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梁披雲杯”書法大展
評審安排
一、闗於本次大展情況:
(一)本屆大展共收有效作品1879件,先從中初選出進500件;
(二)參賽作者中年齡最大的爲83歲,最小爲14歲;
(三)本届大展之有效作品:即以《大學》章句爲書冩内容者;
二、頋問委員會:
杜忠誥(臺)、大野修作(日)、韓天衡、林岫、劉正成、李學勤、李剛田、羅青(臺)、邱振中、饒宗頤(港)、蘇士澍、宋鎭豪、王宇信、王冬齢、言恭逹、周志高、張榮慶
三、學術主持:張培元(港)
四、評審委員會:
(一)行書評審主任:陳忠康
責任評委:胡傳海、梅墨生、曾翔、朱培爾、鄭春松
(二)草書評審主任:胡傳海
責任評委:陳忠康、梅墨生、曾翔、朱培爾、鄭春松
(三)隸書評審主任:鄭春松
責任評委:劉彥湖、梅墨生、曾翔、姜壽田、葉培貴
(四)楷書評審主任:曾翔
責任評委:劉彥湖、鄭春松、朱以撒、胡傳海、黃君
(五)大篆評審主任:范正紅
責任評委:陳國斌、劉彥湖、潘夢石、曾翔、朱培爾
(六)小篆評審主任:劉彥湖
責任評委:陳國斌、范正紅、潘夢石、曾翔、朱培爾
(七)篆刻評審主任:陳國斌
責任評委:范正紅、劉彥湖、潘夢石、曾翔、朱培爾、鄭春松
(八)論文評審主任:梅墨生
責任評委:范正紅、黃君、姜壽田、劉彥湖、葉培貴、朱以撒、鄭春松
五、監審機構:書法網、書藝公社、當代書法網、中國書法網
六、監察員及獨立評論員(獨立發表文章,介紹監察體會、評點整個活動):
伯遠、車帝麟、李陽、劉濤、楊衛列、周明華、朱中原
七、評審標准(供評委參考):
關於作品:
(一)章法與用印(20分)
1、章法:簡潔、合理、大方,不濫用書法之外的元素作裝飾;
2、用印:閑章應爲作品的格調和意境起畫龍點睛的作用,不鼓勵無謂之用印;
(二)取法及其功力(30分)
1、以對古代經典的取法爲基本導向;
2、功力的表現,着眼於對結體和筆法的把握,古不乖時、今不同弊;
3、關注作品款識的內涵,以行文簡潔、造句典雅爲上;
(三)推陳出新(25分)
1、對該書體(書風或印風)之理解把握的程度;
2、視其對相關書體(書風或印風)之養分的整合及表現是否自然、合理;
3、真正的創新不會只停留在結體方面,於線條的體悟必有過人之處;
(四)格調、意境、氣息、底蘊(25分)
1、格調要高雅;
2、意境能深邃;
3、氣息應古樸;
4、有較爲深厚的文化底蘊之表現;
關於論文:
(一)選題(30分)
1、選題新穎,有創見性;
2、研究方法科學、合理;
3、選題意義及價值對書學研究之貢獻;
4、選題及論證為原創。
(二)論證(50分)
1、論點、論據統一,論證過程和得出結果正確、嚴謹;
2、論據詳實,引證出處准確、真實;
3、論證角度新穎、獨特。
(三)表述(20分)
1、行文工整、嚴謹,通暢,文字精煉;
2、層次、條理清晰;
3、論文格式規範。
六、評審安排:
前期准備 | 入圍作品分書體按編號整理 |
6月26日 | 現場布置(分作品、評委、評論員、媒體、工作人員等五個區間);作品根據書體分類佈置。 |
6月27日 | 上午:9:00—12:00 (完成第一輪評審)中午:12:00—13:00 (用餐)下午:14:00—18:00 (完成第二輪評審)晚上:18:30—20:00 (晚餐),21:00 (結束) |
七、評審流程:
第一輪:
1、從進入初選的作品中評委站在整個書壇的角度,秉持“三公”原則選出認為可以入選的作品,具體數量不限。未得票者視爲淘汰,根據票數選出入選作品。
第二輪:
1、評委主任主持評議會議,表决入選作品中是否可產生2名獲獎作品,最終由評審主任裁決。若有請評委各自選出2件以內作品,并須說明提名理由,從而產生單項獲獎作品;
2、若無,請評委各自選出5件獲獎提名作品,從而產生單項獲獎提名作品。
第三輪:
從各單項獲獎作品中最终産生全能獎。
八、評審守則:
1、評審過程接受監審人員(由五大專業媒體派出的首席記者)的全面監督;
2、在不影響評審計劃及其進度的前提下,監審人員可以對評委進行隨機采訪;
3、如發現任何具(似)不公正特征的評審行爲,監審人員有權提出動議、有權
未經組委會許可立即予以曝光;
4、評審過程中,現場的所有人員(含評委、監審和工作人員)須關閉手機;
5、現場嚴禁吸煙及大聲喧嘩和其他非文明的行爲;
6、要求現場人員嚴格自律,以高度的自覺完成公平、公正、公開的專業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