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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日出出日

[独家] 书法的发展方向就是要让老百姓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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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3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楼主的观点。反对不求甚解妄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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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3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吴建军 于 2008-4-9 21:06 发表 8 Q: v& H4 Z' s4 s2 ]+ c  N+ w/ i
书法的高深精妙之处如同高山之深处,云雾迷漫,
' Z& F1 G6 d9 ~) Q, @故非“志”,”力“,”物“等综合作用而不能达之。
" [) [  A, X* [9 z9 v  v/ E4 S+ [所达之人极少极少。, }0 b6 X! {$ V! d
但一般人看不懂是特征,不是刻意追求来的,否则舍本矣!
" [4 k+ Z# L3 r- v  u; N% _7 q如当代的所谓”丑书“有的人 ...
6 M. n6 C% h* b. F9 M8 p
所以说楼主有偷换概念之嫌。
8 X1 \8 \& x" ^( B是为拙见。" I. I$ O* y" L& Q' M# w& H/ c$ I
楼主呢?请出来,再谈一谈啊em13! R) e# {+ j) [
3 d, G7 f" s: K/ a$ p3 f
[ 本帖最后由 吴建军 于 2008-4-13 17: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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