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墨斋 发表于 2007-10-26 07:52

各说各理,有意思em22 em22

梅花山主 发表于 2007-10-26 11:38

em1 em1 em1

火木子 发表于 2007-10-26 13:04

回复 #10 中山鼎 的帖子

“不愿多说”,非不看、非不说也。
该说才说不白说,不该说则白说。说之理,大矣。
“道可道,非常道”,五千言岂虚言哉!然五千言之外,非实言乎?
em22
虽有打趣之说,但趣中亦论理。理有千种,趣味乃足。
书体认识不同或偏重不同,理异,则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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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理不偏矣。

得饶人时且饶人。得理、不得理,均以明理为上。
如是,人不偏矣。

理与人皆不偏,和谐之至也。故可明该说不该说之时机也。

中山鼎 发表于 2007-10-26 15:23

五千年的名言谁能驳em24

中山鼎 发表于 2007-11-13 15:31

回过头来看看日本,在晚清至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迅速崛起,取代中国成为代表东方经济和文化的主体(当然这也离不开中国及东南亚的廉价劳动力).
在日本有书道,茶道,武士道......看来"道"已经奉为某种职业水平达到最高境界的标尺.
书法中的草书(狂草)是不是也代表了书法艺术的最高峰呢?这一段时间还没有对我的观点草书="道"这一观点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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