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鸟 发表于 2007-11-21 13:23

原帖由 长发大哥 于 2007-11-21 11:35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一鸟兄,这件事情可以和去年的孙向群时间参考了看。

中国书协的原则是,判错了,不会改的。就像足球裁判的黑哨一样,虽然是黑哨,但有效。裁判拥有无上的权利。

事情怎么处理?哪怕事情过去后,再在 ...
大哥用足球欧解释不无道理,但我也用足球来解释:
孙向群那事可以比喻成球场上的铲人犯规,裁判吹了就判罚,裁判没有吹就接着打,哪怕是被铲断了腿,你还得瘸着腿跑!等你走两步,比赛结束了!~~~~~~~
这次的事件可以比喻成乌龙球,不过是踢到裁判脚下,裁判帮着踢进的!这个比喻对吗?em4 em4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11-21 14:41

原帖由 夏大男孩 于 2007-11-21 11:26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意思是以兰亭序做底本来判断,那么,阁帖都是假的。但这样的判断你认为准确吗?
同样简单的对于何豪的判断,如果作为一篇正经的文章来说,只不过和大家一样的猜测。而已。
请问:夏大男孩,现场笔试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猜测?还是为了鉴别真伪?

ab_19500 发表于 2007-11-21 16:48

相 信 评 委 吧

人 家 一 眼 就 能 瞄 出 好 坏 来.

江苏萧竹 发表于 2007-11-21 17:08

广东省书协已取消何豪在《广东省“大沥杯”书法大赛》获二等奖的代笔作假作品

广东省书协已取消何豪在《广东省“大沥杯”书法大赛》获二等奖的代笔作假作品唰了下来。取消一切资格。
广东省书协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度的。从这看出没有东道主的霸道。可喜可贺!!!

江苏萧竹 发表于 2007-11-21 17:09

消息来自 中国书法家论坛

ab_19500 发表于 2007-11-21 18:30

撑 死 胆 大 的

这 种 评 选 机 制 必 然 制 造 出 天 胆 作 假 者
不 管 死 活 先 赌 他 一 把,栽 不 了 就 逮 着 肥 的 了.
    如 果 不 给 他 二 等 奖. 只是入 展, 不 就蒙 过 去 了 吗.
    现在 的 向 题 是, 入 展 那 帮 里 还 有 多少 何 豪?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11-21 19:06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华南虎事件”让谁蒙羞

文/苏显龙


  一场沸沸扬扬热闹了几个月的“全民打虎”闹剧,因为一张“年画老虎”惊现网上,至此似乎该画上句号了。

  遗憾的是,揭开“华南虎事件”本不怎么神秘面纱的,并非媒体“千呼万唤始不出”的权威机构的鉴定,也非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更非“拍虎英雄”本人的良心发现――只要将“年画老虎”和周正龙公开的照片中的老虎虎纹对比,不要说普通百姓,就连有关专家与年画印制厂商也表示“有99%的概率是同一只老虎”。更有趣的是,现在连开始的“挺虎派”也直言“虎照为假”了。

  从这场闹剧的开始,就有很多人认为穷追虎照的真假是小题大做――为什么那么多弄虚作假的事没人管,而一个荒诞不经的造假却招致如此轰轰烈烈的穷追猛打?

  其实公众之所以对“华南虎事件”反映如此强烈,究其根源绝不在于事件本身,而在于有媒体指出事件背后暗藏的利益:镇坪县将借虎势虎威大力开发旅游资源,而国家将斥巨资在140平方公里的镇坪小县建立一个华南虎自然保护区,这对地方来说绝对是一件名利双收的好事。镇坪县领导发展地方经济的热情似可理解,但当虎照被普遍质疑的时候,有关部门及专家表现出来的欲盖弥彰和漏洞百出的“不专业”表现,更加激起网民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决心……

  在诚信缺失成为我国社会一大公害,人们相互间的交流和沟通变得日益困难时,仅凭着几张数码照片,开几场新闻发布会已不足以“服众”。要让越来越“不好糊弄”的公众相信真相,除了老实虚心的态度,还要有求真务实的精神。与陕西当地有的政府官员、学者等急于为华南虎照片的真实性盖棺定论的“作为”相比,权威杂志《科学》公布虎照时用了《“平面”老虎?》标题的“不作为”就显得让人肃然起敬。这两种求证真相的观念和方法上的差异,值得深思。 

  与有的地方官员的急功近利相比,国家林业局的态度也值得我们尊敬。他们首先没有想当然地对照片真伪进行表态,而是组织专家赴当地进行野生华南虎资源状况专项调查。同时肯定了公众对陕西华南虎问题的关注,“表明了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的进一步提高,体现了人们对野生动物的关爱和对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关心。”

  公众质疑的初衷无疑是善意的。但当他们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取真相的时候,就只能在网上掀起一场“全民打虎”运动。与网民的“冲动”相比,法学硕士郝劲松以司法途径追查“真相”更具标志性意义。道理很简单:包括知情权在内的公民权利从来都不是从天而降的,而是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去争取。用法律的手段而不是向政府机关“讨说法”的做法,更彰显了法治时代公民在解决公共问题时所应该表现出来的素质和理性。

  “华南虎事件”似乎水落石出,但随后的追问似不该止步。如果造假仅属于个人行为,那么造假者已涉嫌骗取国家财产,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严重的是,如果造假行为是有人授意、指使或合谋,那么公众期待的是,更多的真相大白于天下……

边锋 发表于 2007-11-21 23:35

何豪自己说句话哦

呵呵

ab_19500 发表于 2007-11-22 08:32

阳 光 下 的 "罪 恶"

这 是 一 个 外 国 电 影 的 名 字 拿 来 一 用, 为 怕 引 起 误 会, 那 两 个字 我 打 上 了   引 号,
   前 两 天, 郑 培 亮 先生 以展 览 部 的 名 义 在 网 上 发 了 一 篇 名 为 "阳 光, 学 术公 平和 谐" 的 文 章. 对 九 展 国 展 作 了 总 结. 这 当 然 是 例 行 公 事, 本 无 可 厚 非. 作 为 被 称 为 "书 坛 奥 运" 的 落 幕 总 该 有 个 交 待. 按 常 理, 还 应 该向 上 一 级 汇 报. 这 篇 文 章 只 要 在 前 面 加 上 一句" 在 上 级 领 导 的 关 怀 下",后 边 再 加 上 一 句" 请 首   长指 示" 就 是 一 篇 无 懈 可    击 的 汇 报 稿. 报 喜 别 报 忧, 评 比 中 一 丝 一 毫问 题 也 没 有, 举 国 上 下 皆 大 欢 喜, 额 手 称 庆. 新 人 也 推 出 来 了, 精 品 也 评 出 来 了. 无 愧 这 个 时 代 了.   
    " 阳 光" 这 俩 字 儿 用 的 最 好. 真 有 视 角 冲   击力.. 要 讲 阳 光 还 有 比 得 上 广 州 的 吗? 咱 就 是 在 广 州 评 的, 所 以 一 点 不 "黑"
', 放 心 行 了. 要 到 黑 龙 江 去 评 可 就 不 好 说 了.
       广 州 出 力 最 大, 花 一 千万 啊! 怎 么 也 得扯 平 一 下. 那 就 给 整 上 一 两 个 获奖的 吧. 那 就 让 何 豪 上 吧, 也 算推 出 新 人 吧.
   通 知 何 豪 前 来 现 场 实 地 测 试. 这 小 何 当 场 写 的 那 副 字 太 差, 电 脑 前 的 网 友 惊 呼, 我 的 妈 呀, 这 不 是 冒牌 货 吗?
      你 们 瞎 哟 喝 啥? 书 协 主席有 句 名 言, 评 委 的 眼 睛 瞄 一 眼 就 能 分 出 好 坏, 况 且 全 体 评 委 的 瞄 数 加 在 一 起 那 是 多 少 眼 呐, 再 加 上 广 州 的"阳光," 那 还 能 走 眼? 上! 何 豪 获提 名 奖.
   {   在 阳 光 灿 烂 的 日 子 里]
是 姜 文 的 名 片, 若 把 这 一 阳 光 事 件 加进 去, 肯 定 会 拿 下 奥 斯卡金 奖!
   < 说 明: 本 帖 的 材 料 依 据 是, 网 上 传 来 何 豪 被 国 展 和 大 荔 杯 取 消 获奖消 息>

花开花落 发表于 2007-11-22 08:44

眼 睛 瞄 一 眼 就 能 分 出 好 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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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评委用什么样的眼神来瞄准了,用一往情深和用冷门挑剔的眼神,最后的效果就不一样.这里就产生了一个值得大家注意的问题,为什么中国书协就管不好评委?这次中国书协全体工作人员全部都不准参与投票,这样责任就可以全部加到评委的头上了?这说明中国书协在评选前就已经预感到了问题的存在,由于没有好的对策,只好就用消极躲避的方法来逃避现实.如果真是这样,中国书协的问题也是不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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