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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批] “书法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种理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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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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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种理想状态
6 ?9 d# h8 u1 y5 `0 i- P□杨卫列  
( W2 x: I; j# B; \% F6 r7 Q1 Z  2008年7月12日,《美术报》刊发了亓宏刚先生的文章《书法面前,人人平等》。先生说:“书法的平等性是很明确的,每个人对书法所付出的多还是少,都会赤裸裸地表现在他的作品上。”先生所言极是,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书法面前,人人平等”呢?俺看未必。比如,亓先生文中提到的那位老师就说:“前面的这些特邀作品,大家就没必要看了!也没有什么可欣赏的,俺也不能多说什么……”这话看似印证了“书法面前,人人平等”,但恰恰又是这句话告诉了我们书法面前,并非人人平等。试想啊,“没必要看”、“没有什么可欣赏的”的书法作品居然堂而皇之的被特邀,您说这是“书法面前,人人平等”吗?& ^8 d5 Q" V  S. E
  其实,“书法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平等是相对的,不平等才是绝对的。
, ^4 r  j0 Y3 |. B( A! L) t  一、身份导致的不平等。比如,俺是政府要员或是书协要员,俺就有可能免予被评选,而被特邀;又比如,俺是中国书协的会员,俺就可以参加“兰亭奖”的角逐,俺附上会员的复印件就可以免费参加一些书法比赛;再比如,俺是大学教授,或者报刊编辑,或者记者名人,俺的文章、书法作品即便很普通,也有可能被发表,被高价收购。
" k7 N4 e5 O6 R6 Z, c8 q  C  二、金钱导致的不平等。俺有金钱,俺就可以出钱让人帮俺炒作,可以在媒体上频繁亮相,轮番轰炸;俺有金钱,俺可以贿赂评审委员,贿赂书协高层领导,入展对俺如探囊取物;俺有金钱,俺可以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各种函授、面授培训班,俺自然会近水楼台先得月;俺有金钱,俺可以出豪华作品集,可以办书法展览,可以开研讨会,可以让人或指鹿为马,或肆意拔高,至少是沉默是金。
( S4 c% I# v4 e1 e0 }; _0 ]7 B$ T  三、区域导致的不平等。俺身处发达地区或文化中心,俺获得的信息就多;俺获得的信息越多,俺的机会就越多。俺身处发达地区或文化中心,俺观摩交流的机会就多;俺观摩交流的机会越多,俺的视野就越开阔。俺身处发达地区或文化中心,俺就有可能结识更多的名师、名流;俺结识的名师、名流越多,对俺的成长就越有帮助。2 x& |% T) G" x- n* N( B( b2 @- j( C
  四、东道主导致的不平等。俺身处展览承办方所在地,那么俺出头的机会便会比别人高出很多很多。君不见,东道主现象已成为中国书协评审机制下的痼疾,尽管这种现象不止一次的遭到炮轰,但却从未销声匿迹,发展到七届刻字艺术展据说已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 I# q% o  V6 d, [4 Q/ l0 K  五、古今导致的不平等。我们的老师经常告诫我们,习书要以古为宗,远避近现世书。看看,只因一古一今,态度便迥然有别。近现世的书法,即使美轮美奂,即使是精品中的精品,也被排斥在我们的取法范围之内;而古代的,即便是民间残纸、无名墓志,即便是登不上大雅之堂之作,都让我们毫无来由地顶礼膜拜。) w# j/ M6 i" a
  读者诸君,看了俺上面的申述,您还坚信“书法面前,人人平等”吗?
发表于 2008-7-26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说得好
" |- i/ o, J9 E5 e% k* z6 g平等的目的如果是为了弘扬书法艺术完全可以大张旗鼓的推广,如果就是为了突出某些人、事的一己私利说明我们的书法氛围还是浊气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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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em5 em5 e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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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妙,大力推广,人人皆知,广为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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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9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平等只是追求的理想,与现实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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