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19762|回复: 13

【征稿启事】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民进全国书画精品邀请展征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25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网站编辑 于 2011-2-25 09:00 编辑

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

民进全国书画精品邀请展

征稿函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由民进中央文化艺术委员会、民进江苏省委会主办,开明画院、江海文化研究会、江海书画会承办的“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 辛亥革命100周年民进全国书画精品邀请展”,将于2011年5月24日在南京举办。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1、歌颂中国共产党的丰功伟绩,反映辛亥革命历史题材;2、讴歌伟大祖国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弘扬中华民族精神;3、展现祖国大好河山与美好生活;4、书法作品内容鼓励自作诗。

(二)作品类别:各类绘画、书法(不含硬笔)与篆刻作品,每位作者限展一件作品。

(三)作品规格:绘画、书法作品一般宽度不超过六尺,高度不超过八尺,以竖式为宜。草书、篆书、篆刻作品另附释文。篆刻作品印屏尺寸为68㎝×45㎝,数量6方至8方,附2方边款。作品无需装裱。

(四)征稿对象:凡各地民进组织书画院和书画界民进会员均可自由自愿的投稿,下载复印有效。

(五)作品评审:组委会将于四月初组织专家对来稿作品进行评审,入选作品将颁发参展证书,并收录进本次展览画册;书画展开幕时将赠送作者一本画册。

(六)征稿截稿日期: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3月底前止(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七)展出地点、日期:拟于2011年5月24日在中国南京江苏省美术馆(新馆)展出。

(八)作品寄(送)须知:

1、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写上姓名、所在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手机),并将作者简介(200字内)发至电子邮箱
gmguiming@sohu.com,供出版画册使用。
2、请认真填写登记表,连同您的参展作品于3月30日前寄至民进江苏省委会。参展作品请用挂号迳寄: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宁海大厦1408室,民进江苏省委会宣传处,邮编210024;联系人:桂明;联系电话:13851486244  025-83167357(办)。
3、民进中央开明画院联系人:陈巧华;联系电话:010-64605030转523(办),15110115185;电子邮箱:
kmhy225@163.com

民进中央开明画院   
2011年2月



该贴已经同步到 网站编辑的微博

征稿函.rar

6.29 KB, 下载次数: 441

 楼主| 发表于 2011-2-25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

民进全国书画精品邀请展

征稿函

征稿函11.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2-25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

民进全国书画精品邀请展

征稿函

征稿函22.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2-25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

民进全国书画精品邀请展

征稿函

征稿函33.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5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5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奖金那{:1_96:}{:1_9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5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鬼扯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8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待遇不好,不参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8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8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酸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