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不书而能书,
书与不书尽在自己掌握,
何必囿于成规呢? 学习了!em13 em13 em13 em1 写自己的字,那管的了别人怎么样呢。俺连自己都管不了...em3别人说什么时候不写就不写呀,SBem21
回复 #4 丁剑 的帖子
市长千金能去做又脏又累的护士工作且又尽心尽责做得高二老满意,说明那市长是个千古难寻的好官。高二老不识好歹。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6-18 18:2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我也很矛盾,心中有佛而又随手风流!
em13 em13 em13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18 16:16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琴为心声,书为心画,棋为所欲。
十四不弹,十四亦可弹。小隐弗弹,大隐弹之。
以道作纸,以足当笔,而心清明。则天下之路,尽可去;心中之意,尽可书。
可见先生见性境界! 字是写给谁看的,古有伯牙摔琴谢子期,人生一世,有一人懂、评、赏足以,何要千百人起哄鼓掌?!只观了自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