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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毛相斌

西安市职工书画家协会举行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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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31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职工文化事业的发展阵地在基层,受众是广大职工群众。
职工书协、美协以职工的文化组织为定位,开展的每一项活动都将把企业和职工放在首位,面向基层,服务职工。把最优秀的文艺作品奉献给一线职工,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成果鼓舞职工,激励职工,让职工群众得到精神的享受和心灵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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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31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职工文化事业的发展阵地在基层,受众是广大职工群众。
职工艺术画廊即将在文化宫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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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31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者报社




  《劳动者报》是西安市总工会的机关报,创刊于1992年,原名《西安工人报》。2004年4 月28日更名改版为《劳动者报》。

  《劳动者报》国内统一刊号:CN61-0060 邮发代号:51-53 全国公开发行,各地邮局均可订阅。

  《劳动者报》四开八版,每周三、五出刊。

  《劳动者报》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职工、推动工运工作,为劳动者鼓与呼为办报宗旨,奉行为劳动者提供思维服务、政策服务、信息服务、生活服务的报道方针。刊行16年来,特别是近几年,在市总正确领导下,《劳动者报》发挥舆论主阵地作用,坚持为工会服务,为职工服务的原则,开设维权、职场、社会保障、就业等主题话语报道专版,形成了自己的报道风格和报道优势,特别是在与职工息息相关的报道方面,连续得到省审读中心好评。其维权报道受到省审读员的关注,并以“职工维权的良师益友 展示政策法律的平台——试读《劳动者报》维权专版”为题,对本报维权报道作了专题评论。



  领导简介:

  社长:       刘建贤(兼)

  总编辑:      李耀斌

  党支部书记:    刘建贤

  副社长、副总编:  孙雯

  社保部主任:    兰增干(编委)

  编辑部主任:    王伟

  经济部副主任:   李江波

  维权部副主任:   孙建立

  新闻部副主任:   苗莹

  驻地记者:     榆林 石建录

            渭南 王进才

            咸阳 宗建武

            商洛 陈小文

  联系方式:

     

办公室

  (029)87280208    (029)81987555

  

编辑部

  (029)85006018

  

维权部

    13572415789

  

社保部

  (029)85069668

  

新闻部

  (029)81098855

  

广告发行部

  (029)81091313

  

经济部

  (029)88595600

  

新闻热线

  (029)81098855    13572415789

  

传真

  (029)87280775

  

投递投诉

  (029)81098855    (029)87280208

书记办公室
(029)81010190

总编办公室
(029)81091313

副社长办公室
(029)81098855



  《劳动者报》社址:西安市西新街3 号(皇城168酒店二楼)

  邮 编:710004    

  E-mail:ldzb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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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1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推动当代书法篆刻艺术进一步繁荣,经申办和协商,中国书法家协会确定与上海、广西联合举办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本届国展坚持党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遵循坚持传统、鼓励创新、多种风格的创作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评审;推出精品,推出人才,提升人文精神;推动中国书法事业繁荣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      办: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      办:上海展区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上海华信公益基金会 上海友联书画院



               广西展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书法家协会  广西跨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协和联合主办方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作品
  本次展览分区征稿。草书、楷书、隶书作品请投寄至上海展区;行书、篆书、篆刻、刻字作品请投寄至广西展区。



1、投稿



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部分。投稿作者可参加两个展区不同书体的评审,入展后只保留一种(件)参展。



(1)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超尺寸作品需提前申报,经组委会办公室同意方能投稿)。不收册页、长卷,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寄篆刻原石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3)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尺寸不小于40cm×40cm或相当于0.16㎡。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投稿一律用挂号,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承办方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2、范围: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3、费用:每一件作品或照片收参评费3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每件作品上5000元保险,需支付手续费5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展出结束后要求汇款退稿的,限于人力,不再办理。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退还作者。



4、说明:请在作品(照片 、刻字原作、书法原作)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作品名称、材质,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十届国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书法、篆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1年9月份举行;刻字作品初步定于2011年8月份进行初评,9月份终评。全部作品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



十届国展定于2011年11月同时在上海市及广西南宁市举行,展出作品800件以上(其中包括60件优秀作品)。展出后,优秀作品择时在首都北京展出。






六、出版
  十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活动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800元(均为税前)。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作品、入展作品证书、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11年8月15日(刻字作品截稿日期为2011年7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上海展区收稿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38号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郑振华  黄仲达



电话:13501805941     13331878793      021- 62494921
  参评费可通过邮局汇款。
  邮局汇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38号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邮编:200040 收款人: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2、广西展区收稿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跨世纪书画艺术馆 “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人:黄  伟   刘园园



电话:4006050003    0771—5519268
  参评费可通过邮局汇款。
  邮局汇款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跨世纪书画艺术馆“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邮编: 530022



收款人:刘园园






十、全国十届书展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



郑培亮  李宁  杨家伟



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一、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     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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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艺术不只是书法家的事情,书法必须跳出自己的圈子,才能得到发展和推动。书法艺术只有走进生活,走向社会,与社会生活以及党和国家的大局融合,才能有生命力,焕发勃勃生机。根据这个指导思想,我们策划了两项品牌性活动:“中国书法进万家”和“中国书法环球行”。这两项活动计划已经成为中国书法界和中国书协工作的中心。由此出发,我们也开展创建命名“中国书法名城”和“中国书法之乡”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把各级党政领导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推动书法在各地的发展。他们将发展书法放到与当地科学发展等同的地位上。因为,科学发展观要求各地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全面、和谐、可持续性的发展。所以很多地方就打“书法牌”。比如山东临沂,在书圣王羲之的故里,建造了一座书法城,成为一道文化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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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西安市职工书画家协会传出好消息:我市首个职工艺术画廊本月落户边家村文化宫,6月起爱好书画的职工还可免费获得专家的指导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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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辛卯清明公祭轩辕黄帝
-------------------暨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展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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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职工文化事业的发展阵地在基层,受众是广大职工群众。
职工艺术画廊即将在文化宫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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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4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约玉城”全国书画名家作品邀请展征稿启事



今年10月30日,是“中国玉器之乡”——广东省四会市被命名“玉城”十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宣传玉城四会的玉器特色产业,继续擦亮“中国玉器之乡”的品牌,经中共四会市委、四会市人民政府同意,四会市文联、市书协、市美协、玉城书画院等单位决定在2009年成功举办“四会玉文化书法精品征集活动”、“清风墨韵”全国书画展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共同举办《“相约玉城”全国书画名家作品邀请展》。现将本次展览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诚望社会各界对本次展览活动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一、主办单位:
  四会市文联、市书协、市美协  

二、承办单位:
  四会市玉城书画院
  三、评审安排

邀请广东省内中国美协和中国书协会员若干人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作品评选。

四、展出日期

2011年12月下旬中国(四会)柑橘玉器文化节活动期间。
  五、展出地点

四会市博物馆

六、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象、出版及其他宣传和使用权。
  七、评选与评奖

评委会从征集书画作品中评出一等奖10幅(书画各5幅),二等奖20幅(书画各10幅),三等奖40幅(书画各20幅),入展作品200
名(书画各100幅),与特邀作品若干一起编辑出版《相约玉城”全国书画名家作品邀请展作品集》,特邀作品不参加评奖。作者待遇:一等奖作者各奖现金1000元,二等奖作者各奖现金600元,三等奖作者各奖现金300元。入展、获奖作者均颁发证书、一本展览作品集另赠价值300元玉器纪念品一份。
  八、作品归属:特邀作品、获奖作品、入选作品均不退稿。
  九、征稿范围:凡省级以上美协、书协会员均可投稿(作品附上作者简历和会员证复印件)。  

十、送件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思想正确,积极向上(尤其欢迎与玉文化有关的题材)。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包括硬笔书法与篆刻),草书、篆书另附释文。美术作品仅限于中国画。
  2、作品规格:因展厅条件限制,书画作品尺寸均不得不得超过六尺整张,不小于四尺对开,以横幅、斗方、扇面、对联等形式为宜(作品装裱后一律入镜框展出)。请每位投稿者在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电话、邮编。
  3、作品不需装裱,稿件须妥善包装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4、收件时间:2011年4月1日—10月30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十一、组委会收件地址:广东省四会市东城区光明南路雅风花园内AE402室
张晓英收
邮编:526200 电话: 0757--3263938


13556507362

十二、凡向本组委会投寄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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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4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职工文化事业的发展阵地在基层,受众是广大职工群众。
职工艺术画廊即将在文化宫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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