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墨思想:“炫富”不利于书法和谐
黔墨思想:“炫富”不利于书法和谐
最近,从国家广电总局获得的消息说,经北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凡违反精神文明建设,涉及“奢侈”、“至尊”、“顶级”享受的“炫富”广告,将一律拆除、下马!
在下认为:“至尊”、“顶级”还包括“大”、“阔”等“炫富”广告及词语,严重的形响了社会的和谐气氛,助长了社会浮嚣、奢华风气,有悖于我们的时代精神,不切合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中华民族崇尚俭朴的传统美德,不利于社会和谐。让这一类广告口号下马、拆除,是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实际。
对于中国书法而言,在下也认为,目前要推出书法“大师”、书法“大省”,也是赤裸裸地张杨着书法某些人和某些领域的“富的个性——炫富”。“推出”此言一出,人人争相追求书法“大师”的待遇生活和至尊地位,各个省、市也在权衡、夺取书法“大省”的美名,生怕不是全国第一。一时间,网络硝烟四起,为争“大师”、“大省”名称、名份而争吵、漫骂不已,朋友结仇、兄弟反目!管它什么书法事业传承、管它什么书法社会和谐。
现在,中国书法的总体水平要比改革开放以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总体水平还是停留在“发展中”的阶段,与真正的“富裕”(书法的最高境界及书法人口普及)尚相差甚远。一些地区的书法水平确要高些,但很多地区也还是在起步阶段,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还不通用和使用汉字。“炫富”书法,不切合目前中国书法发展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中华民族崇尚俭朴、谦虚的传统美德,不利于社会和谐。
据一位书友统计,中国人会书法的人有数十万之众,从中国书协算起到地县级书法协会,但对于中国十三亿的人口大国来说,也不过一万人之中有两三个“书法家”而已。(2006年3月24日《光明日报》贺绍俊文)也算是中国书法人才“穷”得可怜了。
为什么要“炫富”书法的“大”?其实就是领导人想推出书法的形象工程观念,在领导者眼里便就是“政绩”的代名词,“好形象”的同义语。一些书法家恨不得马上在脸上刻一个“大师”字样,一些省份也恨不得马上挂上书法“大省”字样,其实都是功利思想严重。这个话题就不发挥了。
今天推出了书法的这个“大”,明天也还会推出书法的哪个“大”,理所当然、顺理成章、永无止境。这对发展中的中国书法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目前,中国书法事业应该首要考虑的是如何普及和发展,而不是现在就盖棺定论,谁是中国的“第一”和谁是中国的“最大”。
在中国有很多贫困的地区,一些人连生存都很艰难,但他们确组织起了业余的书法社团,书法为他们打开了一扇精神的窗子,使他们的精神更加丰富多彩。他们不可能被评为书法“大师”,他们地区也不可能被评为书法“大省”,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要成为省级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都是侈望。他们更需要书法最高组织的关爱。在这样的情况下,即在一万人之中只有两三个“书法家”的比例严重失调下,评选“大家”、“大省”就显得多么的苍白了。
也还有很多人都喜欢跟风、附庸。这只是他们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已。所以我提倡要放眼全国、全球;全人类,才能塑造出书法的美好明天。今天谈书法的“炫富”还为时过早。
(文/黔墨 2007年6月17日于都匀清风堂)
鞭辟入里!言之灼灼!!发人深省!!!
直指书摊弊端——狂妄自大,炫富恶俗——争名夺利,枉自尊大......不一而足。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鼓掌!!!!!!!!为黔墨兄的精彩言论!!!!!!! 文章这样写是在取巧,取时.
我们前面讨论书法大省,你在这里联系起“炫富”.
文章可以哗众,但莫要牵强附会. 凡带功利性质的东西都是浅薄的,虚伪的,一切真正的艺术,多少经得起时间的推敲。好大喜功之流,注定失败和短命!!! 原帖由 刻鹤图龙刀 于 2007-6-18 10:46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凡带功利性质的东西都是浅薄的,虚伪的,一切真正的艺术,多少经得起时间的推敲。好大喜功之流,注定失败和短命!!!
em1 原帖由 走失的猪 于 2007-6-18 08:5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鼓掌!!!!!!!!为黔墨兄的精彩言论!!!!!!!
em1 em1 黔墨兄此篇文章中有谈时弊的,这一点应当肯定,但就“大家”、“大师”社会认可和肯定而言,我觉得并不是仅仅是“炫富”这么简单,从个人的艺术判断而言,每个人一定要有一个很自信的艺术审美判断力,从社会进步的需要而言,也一定要有肯定时代成果和历史追认的勇气。
如此,我以为恰恰相反一定要有一种历史和时代的观念和魄力。该肯定的就一定要肯定,该批判揭露的就一定要批判揭露,惟这样,我们才无愧于时代和历史。相比其他艺术领域,书法界因为太功利复杂而显得太不纯粹和太不严肃了,诗坛可以认定海子——一个年仅25岁的短命天才为我国贡献出具有世界意义的大诗人,在昌耀生前,就有诗人呼其为大诗人昌耀,书法界似乎没有人有这种勇气和魄力,即便是有,也多为人所不容,而他们反驳的理由不是出于此人的水平,而是知名度,实在是太幼稚和太不“幼稚”(纯洁和纯真)了。
对于一个时代高水准的艺术家的认可,一是能体现时代的艺术精神和水平,二是能提高和匡正社会大众的常识审美错误,我昨天在程风子先生家,陈先生说了一句颇耐人寻味的话,他对他的初学书画的妻子说:“那些你认为的很漂亮、很好看的字恰恰是很差,毫无艺术水平的字,而你认为很难看、很丑的字又恰恰是水平很高的真正的书法……”他这话用以说明艺术和大众的距离是再好不过的例子了。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之一,就是社会对时代精英的肯定是不够的。时代推出大家,肯定艺术成果有什么错呢?难道连这个自信都没有吗?
比如程风子的书法之于大家,在我看来只是时间问题。
[ 本帖最后由 丁剑 于 2007-6-18 12:28 编辑 ] 原帖由 柳青凯 于 2007-6-18 09:1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文章这样写是在取巧,取时。我们前面讨论书法大省,你在这里联系起“炫富”。文章可以哗众,但莫要牵强附会。
这是我俩所站的地理位置不同而已。兄站在“书法大省”里,我站在“书法大省”外,所以视觉会有所不同。我们西部较全国发达地区而言,各方面确都较为落后(但千万不要认为是一张白纸)。在下认为,这个时候“炫富”书法,说白了,就是炫耀某些“书法大省”所谓的书法人才是如何如何多、底蕴又是如何的丰富、书法高手又是如何如何之高而已,都是很苍白的(正文中没说这句话,因为看官都是明白人)。更有待于岁月和时间的检验!就中国书法发展的实际情况,“炫富”书法不符合中华民族崇尚俭朴、谦虚的传统美德,的确不利于社会和谐。一点也不牵强附会!
另外,此文纯属个人思想,也会受狭隘、水平的限制。看官不必太认真,更不要把它和前面的“书法大省”之争划等号。同意就画个圈,反对,就把它当成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