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14185|回复: 3

启元白的“拈此辞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1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启元白的“拈此辞之”

刘传奇

4 X; W7 R6 M$ ~& v# a
    三五同好办个展览,若不请一二大名头掺和期间,似乎对于展览的档次就低了很多,于是主办者自己也就又不不是什么“艺术盛宴”的感觉了,而对于观者也就似乎更不会有“艺术大餐”的享受了吧。所以请“大腕”“共作场”对于展览自身也就有了“非同寻常”的意义。然而大名头有多少人会拒绝呢?而对于以族人身份且“犹以姓氏相矜”者又有多少人会“拈此辞之”呢?元白启功先生似乎是一个很和事老的人然而却是其中的一个。其诗云“闻道乌衣巷,新雏话旧家。谁知王逸少,曾不署琅琊。半臂残袍袖,何堪工作场。不须呼鲍老,久已自郎当。”读了此诗感觉诗是很有搧人巴掌的感觉,是谦逊吗?是!是不谦逊吗?是!是损人吗?是!不过该诗确实是很值得名腕们思量的。
发表于 2010-12-1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em1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3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