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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书法史研究法中容易忽视的几个问题# T5 _ j% r' H3 t
张金梁 (此为中国书协研究部与《中国书法》关注“中青年学术精英”提名特约稿) 近年来自己于明代书法史研究用力颇多,在研究方法上略有心得,现将书法史研究中容易忽视的几个问题简述如下,以求教于诸方家。 一、 区别“书法史”与“书法发展史”内涵 “书法史”研究的目的,首先是还原历史面貌,然后对形成这种状况的背景和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来展现时代特点和历史意义;“书法发展史”的研究,则着重于对书法流派及个性书家的探讨,基本上是从纯艺术的角度来进行的。当代在“书法史”与“书法发展史”概念方面有些混淆,大都以“书法风格史”来代替“书法史”,这如同以农民起义史代替古代史一样问题严重。更何况对于古代书家的认定是以现代人的审美标准进行的,往往研究的结论与当时的实际情况差距很大。如现代人无不认定徐谓是书法大家,而实际上徐渭的书法在明代几乎没有什么影响,若将其作为那个时代的代表书家来对待,便会掩盖了当时的历史现实而犯以点代面的错误。 二、重视帝王对书法风尚的影响 帝王是封建社会的主人,其言行带有一定的法律效应,他们的审美意识对于社会风尚的形成起着巨大作用。明代的书法表现出了明显的复古意识,从表面上看是元代赵子昂书风的延续,若深入研究则不然,此当是帝王提倡所起的作用。明初朱元璋取消中书省亲自管理六部,皇权大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其对来之不易的皇位非常珍惜,朝廷之事不论大小皆亲自过问,对学校的书法学习也有规定:“每日习仿书一幅,二百余字,以羲、献、智永、欧、虞、颜、柳等帖为法。”其规定贯穿于整个明代,对普天之下的学人举子来说,其如同八股文为科举考试样式一样重要,在整个社会书坛上所产生了重大影响是不言而喻的,这才是明代“书宗晋唐”复古书风得以发扬光大的真正动力。 三、关注朝廷制度对书法发展的作用 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政治制度,这为每个朝代打上了的烙印标志,也是历朝历代各方面发生重大变革的根源所在。中国书法不只是艺术形式,更具有文化工具的实用作用,一直担负着封建朝廷颁布政令记载功过传播知识的重要使命,所以朝廷制度也给予书法以极大的关怀。如明代朱元璋除消了中书省,将供职于此的中书舍人们设立中书科以储之,出现了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以书写为职责的衙门。之后内阁东、西两房及文华、武英两殿皆设书办,置中书舍人于此服务,而这些官员大都是以举荐经“书法”考试合格走入仕途的。同时六部、道、府、州、县也储有类书办的众多书写官吏人员,并形成制度贯穿于整个明代之中,是明代书法学习热潮此起彼伏的原因所在。 四、认清社会文化与书法的内在联系 古代的社会文化,是由突出皇权的朝廷文化与具有市井习俗自由意识的群众文化组成,此两种文化基本表现出了既相互影响又彼此消长的关系。书法作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也形成了朝廷书法与非朝廷书法两大范畴。朝廷中的书家显然是朝廷审美意识的代表者,深浸于“学而优则仕”之中的众多学人举子们,为求早日金榜题名飞黄腾达而成为朝廷书法的追随者,由此可见朝廷书法队伍之庞大。非朝廷书法的群体人数较少,只有那些科举不售仕途不畅或罢官黜仕者,能从朝廷文化的藩篱跳出,在审美上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的样式来寄托情怀,甚至还故意与朝廷书法风格拉开距离以示与众不同。一般而言,非朝廷书法往往表现出了有别于朝廷审美的新样式,成为人们观赏的焦点。但应该注意的是,他们不是社会书法的主流,代表不了书法史的全部。 五、处理好“个案”与“书法史”之间的关系 个案研究是书法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们选取的研究对象大都是历史上个性强对现代人影响较大的书家。为了别开生面,有时会出现为书家的个性特点所感染而先入为主的研究倾向,甚至会故意将其审美意识和创作风格与时代对立起来,以彰显书家的鹤立鸡群不同流俗。表面上看,这些个性书家与朝廷所倡导的风尚不同,实际上正是朝廷制度的作用和残酷的现实,促使了其书法个性的形成。如徐渭书法变化无常,当是科举失意无缘功名怀才不遇的发泄,晚年神经错乱喜怒无常的心理,也充分表现在笔墨之中,他并不是有意创造一代书风,而是对现实及自身处境一种无奈,与当时的朝廷制度及文化大背景皆有密切关系。 六、强调文献的深入挖掘和慎重使用 在研究书法史中,全面的搜集资料是作好学问的第一步,而科学分析、正确理解、恰当运用史料更是学术研究向纵深发展的前堤和保证。对于获得的资料,不能信手拿来随意运用,要有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鉴别过程。这是因为历史文献中有真伪之别,就是真实史料中也存在着对事物的变形描述:诸如野史、小说多构荒唐无稽之事,碑志、家谱多载褒扬溢美之辞,序言、题跋多寓隐晦弦处之音,批评攻讦者大加诋毁,崇拜赞誉者无限夸张,必须将这些材料缜密考证,才能彰显出事物之本来面目。更应该避免的是,为了使研究主题突出自圆其说,在运用文献资料时故意删除不利言语,回避或不引用矛盾观点及相反评论,如此研究其学术含金量则不言而喻。只有摒弃以点代面、断章取义、牵强附会等片面认识,才能使书法史研究的结论立体深入真实可信,才能显示出书法史研究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