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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国展投稿作品中的“迷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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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 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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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国展评委看过来——
警惕国展投稿作品中的“迷彩服”
/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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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x+ O* L6 z! l    九届国展评审在即,着令广大书法家、书友们的目光更为热烈一些。谁能在展览中入展、获奖,的确似有“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的感受。在此,在下提前预祝这些获得成功的朋友。2 Y  Q" b" G1 }: M2 v

6 m% w7 {0 ^1 q2 p9 i    中国书协秘书长张旭光同志在贵州等地的书法讲话中,对展览的作品内容、作品功力、作品形式以及展厅效应也做了精辟的发言和其个人独到的理解。在下也是很赞成和拥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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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u. d, b6 f! k4 }5 ^/ w    其中,张旭光同志谈到国展展厅效应时,他认为作品除了要写好字外,注重书法外的文化素养的提高,书法承传与创新的同时,还要注意国展作品的展厅形式。比如,在纸张的运用、粘贴、布局、印章、做法等等,形式上也要出新、出奇,才能出奇制胜,才能受到评委的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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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h- X* E9 s    在下认为,这一届(九届国展)作品的形式上一定也能花样出新,引人眼目。让人们在观赏一幅幅优秀的书法作品的同时获得更美的艺术感受,产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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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在下还想借书法网络一角呼吁一下,九届国展的评委们在评审时,既要重视作品的好的形式,同时更应该注重作品书法上的内涵,这才是中国书法之根本和要决。过多的太注重于形式(其实就是一件书法作品的“迷彩服”)而不注重书法书写的优劣,在评审中将会留下遗憾。我看了一些作者投九届国展的作品,这些作品形式之花哨已重于书法书写的本身及其实质。) B/ t! E& R7 j( a

3 U0 U) M: `- [( P% \2 m7 k    当然,在下这一考虑是多余的,评委老师们都是高人,眼光完全比我等的高明许多,但愿不会存在我所担忧的以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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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R# M6 O9 G1 ]6 a/ c+ ~    谢谢!5 y/ ]; ~- j6 v/ R1 T+ w9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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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2于清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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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 m' I# S: e( n
我真是......
发表于 2007-10-3 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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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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