,春秋鲁国武城(今山东费县西南)人,字子兴,孔子弟子,以孝顺父母闻名。著有《曾子》十八篇。事见《淮南子》:“里名胜母,而曾子不入。盖以名不顺也。”《史记·邹阳传》:“里名胜母,曾子不入。” ③豪翰:毛笔。“豪”,笔误,应为“毫”。这里引申为书法。 ④绍:继承。 ⑤笔札:笔及写字用的木板,这里指书法。 ⑥楷则:规范法则。 ⑦未克箕裘:还没有掌握专业必需必备的技能。“箕”,竹制的簸箕,也指制箕。“裘”,裘皮制的衣服,也指制裘。语出《礼记·学记》:“良冶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孔颖达疏:“积世善冶之家,其子弟见父兄世业陶铸金铁,使之柔和以补治破器,皆令全好,故此子弟仍能学为袍裘,补续兽皮,片片相会,以至完全也。……善为弓之家,使干角挠屈调合成其弓,故其子弟亦睹其父兄世业,仍学取柳和软,挠之成箕也。” ⑧假讬神仙:王献之编撰的一个故事,说自己的书艺是神仙传授的。事见王献之《论书表》:“臣二十四,隐林下,有飞鸟左手持纸,右手持笔,惠臣五百七十九字。臣未经一周,形势仿佛。” ⑨家范:家庭教育。 ⑩面墙:看着墙壁不看着老师。以此比喻不学习、学不成习。《书·周官》:“不学墙面”。《孔传》:“人而不学,其犹正墙面而立。”孔颖达疏:“人而不学,如面墙无所睹见,以此临事,则惟烦乱不能治理。” 三、译文 况且,处世立身,应该注重自己的声誉,扩大自己的影响,应当尊敬并侍奉受社会尊重的那些人和自己的父母长辈才是。孔子的弟子曾参,仅仅只是因为一条巷子的巷名叫做“胜母”,为了恪守孝道,他连那条巷子都不进去。以王献之的笔墨去继承王羲之的书法,那是远远达不到的。虽说王献之是在学习王羲之的书法,但仅仅只学到了其中的一些大概的规范规则,实际上恐怕还没有掌握王羲之书法艺术中的必需必备的基本技法技能。更何况,他假托自己的书法艺术是由神仙所传授,耻于承认自己的书法是受家庭教育。以这样的学习态度和方法学习书法,怎么能够掌握书法的要旨?简直就和面墙差不了多少。 四、品评 “且立身扬名,事资尊显”句。“且”,况且。“立身”,指一个人要有自己生存的社会空间,有了自己的社会生存空间,才能在这个社会中站稳脚根。“扬名”,扩大自己的社会影响,让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自己,这样自己的社会生存空间就会越来越大,脚根站的更稳。“事”,侍奉。“资”,受社会尊重的人。“尊”,尊敬。“显”,父母长辈。“事资尊显”是社会道德的规范,也是处世立身的基本道德标准要求。这句话的意思是:况且,处世立身,应该注重自己的声誉,扩大自己的影响,应当尊敬并侍奉受社会尊重的那些人和自己的父母长辈才是。 “胜母之里,曾参不入”句。“里”,古时候社区的一个小单位,五家为邻,五邻为里。“胜母”,一条巷子的名字。“曾参”,孔子的弟子,孝道的典范。上一讲,孙过庭批评了王献之“自称胜父”的不孝道,这里是拿曾参的恪守孝道与王献之作比。曾参因为巷名“胜母”而不进巷子,王献之跟着父亲学习书法,还“自称胜父”。两相比较,说明王献之是一个不守道德规范的人。这句话的意思是:孔子的弟子曾参,仅仅只是因为一条巷子的巷名叫做“胜母”,为了恪守孝道,他连那条巷子都不进去。 “以子敬之豪翰,绍右军之笔札,虽复粗传楷则,实恐未克箕裘”句。“豪翰”和“笔札”都是指的书法。“绍”,继承。“复”,此处当回答讲。“虽复”,虽然说。“粗传”,大概地继承。“箕裘”,制箕和制裘。冶工必先让其子弟学习缀裘,以明习修补之理。造弓者必先让其子弟学习编织,以掌握屈挠之技。“箕裘”用以比喻技艺中的基本必需必备技能。弓者课其子弟学箕,冶者课其子弟学裘,表面上看是要求子弟学习制箕制裘的具体技术与技巧,而实质上是要求子弟掌握做事情的旁通之理。“未克箕裘”,还没有掌握技艺中的基本必需必备技能。“实”,实际上。“恐”,恐怕,担心或怀疑。王献之说自己的书法艺术能力水平比他父亲王羲之的高,并摊出了书评中的王牌“时人那得知”。对此孙过庭仅仅只从孝道的角度上进行了批评,而并未涉及王献之的书法艺术能力水平,这里孙过庭就要具体说王献之的书法艺术能力水平了。王献之不是说自己的书法艺术能力水平比他父亲王羲之高吗?那么就以他父亲王羲之的书法艺术能力水平为参照,看看王献之的书法艺术能力水平到底怎么样?比较的结果不是“故当胜”,而是“未克箕裘”。王献之较他父亲王羲之的书法艺术能力水平差的远,王献之连他父亲王羲之书法艺术中的基本的技法技能都没有学到手。这句话的意思是:以王献之的笔墨去继承王羲之的书法,那是远远达不到的。虽说王献之是在学习王羲之的书法,但仅仅只学到了其中的一些大概的规范规则,实际上恐怕还没有掌握王羲之书法艺术中的必需必备的基本技法技能。 “况乃假讬神仙,耻崇家范”句。“况乃”,何况说。“假讬神仙”,指王献之编撰故事说自己的书艺是神仙传授的。“耻”,耻辱。“家范”,家庭教育。崇尚家范本来是一件荣耀的事,但王献之不这么认为,他认为自己的书艺当超过他的父亲,说自己的书法是受家庭教育则降低了自己的书名,是一种耻辱。他不愿意承认这一事实,他要让自己的书名超过父亲,他要做这方面的社会舆论宣传工作,故而编撰了一个所谓的“书艺神授”故事,用这个故事欺骗世人。这是孙过庭对王献之的书品和人品的批评。这句话的意思是:更何况,他假托自己的书法艺术是由神仙所传授,耻于承认自己的书法是受家庭教育。 “以斯成学,孰愈面墙”句。“斯”,指示代词,这,此。指王献之学习书法艺术的认识和行为。“成学”,学成的过程。“孰”,疑问代词,谁。“愈”,好,较好,胜过。“面墙”,面对墙壁。“孰愈面墙”,用错误的态度和方法学习书法,相当于面对墙壁学习。这句话的意思是:以这样的学习态度和方法学习书法,怎么能够掌握书法的要旨?简直就和面墙差不了多少。 《书家论》一篇是对历代书法名家所作的评论,在对历代书法名家评论时自然要回顾历代书评者对历代书法名家的评论,历代书评者对历代书法名家的评论集中在钟繇、张芝、王羲之、王献之四位书法名家上。孙过庭对四位书法名家的书名基本上是肯定的,但对历代书评者的观点有看法。除对四位书法名家的书名排序上的看法外,前几讲中对王羲之、张芝、钟繇的书艺水平进行了具体评论,唯独没有评论王献之。上一讲对王献之仅从伦理道德上进行了批评,这一讲则具体地评论了王献之的书艺水平能力以及王献之的书品人品。 王献之不仅仅是书法艺术水平能力差的问题,而且其学习书法艺术的指导思想和方法有问题,其书品人品有问题。王献之是怎样“成学”的呢?“以斯成学”的。“斯”是什么呢?“粗传楷则”“未克箕裘”,“假托神仙”“耻崇家范”。“粗传楷则”说明了王献之学习书法艺术的效果,仅仅只掌握了王羲之书法艺术中的一些大概的规范规则;“未克箕裘”说明了王献之学习书法艺术的学习方法有问题,没有掌握王羲之书法艺术必需必备的基本的技能技巧;“假托神仙”说明了王献之的书品有问题,他在用谎言欺骗大家;“耻崇家范”说明了王献之的人品有问题,是一个为了书名而不讲伦理道德的人。最后的结论是:“以斯成学,孰愈面墙”。 王献之不是一个实实在在学书法的人,而是一个沽名钓誉日鬼捣蛋的书法人,是一个书名投机者。王献之不仅书艺不行,其书品、人品也是有问题的。王献之知道书法的评判品评没有客观标准,他掌握了“时人那得知”这一情况,他就开始了自己的书名投机经营。前番他想到了利用谢安,想利用谢安的社会威望达到“贤者改观,愚夫继声”的社会效果,结果是谢安没买他的帐。王献之为了博取书名,不顾事实也就罢了,竟然连父子之情都不顾了。他的书艺是他父亲王羲之传授给他的,这是天下人都知道的事情,他不顾这一事实,为了让别人相信自己的书艺水平比自己的父亲王羲之高,他就编撰了一个“书艺神授”的故事欺骗大家。 王羲之是大家认可的书法大家,王献之跟着自己的父亲王羲之学习的书法艺术,按说应该为有这样的父亲和老师骄傲才是。但王献之不是这样,他认为自己的书艺能力水平较其父亲的书艺能力水平要高,一个书艺能力水平高的人怎么能跟着一个书艺能力水平底的人学习呢?一个书艺能力水平底的人怎么能当一个书艺能力水平高的人的老师呢?说自己是跟其父王羲之学习书法艺术,就意味着自己的书艺水平低于父亲王羲之,这对于自己当属一种羞耻。要让世人认可自己的书艺水平高于父亲王羲之就得有个说法。王献之的头脑果然好用,编撰了一个故事,说自己的书法艺术是神仙传授的。王羲之的书艺水平再高他也是人,他不是神,现在王献之的书法老师是神仙了,神仙当然要高于王羲之了,神仙传授的书艺水平能力自然就高于王羲之。王献之在书史上放了一颗烟幕弹。 王献之打出了“时人那得知”的书评王牌,“自称胜父”,孙过庭则指出“未克箕裘”,“粗传楷则”。王献之编造故事,“假讬神仙”,“耻崇家范”,孙过庭指责他太过分了,并且和他理论“立身扬名”的道德规范准则“事资尊显”,并举了曾参的例子对这种思想进行了教育。不难看出,孙过庭对王献之是从人品书品、伦理道德、书法思想、书法技艺等多重予以了否定。在多重否定之后,指出像王献之这样学习书法艺术的“成学”之路是不可取的,“孰愈面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