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19391|回复: 6

【转】如何面对丧失文化身份的中国书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3-25 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当我们把《兰亭序》当作书法“作品”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 k% r7 Y( ~3 m. h9 T因为……   
5 z3 p) K/ N4 ]  ?当我们把书法当作“作品”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3 I' Z) \3 o7 D
因为……   
; a( r/ F) @! {: F. R当我们把王羲之当作“书法家”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W+ |7 r; Q; a
因为……   9 x% n' M. _+ V& r* ^$ O
当我们把书法家当作“身份”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3 B/ Y9 a! @" ~) G3 Q2 E$ x* \因为……   $ F3 z& b# A* u. q. f
当我们把书法当作“职业”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B+ i+ L* S: G# W
因为……   
: d. j$ g- N  S9 j1 o0 Y4 ^当我们把书法当作“艺术”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k0 j) g9 j4 H) R6 F& p9 B# ]因为……   ! D3 v8 D. [/ c
当我们把书法当作“展览”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8 r* e/ c+ i# p3 D1 k1 z% b8 @& O
因为……   
% H) T" d% w' `当我们把书法当作“比赛”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 K5 u, I; b( i因为……   % K9 V4 C$ @7 C, c' S, V9 s
当我们把书法当作“作秀”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x* t* e8 w& d% S2 b因为……   
2 U! }; q' g( n2 [0 G( g/ R当我们把书法当作“权力”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0 M& [7 _: y: E' g2 g因为……   
8 E! f" M. v3 E! B当我们把书法当作“文化”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a7 M$ |4 `* M& {* n因为……   1 w% [: N1 n% J
当我们面对丧失文化身份已久的中国书法的时候,首届中国书坛兰亭雅集启动了。  0 m5 L9 k8 p; h5 `
因为……   
. F* q& I4 K" R当我听说首届中国书坛兰亭雅集启动的时候,引发了如是断想。
- X7 s7 i3 M, V3 w5 w4 t用晋人的说法:是“闻所闻而来”;但愿,我也能“见所见而去”。
2 d  [, J8 n- B0 B' I% c原载《美术报》7月14日31版

- ?' D7 }- z  V9 D$ q: m* Q' N2 m8 [+ S- Y0 b$ ^
[ 本帖最后由 挥风牧云 于 2008-3-26 08:34 编辑 ]
发表于 2008-3-25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em2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7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em6 em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9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9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装置---------为''标题''而作
1f0b49f1b5ef646cdb88c44c59c9ce51.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9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了半天,我还是搞不清楚
: e6 Z# d" s1 Z- g( f# D4 a5 Z当我们把书法当什么的时候,文化身份才不丧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9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em6 em6 em6 em17 em17 em18 em1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