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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潼关“颂杨震、促廉洁”书画作品邀请展入展(选)作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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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0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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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in 于 2011-3-31 10:41 编辑

陕西潼关“颂杨震、促廉洁”

书画作品邀请展入展(选)作者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特    邀

陕西省
遆高亮
张红春
周宝良
吴振锋


李成海
张宝文
封海洪
高继承


钟明善
薛养贤
李翔宇

雷珍民


史星文
董满仓
梁林波
王贵龙


张鉴宇
路毓贤
陈俊哲
郑墨泉


岳  崇
麻天阔

梁振林
董长绪


贾占强
赵  熊
张长久
丁文德


王振华



北京市
张  海
吴川淮
苗培红
朱培尔


王学岭
龙开胜
李有来
杨怀庆


张  继
杨汝岱
杨炳延

杨英昌


杨春长
杨庆生
杨胜万
杨正泉   


杨子才
杨汝生
杨成文
王清江   




重庆市
刘庆渝
漆  钢

河南省
张高山
刘颜涛
高  源

山西省
韩少辉

湖南省
何满宗

湖北省
陈新亚
夏奇星
杨晓琳

江西省
祝新穗
毛国典

贵州省
包俊宜

黑龙江省
马国良
何昌贵
高庆春

海南省
吴永雄

云南省
郭  伟

广西自治区
韦克义

甘肃省
张改琴

西藏自治区
高延鸿

入   展

陕西省
曹书生
张建盛
李敬革
林丛彬


宋振北
吕伟涛
李  欣
张立玲


曹伟革
毛相斌
姜志俭
司正博


王子农
贺满波
郭翠峰
常  青     


孟思贤
樊君成
范哲旭
陈俊波


田耀进
严柏栋
杨  君
景天栋


张福成

河南省
刘红卫
何其原
李鹏飞
王海洪


杨爱国
赵梦华
李树祥
王  蒙




杜思吾
袁  涛
陈国强


聂  政
郭  云
陈家全
穆学斌

河北省
刘庆杰
王宪鹏
贾学礼
杨东旭


李景臣    李广通


北京市
甄  齐    苏显龙

山西省
吴永生

山东省
田  雷
张  宏
汪立德
刘合存


孔  浩
王红菊
王耀真
周晓红


石  桥
于海龙
杨文会
杨从强

江苏省
仰传作
张  蕾
杨应章
张泽民


陈  春
张  耑
张  平
袁  宇

浙江省
孔赵杰
应厚丰
徐云峰
吕松霖

上海市
方存双
张建春
施  磊
康大涛

            袁秀环

江西省
刘  刚
刘浪生

安徽省
王立场
包新志
胡骋怀
薛根元


王  永
张福元

湖南省
谢国文
方先啓
朱凌云   

湖北省
刘  军
宋哲金
周景瑜
刘坤波   



杨锦川

广东省
陈泽雄
麦  录
李今栋
詹贤信





杨国彩
黎兴华

福建省
罗朝建
林永琨
薛敏灵
林祥庚

四川省
刘国峰
陈洪清

云南省
谭洪俊    况明永

甘肃省
崔银武
李绪军
刘小龙
魏国栋


崔建礼   

吉林省
苏显双
黄彦军
李世光

黑龙江省
闫长河    董洪涛

广西自治区
陈荣生

宁夏自治区
阎克让

天津市
金灿霞

海南省
刘大飞

新疆自治区
陶  钧

入   选

陕西省
闫东旭
张兴运
蔡群宽
乔红亮


孙伯伦
蒋光前
黄江平
钟显继

            贾中峰
陈大庆    刘少斌
张  锋

            张富贵
薛  鑫
吕玉林
黄同根

            张  凡    王晓锋    冯效平   
王新潮

            傅康年    张锦华    杨乐田   
辛中秋

            张祥庆    侯玉杰
张  婷
阎仁杰

河南省
王明周
王  琦
杜  立
吕雅林

            韩文甫

浙江省
王文忱
范鹏年   

江苏省
李宗洪
陈  春
张明琪

河北省
郑大成
刘建英

甘肃省
吕意全
殷宏军

山东省
王良勇
刘艾新
邓勤忠
郭庆安

            郝守波    刘宴军

福建省      欧阳良程

上海市      董志祥

青海省      周昌发

安徽省      周树声

湖南省      梁  利

湖北省      王  建
李  由

广东省      陈巧云

发表于 2011-3-31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展览,颂杨震、促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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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1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市职工书画家协会举行首届理事大会
职工文化事业的发展阵地在基层,受众是广大职工群众。

职工书协、美协以职工的文化组织为定位,开展的每一项活动都将把企业和职工放在首位,面向基层,服务职工。把最优秀的文艺作品奉献给一线职工,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成果鼓舞职工,激励职工,让职工群众得到精神的享受和心灵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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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1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昌先生搞得好,致敬、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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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1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推动当代书法篆刻艺术进一步繁荣,经申办和协商,中国书法家协会确定与上海、广西联合举办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本届国展坚持党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遵循坚持传统、鼓励创新、多种风格的创作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评审;推出精品,推出人才,提升人文精神;推动中国书法事业繁荣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      办: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      办:上海展区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上海华信公益基金会 上海友联书画院



               广西展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书法家协会  广西跨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协和联合主办方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作品
  本次展览分区征稿。草书、楷书、隶书作品请投寄至上海展区;行书、篆书、篆刻、刻字作品请投寄至广西展区。



1、投稿



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部分。投稿作者可参加两个展区不同书体的评审,入展后只保留一种(件)参展。



(1)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超尺寸作品需提前申报,经组委会办公室同意方能投稿)。不收册页、长卷,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寄篆刻原石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3)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尺寸不小于40cm×40cm或相当于0.16㎡。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投稿一律用挂号,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承办方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2、范围: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3、费用:每一件作品或照片收参评费3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每件作品上5000元保险,需支付手续费5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展出结束后要求汇款退稿的,限于人力,不再办理。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退还作者。



4、说明:请在作品(照片 、刻字原作、书法原作)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作品名称、材质,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十届国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书法、篆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1年9月份举行;刻字作品初步定于2011年8月份进行初评,9月份终评。全部作品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



十届国展定于2011年11月同时在上海市及广西南宁市举行,展出作品800件以上(其中包括60件优秀作品)。展出后,优秀作品择时在首都北京展出。






六、出版
  十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活动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800元(均为税前)。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作品、入展作品证书、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11年8月15日(刻字作品截稿日期为2011年7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上海展区收稿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38号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郑振华  黄仲达



电话:13501805941     13331878793      021- 62494921
  参评费可通过邮局汇款。
  邮局汇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38号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邮编:200040 收款人: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2、广西展区收稿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跨世纪书画艺术馆 “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人:黄  伟   刘园园



电话:4006050003    0771—5519268
  参评费可通过邮局汇款。
  邮局汇款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跨世纪书画艺术馆“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邮编: 530022



收款人:刘园园






十、全国十届书展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



郑培亮  李宁  杨家伟



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一、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     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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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4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皇皇元祖,继武羲农。崛起神州,斩棘披荆。诸侯宾服,百姓康宁。大展鸿猷,始肇文明。功高万代,泽被后昆。绵绵瓜瓞,咸秉懿行。建功立业,虎跃龙腾。光辉历史,越五千春。引吸弥巨,凝聚日增。子子孙孙,继继绳绳。世居本土,永播清芬。流寓海外,亦皆寻根。时逢盛世,节届清明。瞻望桥山,霞蔚云蒸。心香亿方,恭献黄陵。缅怀往烈,誓振天声。共兴华夏,壮志凌云。四化宏业,鼓舞群英。双百方针,花放鸟鸣,邃密群科,勇攀高峰。开发智力,选贤任能。四美教育,蔚成新风。改革深化,除旧布新。开放收效,取精用宏。加强法制,正气愈伸。发扬民主,众志成城。艰苦创业,克俭克勤。文化昌盛,经济繁荣。一国两制,五洲共钦。祖国一统,华胄同心。昆仑毓秀,黄河澄清。美好现实,锦绣前程。人歌乐土,史著丰功,敬告我祖,以慰威灵。尚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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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4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岸和平发展得来不易,必须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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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2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国际简帛耀洞庭——国际简帛书法大展名录
全国(合计7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北京:(12人)
刘  涛  刘宏宇 刘绍刚 孙  鹤 朱永灵 朱培尔 李鸣泉 苏士澍 唐吟芳 髙庆春 彭跃华 程风子
上海:(3人)
丁惠增 张炜羽 赵  伟
四川:(5人)
毛  峰 刘国峰 杨  帆 周毛新 钱  超
江西:(4人)
刘小明 唐绍禄 崔廷瑶 黄训华
江苏:(9人)
毛  群  包学文  甘  泉 刘文秋 吴宏昀 邱世鸿 徐  勇 顾宇驰 蒋瑾琦
河南:(8人)
冯新龙 乔延坤 池现平 许雄志 谷国伟 周  斌 聂  政 魏新海
辽宁:(2人)
孙振清 陈明春
黑龙江:(2人)
王德利 石顺增
西藏:(1人)
高延鸿
安徽:(2人)
苏毅斌 葛良胜
陕西:(7人)
李 欣   宋江安  赵  熊   阎仁杰  曹伟革   程卫    童  辉     
浙江:(3人)
申  伟 李惠明 徐雄关
甘肃:(2人)
郭鸿俊 满正人
湖北:(2人)
上官琼梅 倪洪波
山东:(2人)
张  宏 陈  杰
重庆:(2人)
李  健 章文灿
河北:(4人)
古  泥 刘振涛 贡安南 骆顺通
广东:(5人)
付志伟 许拥军 吴晓懿 黄春标 梁峰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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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届中国西部(银川)房·车生活文化节
中国西部(银川)房·车生活文化节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融房地产展示、品牌车展、文化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交易展示大会,对加强区域经济文化合作,拉动重点领域消费,推动宁夏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宁夏形象,扩大展会影响、打造展会品牌,提升展会文化内涵,中国西部(银川)房车节组委会定于4月30日至5月6日举办中国西部(银川)房·车节美术、书法、摄影大赛。  一、大赛时间
  1、征稿时间:2011年3月1日—4月15日
  2、展览时间:4月30日—5月6日
  二、展览地点
  银川国际会展中心
  三、主办、协办、承办、实施单位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中国国家画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回族自治区文联、宁夏报业传媒有限公司
  实施单位:宁夏书法家协会、宁夏美术家协会、宁夏摄影家协会、宁夏报业会展有限公司、宁夏日报书画研究院
  四、具体征稿要求
  参赛作品包括美术、书法和摄影三类,具体征稿要求如下:
  美术作品:中国画、油画、版画、水粉、水彩等。书法作品:毛笔书法及篆刻。摄影作品:黑白、彩色作品均可。
  美术、书法作品题材应围绕建党90周年来我国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内容健康向上,富于创意,作品表现手法不限;摄影作品应取材于建筑、汽车主题或与之相关反映新生活、新风貌。
  五、参赛须知
  1、书法尺幅在8尺以内(册页不限);中国画尺寸不得小于4尺对开,横竖不限;篆刻6—8方(粘贴在30×60cm的竖式印屏上,注明释文);其他画种尺寸装裱装框后长宽不超过2米。
  2、摄影作品一律提供8-10寸照片,并附电子文件。数码照片不得采用添加边框等形式对照片进行变相装裱。照片文件命名方式统一采用“作者姓名、作品题目、所在地”,如“李明、春天、山东”。
  3、中国美协、书协和摄影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可免初评。
  4、书法、美术作品请写明作品名称,篆书、草书请附译文。
  5、作品不必装裱,请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姓名(禁用笔名)、性别、年龄、邮编、电话(或××号)和详细通讯地址,并附100字内艺术简历1份及1寸免冠照片2张。送件须快递或挂号邮寄。
  6、涉嫌代笔、抄袭他人作品一经查实,将一律取消参选、入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六、评审及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邀请全国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
  专家评审团成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吴善璋,中国国家画院副院长张江舟,中国国家画院副院长梁占岩,中国国家画院创研部主任纪连彬,著名画家曾杏绯,著名作家张贤亮,宁夏文联党组书记、宁夏书协主席郑歌平等。
  大赛美术组、书法组、摄影组每组各设: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6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1000元)。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恕不退稿,请自留资料或备份。
  2、参赛作品如出现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负责。主办单位出于活动宣传需要有权将参赛作品刊登、展示于媒体,不另付稿酬。
  3、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未尽事宜的解释权。
  八、截稿日期:2011年4月15日(以邮戳为准)
  九、获奖待遇
  1、获奖者名单及获奖作品将在相关报刊上刊登。
  2、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出席5月6日在宁夏银川举行的第三届中国西部(银川)房·车生活文化节颁奖盛典。
  3、获奖作品将在大赛画册刊载。
  十、支持媒体
  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书画报、中国摄影报、书法导报、书法报、美术报、中国书法论坛、新华网、人民网、宁夏日报、宁夏广电总台、宁夏新闻网、新消息报、法治新报、新知讯报、宁夏××报、看天下、博客天下、西北艺术网。
  十一、大赛组委会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47号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邮编:750004
  美术、书法组联系电话:0951—6081045 13995172881
  美术、书法组联系人:安 宁 汪宏旭
  电子邮箱:anjazz@163.com
  摄影组联系电话:0951—6031497转81602 13895091551
  摄影组联系人:王 建 王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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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庆祝建党90周年濮阳市“公路杯”全国



书法、美术作品展览征稿启示


一、活动宗旨
为庆祝中国××建党90周年,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书画艺术事业,推动中华民族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文化、和谐家园做贡献,特此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濮阳市“公路杯”全国书法、美术作品展览。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濮阳市委宣传部
濮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濮阳市文学艺术联合会
承办单位:濮阳市公路管理局
三、征稿范围
全国、省、市书法、美术爱好者,邀请国内有关书法、美术、篆刻名家作品。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主题突出,格调高雅,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以歌颂党的丰功伟绩为主题的内容。
2、作品规格及要求:来稿请勿托裱,草书、篆书作品附释文;作品须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书画作品统一为竖式,六尺整纸(宽以60—80cm为宜),不装裱;篆刻作品每件印蜕4—8方,刻字作品尺寸一律为35×35CM,特邀作品尺幅不限;作品无需装裱(特殊装裱请附设计稿或自我托裱)。
3、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年龄、个人艺术简历、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作品名称、规格等。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投稿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4、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投稿时请用挂号或快递邮寄,信封上标记“征稿”字样,并注明作者姓名、××号。
5、投稿免收参展费、评审费;
6、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五、评审办法及奖励
1、评审办法
大赛由国内书法、美术名家组成艺术评审委员会,对参展作品公正、客观地评审。
2、评审奖项
书法、美术分别评奖,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优秀奖若干。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邀请作品不参加评审。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特邀作者颁发荣誉证书。评审结果在《濮阳日报》等相关媒体公布。
六、时间安排
1、投稿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5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展览时间、地点:2011年6月下旬,在濮阳市文化艺术中心隆重举行开幕式和颁奖仪式。
3、收稿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人民路1336号,濮阳市公路管理局工会。邮编:457000
联系人:张宪斌 王伟珉 电话:(0393)8918921;13700805811


址: http://www.pygl. gov.cn

E—mail:
fwbc1978@163.com
附: 庆祝建党90周年濮阳市“公路杯”全国书法、美术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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