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圣叹 发表于 2007-5-12 05:31

林岫女士的"消毒信"

今年四月,胡圣虎先生写了篇《我为林岫洗个澡》,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很多人认为他不该把匿名信公开。但他坚持认为:既然是“诽谤”,那么将“谤言”公之于众,谣言也就不攻自破了!但胡先生考虑更多的则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近日又有网友在我的博客上留言,我才知道,林岫曾经亲自写过一篇《对匿名诽谤者的公开反驳》,对收到匿名信的人进行“消毒”,可惜当时林岫没有将信寄给胡先生。
  现将“消毒信”转发如下,使大家更加清楚地了解事件的经过并作深层次的思考。
    http://blog.sina.com.cn/u/4c715669010008l0

青年瑜亮 发表于 2007-5-12 07:02

em1 em1 em1

江西心得 发表于 2007-5-12 17:44

事实证明林岫先生要告的新闻制造者非胡圣虎先生.此次事件中,可能二位先生行事也需略做反省,我们也应同时明白自身要为曾经的过往而负责.我们谁又没做错过事了,谁又没趁暗做过不该的举止了,装出一付清高洁净的模样来批评当事的任何一方,都是很令人讨厌和虚伪的.最后感觉丁圣叹是条汉子.

黔墨 发表于 2007-5-13 01:36

丁圣叹发的贴:
    林岫女士的"消毒信"
       今年四月,胡圣虎先生写了篇《我为林岫洗个澡》,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很多人认为他不该把匿名信公开。但他坚持认为:既然是“诽谤”,那么将“谤言”公之于众,谣言也就不攻自破了!但胡先生考虑更多的则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近日又有网友在我的博客上留言,我才知道,林岫曾经亲自写过一篇《对匿名诽谤者的公开反驳》,对收到匿名信的人进行“消毒”,可惜当时林岫没有将信寄给胡先生。
  现将“消毒信”转发如下,使大家更加清楚地了解事件的经过并作深层次的思考。

   
    胡圣虎博客:
    今年四月,我写了篇《我为林岫洗个澡》,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很多人认为我不该把匿名信公开。但我认为:既然是“诽谤”,那么将“谤言”公之于众,谣言也就不攻自破了!但我考虑更多的则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近日又有网友在我的博客上留言,我才知道,林岫曾经亲自写过一篇《对匿名诽谤者的公开反驳》,对收到匿名信的人进行“消毒”,可惜当时林岫没有将信寄给我。
  现将“消毒信”转发如下,使大家更加清楚地了解事件的经过并作深层次的思考。

    ——其实丁圣叹和胡圣虎就是一个人!大家看看有什么不同吗?

丁圣叹 发表于 2007-5-13 04:24

回复 #4 黔墨 的帖子

您说的基本正确。
很多人在博客上问我:这个博客究竟是丁圣叹的还是胡圣虎的?我说,是丁圣叹的,但也相当于半个胡圣虎。因为我弄了两个博客,一个完全是我自己的,这个“北大牛人胡圣虎的世界”是专为胡圣虎开的,他说这是他的一个小仓库。我则是搬运工和保管员。我要把仓库里的东西搬出来,一是要经过他同意,二是要改变人称代词。
胡圣虎是个懒散的人。字打得很慢。他写了文章后,通过传真发给我,我念,打字员打(只有我认识这些天书),然后再发到信箱由他审定,最后我以丁圣叹名义发出去。
去年七月,《张海不是书法家》定稿后,仙桃全市的微机被“熊猫”病毒感染,我无法上网,而他又不会发帖,马上又要出差,我只好在电话中一步一步教他操作,花了两个多小时才发了一个“处女帖”。从此老胡再也不愿亲自操作了。
您说,究竟丁圣叹是胡圣虎,还是胡圣虎是丁圣叹?连我老婆都不一定说得清楚。

一鸟 发表于 2007-5-13 09:34

原帖由 江西心得 于 2007-5-12 17:44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事实证明林岫先生要告的新闻制造者非胡圣虎先生.此次事件中,可能二位先生行事也需略做反省,我们也应同时明白自身要为曾经的过往而负责.我们谁又没做错过事了,谁又没趁暗做过不该的举止了,装出一付清高洁净的模样 ...
林的回复是哪一年,胡的炒作又是哪一年?搞清楚时间再来胡说八道!
见过弱智的没见过这样弱智的!em4 em4

一鸟 发表于 2007-5-13 09:41

"您说,究竟丁圣叹是胡圣虎,还是胡圣虎是丁圣叹?连我老婆都不一定说得清楚。"这句话太有水平了!丁圣叹的老婆到底是嫁给了胡还是丁连自己都不知道,不敢往深处想啊!em8 em8 开玩笑调节气氛em4 em4

走走看看 发表于 2007-5-13 10:21

有话还是尽量自己亲自说      自己的想法自己说比让人代言来得好         
问一句:既然那么想发言      为什么不花点时间练打字         这个世界谁代表得了谁      谁又喜欢和代言人说话

走走看看 发表于 2007-5-13 10:22

既然懒   就少说话       em4

青玉案 发表于 2007-5-13 10:49

   
“将‘谤言’公之于众,谣言也就不攻自破了”。真可谓天下奇谈。胡氏既然有这样的可笑逻辑,还煞费苦心地“洗什么澡”。他是相中了诽谤信这盆污水,用其大作文章而已,目的昭然,行为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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