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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十大事件候选——中央规定副处级以上干部必须报告书画等劳务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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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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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十大事件候选——中央规定副处级以上干部必须报告书画等劳务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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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央,副处级,书画,劳务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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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今年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其中规定明确指出,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规定要求,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不如实报告的,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Z. x& {! K0 P- \, q'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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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Q1 g: f+ n5 M中央规定副处级以上干部必须报告书画等劳务所得 + }3 X6 _9 V: t% t1 _7 i8 c  ^
http://www.shufa.org/bbs/thread-13768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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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0 o; Y/ ~( b" t& w受权发布: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2 a( v4 G2 Y0 ]7 f+ D& Jhttp://www.gov.cn/jrzg/2010-07/11/content_1651255.htm
发表于 2011-1-17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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