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辉
发表于 2007-10-7 23:35
***700;400;700,400;;#0c3;15; m135,124 l134,126,135,135,135,143,136,152,137,162,140,174,140,187,142,202,145,218,153,250,159,263,164,274,171,285,176,292,181,298,185,303,188,306,191,308,193,308,193,307 196,292,197,288,199,282,202,275,203,268,205,261,208,254,210,245,214,234,215,226,217,219,219,213,220,206,220,201,221,190,221,175,170,240,145,304,128,335,116,329 111,328,107,326,101,324,97,323,94,322,91,319,91,318,90,318,90,307,91,304,93,301,100,291,109,284,116,278,129,268,147,259,224,215,248,199,418,38,420,33 422,6,422,5,421,5,419,6,416,8,414,9,412,9,406,15,403,17,388,32,385,37,380,45,376,52,371,61,367,70,362,101,359,125,357,151,358,180,361,195 362,208,365,232,367,242,371,265,371,275,370,279,367,284,362,288,359,289,357,289,353,287,347,280,341,274,337,271,327,264,324,262,316,255,312,252,307,249,305,245 304,239,304,232,305,226,306,222,312,212,323,197,342,176,374,154,425,123,473,97,494,91,518,84,532,80,559,72,596,72,587,80,583,84,569,95,522,137,492,165 480,178,445,213,368,292,344,318,306,360,291,374,273,390,270,393,261,399,258,399 e
丁剑
发表于 2007-10-8 08:09
看了元明兄的文章,也想起我自己的一篇关于展览的文章,贴于次一并讨论,
我想对于展览的思考是对书坛的发展有益的,这一点现在已经有很多人开始认识到这一点了。
展览不仅是比赛之后的结果展示
需要区分的是,目下的书法展览大多数实际上是比赛之后的结果展示。既然是比赛,规则和评判就是很重要的环节,因而也是最容易存在争议的环节。关于这方面的评说、争论已经是不绝于耳的逢“展”必争了。但我想要说的是一种艺术的展示活动以比赛的形式或以比赛为主体形式是否合适?,更何况这种比赛的形式已经演化为竞赛、竞技了。
面对一件艺术品,如何评其优劣,很简单也很难。说简单,是因为大体上作为欣赏者的个体行为,每个人心中自有一把尺子。说到很难,即当艺术评判不是单纯的个体行为而是加入了某种利益因素,比如比赛,那就不是那么简单了,评判的目的有时候实际上是一种利益的平衡,而非艺术审美行为。
再深入一点:艺术活动既然可以以比赛的方式开展,那么它很可能就向着竞技的方向发展。举一个例子:100米跑。这个规则很客观,即运动员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看谁最先到达终点,谁就是第一。这是绝对客观的,因而无可争议。而艺术远不具有这样的客观性,因为艺术审美是调动人的多种思维结构去做出判断的。而且即便是一个欣赏者个人,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不同心境欣赏同一件艺术品的审美判断也是可能不一样的,甚至差别很大。何况艺术比赛多是个集体活动呢?因此调和集体的艺术评判不是也不可能单纯以个体艺术审美为主导的。现实也是如此,目下大多数比赛基本上是围绕着竞技的“技”展开的,一件艺术品的技术含量在艺术比赛中已经是占有绝对重要的位置了,就书法比赛而言,除了书写技法而外,形式制作的重要性日益彰显,相反一件艺术品的人文美学意义在比赛中几乎无法得到认可。而且以比赛之后的结果展示为主的展览对于欣赏者的独立审美的干预或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当你进得展厅,你会直奔获奖作品,理由很简单:它是获奖作品。
那么必须考虑合适的艺术展示形式,我觉得艺术展示的目的很重要也很值得研究。最理想化的目的就是显示和交流。显示好象带有功利心理,其实这很正常。一个艺术家绝不会把自己的劣作示人的,因此显示心理实际上是艺术自信的表现,交流则是不言而喻的。在明确了展览的目的之后,开展的方式无非又是两种:一是个体的;二是集体的。个体的是很好理解,也应该成为将来艺术展示的主要形式。集体的,我个人理想的想法是指有相对统一的主题性的展览,即不同艺术家在同一主题下的展示。可以是同一流派风格也可以是同一题材或体裁的集体展示。
总之展览应该回归到作为艺术家作品完成后的一个必要的后续过程,就像作家在写作完成后要发表或结集出版一样。这样的展览才是艺术或艺术展示活动成熟的表现,那种为展赛而创作的创作活动或先行以比赛为出发点的展览绝不是什么好方式,因此也不大可能永远有什么好结果。它必将为历史所边缘化。
7年元月25日 丁剑于有堂
皮蛋儿
发表于 2007-10-8 11:01
好em1 em1 em1
老大不小
发表于 2007-10-8 14:43
好!有深度!!
张生
发表于 2007-10-9 00:57
em1 em1 em1
秋山新雨
发表于 2007-10-11 16:07
em6 em4 em4 em22
泷水山人
发表于 2007-10-21 09:02
em1 em1 em11
红荆藤
发表于 2007-10-21 17:24
机制问题最应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