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1935|回复: 7

刘炳森是公众人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8 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我发个短帖子,只有一句话:' o; s! X# I% T* E: c8 j- d9 [

8 j! g7 I& e) }) Y, y8 ^刘炳森是公众人物!5 y# {- w/ @, e* m( l$ b
0 V* m& s6 [2 d' |1 b4 t0 t
附:5 Q  U% r( C1 Q  [
公众人物(Pubilc Figure)一词来源于一起在美国新闻史上里程碑性的案例---1964年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法官威廉·布伦南认为沙利文作为警长,社会地位特殊,媒体对其进行批评不构成诽谤,从而树立了"确有恶意"原则。为了把这样一类人归集起来,最早有人称他们为"公众官员",但"官员"一词的涵盖面似乎又不够宽,于是又找到"公众人物"这个词。现在新闻学上,公众人物是指公众非常感兴趣或熟悉的人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领域里的名人。——摘自新华网。+ }' B. n1 Z3 \  x# s" z

* j3 r$ r9 x+ G8 C& ^. l9 V[ 本帖最后由 林荫下 于 2006-7-8 22:47 编辑 ]
发表于 2006-7-8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8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7-8 01:45 发表; \4 A* [- M' K0 N2 H+ h
我发个短帖子,只有一句话:
4 o: {0 e" x8 v9 U+ Y7 N5 h/ U( U8 D; u3 ~$ `. P
刘炳森是公众人物!: ?  X! J8 F( N. j. B

2 r) g- r% J2 x6 S: T" s2 _(大家可以否定这个命题,也可以琢磨一下公众人物这个概念……)

4 r1 F, D5 d7 c% p' J这不重要了,有时候公众人物的说服力反而让人猜疑,真把其等同公众人物群内,岂不天下大乱,说是某一学科的带头人更贴切些,炳森的贡献仅此匠隶而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8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8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上 于 2006-7-8 09:51 发表5 V/ c# _% l! `5 M/ G9 r3 o
我发个短帖子,只有一句话:
% m3 d9 u$ K. I& p7 ~, J3 y: o) u1 l: M/ k. t
刘炳森不是公众人物!, H' Z' L* E% l, }/ j
3 A6 N9 G- {/ S( {
(大家可以否定这个命题,也可以琢磨一下公众人物这个概念……)

9 N" Q! r8 E5 T; k7 W% r3 e5 t7 t# b& a- ?, \
是准公众人物6 ]% d1 e: a$ \& u1 V) |: ~5 N" V
没有理由,只有纳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7-8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我再看刘炳森--------六个方面是与非"帖下的跟帖

原帖由 天生书呆子 于 2006-6-25 14:53 发表
3 F- p; \4 s; h+ D6 R% E& w! \1 x0 \
+ {( a6 A0 m1 a林兄,是我自己写的,我还没有堕落到请别人代笔的程度。/ S' h) x2 G; L! |9 D& M; G- i! n
世俗的观点,就是两个字,官和钱,官当多大,钱挣多少。在这方面,你能举出第二个书法家赶上刘吗? : Q' c0 m: f) H- l5 s- Q
明白了!你可能是想把话说得更宽一些更厚一点。
+ f  ?# W& t* _; J; B; ^5 T
$ B- Z3 F1 ?, }! ]5 Q' p- P我最近想到公众人物这个概念。
( B! P3 Y% m- g$ l# x' S% F( e; m
查了一些资料,似乎得出:( g  H4 D* B, ]. a8 X' J8 ~

' |4 ~8 f0 J  E3 _' r一、公众人物是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概念。在民法上,其有一定的确认的必要性。基本上,公众人物是社会学或者新闻学中比较明确的概念。. ]8 H1 [$ G* v3 c) d1 R" j
8 e6 N' K" ~2 A3 n  Z; `4 d2 S
二、公众人物是指领导人、艺术家、影视明星、体育明星、社会活动家等。% f0 z# @( l/ G: [# V0 a  W0 y

9 C/ j" o7 @; I5 R三、“公众人物从社会的关注中得到了许多好处”,其“举止就已经不是个人行为”,有必要对他们进行较多的监督。
2 S1 f3 G" H. _2 |* B3 [0 |9 v: V' \; V( W7 R" [- [+ W

; u2 x& _2 Y+ E5 ]2 Q0 h
, \9 ^1 i0 D& m: g9 I公众人物(Pubilc Figure)一词来源于一起在美国新闻史上里程碑性的案例---1964年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法官威廉·布伦南认为沙利文作为警长,社会地位特殊,媒体对其进行批评不构成诽谤,从而树立了"确有恶意"原则。为了把这样一类人归集起来,最早有人称他们为"公众官员",但"官员"一词的涵盖面似乎又不够宽,于是又找到"公众人物"这个词。现在新闻学上,公众人物是指公众非常感兴趣或熟悉的人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领域里的名人。——摘自新华网。
" ]" a$ J! u+ G/ V% [: |% [
8 s5 T; v+ x% n# U+ z% k* K关于公众人物该如何面对媒体的监督权现在一般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公众人物是一个自然人,应该享有全部的民事权利。另外一种得到更多认同的观点是,名人无隐私,因为公众人物从社会的关注中得到了许多好处,当他们作为社会的一种形象性代表出现时,他的举止就已经不是个人行为,他的每一言行都可能对社会造成这样那样的影响,对他无所不在的监督是保证社会公益的需要。( R2 A6 R5 `( E- G# A! t: P

* [5 r  p& a, k' Z/ T我们在起草《民法典草案专家建议稿》的时候,写了一条关于公众人物的条文,这就是人格权法编第五十五条:"为社会公共利益进行舆论监督,可以披露社会公众人物的有关隐私。""被监督人不得就此主张侵害隐私权。"这个建议稿发表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民商法前沿》上。在此之前,曾经还有一个更为详细的条文草案,详细地说明了公众人物的界定,就是"领导人、艺术家、影视明星、体育明星、社会活动家等"。当然,说的这些都是专家的意见,并不是法律的规定,而且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草案中,也并没有规定这一内容。——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7-8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宫兄,上面有个"林荫上",挂我门面.
9 {1 A  n# H! j7 L
6 L+ c+ ~  a: M0 O4 N留上几天,还是删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7-9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刘炳森是公众人物,这是现在的说法。
$ h$ @" r" I# l5 X8 U4 P$ Z- t) }# c3 \1 Z1 z  U
传统的说法对君子人的特殊要求!# A* P" }/ m& M8 F

2 E& o: |" f  E& y民间有身子正不怕影子斜。7 V( W' M0 ]& y* v, s9 i" z- h. @0 I

8 z4 O; b. M; M; x9 k0 o. r% N还有“举头三尺有神明”!
$ P% R& J7 X- \; l: f1 i+ r% G. V/ H
信息化很强的现代社会,就是有人不肯承认在大庭广众之下发生的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