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LZ曾经发过“XXX的终极关怀”的帖子。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么这篇文章应该是对先前思考的修正、汇总和延伸。小丁谈及“XXX的关怀”这样的短语,在我模糊的记忆中,最先有此雷同表达者,或许是启蒙时代的卢梭或者其他牛B人物。也许是语言上的原因,在翻译到中文以后,变成不太符合中国人表达方式的短语了。启蒙思想家们总会首先在哲学领域中掀起波澜,由此产生的许多概念和方法论会衍射到其他各个领域,特别是人文学科。在经过一些人亦步亦趋式的套用,估摸着就变成了LZ现在所提的“倡导书法创作的社会化关怀”的摸样。
然而这样的提法毕竟是有瑕疵的。
遗憾的是,作者并没有在文中对此进行详尽的阐述。 当代,虽然有理论家从社会学角度关照书法,但也局限于书法本体研究的社会化关怀层面
个人觉得,当前书法本体论的研究还远远不够。许多书法人还囿于传统的书论,局限于古人所辐射之范围。偶有反思者,便被视为异端另类,遭诟病、群殴。然而你提出的“社会化关照”(按我理解,从社会角度,横向思考书法与社会的联系)又是值得探究的——谁叫中国是在跨越式发展呢?套用小平同志的话,应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原帖由 冯印强 于 2007-9-27 17:19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冯印强
书法作为艺术,当然需要社会现实的植入才有发展的可能。当代,虽然有理论家从社会学角度关照书法,但也局限于书法本体研究的社会化关怀层面。笔者在去年和评论家朱中原先生所进行的《倡导书法 ...
当今书法艺术,已呈浮脉之象。因市场经济故,乃有其泡沫般的繁荣。这引发了一些理性书法人的惊恐。因恐惧故,遂生反思,转而欲求永葆书法艺术的”黄老之术”。LZ的文章,依我看,正是在这样的大前提下所做挣扎。
正如此类文章所共通的毛病一样,LZ的此篇文章,也依然未能指出书法艺术如何青春常驻以及实现书法艺术与社会发展同步的可操作性方案。
至于文章中大量的枝节性观点,时间关系,就不表态了。 当代中国是一个不断向大众社会、市民社会和公民社会过渡和推衍的社会。
最后,职业原因,我不得不纠正文章中这样一句话的错误。
当代中国可以被认为是向市民化社会发展的国家。却不宜认定为向“公民社会过渡”。我国古代,虽未有“公民”的提法,但是本质上,却是一个公民社会的国家——国家本位。公民是公法上的概念,是国家法的产物。我国迄古至今已经为国家法所桎梏甚重,这限制了个人自由和权利,与现代法治基本理念相左。 原帖由 强行提臀 于 2007-10-1 11:12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当今书法艺术,已呈浮脉之象。因市场经济故,乃有其泡沫般的繁荣。这引发了一些理性书法人的惊恐。因恐惧故,遂生反思,转而欲求永葆书法艺术的”黄老之术”。LZ的文章,依我看,正是在这样的大前提下所做挣 ...
2007_J 原帖由 强行提臀 于 2007-10-1 10:27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不错,思想的深度和字间透露出作者理论的素养让人敬佩。进步了,提高了。可喜。
谢谢提臀褒扬。书法在其当代发展现漏出来的弊端,确实是我反思并尝试探索谋求书法发展的原因。至于你所说的实现书法艺术与社会发展同步的可操作性方案,也正在我的关照之内。还愿聆听你对此的看法,你有什么妙方吗?
原帖由 冯印强 于 2007-10-1 13:26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提臀褒扬。书法在其当代发展现漏出来的弊端,确实是我反思并尝试探索谋求书法发展的原因。至于你所说的实现书法艺术与社会发展同步的可操作性方案,也正在我的关照之内。还愿聆听你对此的看法,你有什么 ...
书法逃脱不了它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