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剑 发表于 2007-3-24 15:00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3-24 16:41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书法社会学强调书法研究的社会学维度,即参用社会学视野来构建书法史学及其他学术的体系,“书法历史学”没有这种说法,一般就称“书法史学”。书法史学是书法研究的主体,书法社会学则是书法史学研究的辅 ...
"书法社会学"也好象是杜撰出来似的,而且说书法社会学是书法史学的方法论,这个值得商榷!从字面上理解,书法社会学更像是书法社会关系学或书法社会功用学。

朱中原 发表于 2007-3-24 15:01

现在书法媒体上所发表的文章,要么是随感类文字,要么是口水式的批评谩骂文字,要么是故作高深的学理文字,要么是人云亦云的文字,把人家说了一千遍的话仍然拿来说。这不是在做学问。而更为主要的是,媒体编辑学术水准的平庸。好文章发现不了。
当年作家余华也就是一个牙医。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的小说被《北京文学》的一个编辑看上了,从此以后,余华成了名作家。试想,如果没有这个编辑的发现,那么,余华可能还仍然在浙江拔牙呢。
中国二三十年代的报纸编辑记者,大都是一流的大学者,毛泽东、胡适、陈独秀、梁启超、张季鸾、于右任、储安平,甚至包括蒋介石的最高秘书陈布雷等,都是优秀的报人出身,然而,这些报人却都是一流的学问或艺术大家。然而当今中国,鲜有人能及。媒体编辑大部分是平庸之辈。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3-24 15:09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3-24 14:31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琴岛先生的提问。这个问题提得很好。首先,我文中只是在反复论说西学尤其是借助于社会学对于研究书法及艺术史的重要性,但这并不等于我要将西学取代中学。这根本非我意,亦不可取;其次,运用西学研究 ...

我明白搂主的意思。

其实,我也一直在思考相同的问题~~方法论!

请问:东方思维方法与西方思维方法之异同在哪里?

朱中原 发表于 2007-3-24 15:12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3-24 15:00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书法社会学"也好象是杜撰出来似的,而且说书法社会学是书法史学的方法论,这个值得商榷!从字面上理解,书法社会学更像是书法社会关系学或书法社会功用学。

呵呵,“书法社会学”当然是杜撰出来的,因为在现成的学术名词里面,找不到有“书法社会学”嘛。这跟“艺术书法”、“流行书风”是一样的。问题的根本不在这里,而在于这个学术名词的提出是否有充分的论据并有足够的学术价值。没有人规定学术名词不能够创新。当然,我在这里,只是提出来,供各位争鸣、参考。这就像一个口号的提出一样,至于口号的提出得当不得当,那需要争鸣,也可以供批评,但并不能以此来否认所有的口号都仅仅只是口号。说书法社会学是书法史学的方FA**Lun,并不是说只是唯一的方法论,而只是方法论之一。当然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朱中原 发表于 2007-3-24 15:18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3-24 15:09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明白搂主的意思。

其实,我也一直在思考相同的问题~~方法论!

请问:东方思维方法与西方思维方法之异同在哪里?


你提的这个问题就大了,包含的内容层面太多,非一两句话所能说清,恐怕一本书也说不清。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3-24 15:18

,“书法历史学”没有这种说法,一般就称“书法史学”。

请问:“书法历史学”与“书法史学”还有什么本质不同吗?

朱中原 发表于 2007-3-24 15:23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3-24 15:1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书法历史学”与“书法史学”还有什么本质不同吗?
我不知道您是什么意思?我什么时候说了“书法历史学”与“书法史学”有本质的不同了?我只说过,一般都称“书法史学”,不说“书法历史学”,二者都是一个意思。我觉得这个问题不必纠缠。我文章中好像并没有说“书法历史学”吧?如果说了,那是笔误。请谅解。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3-24 15:28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3-24 15:1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提的这个问题就大了,包含的内容层面太多,非一两句话所能说清,恐怕一本书也说不清。

说大也大,

说小也小。

问题就出在儿!

若连这都未搞清,

有何谈方法论呢?!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3-24 15:34 编辑 ]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3-24 15:34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3-24 15:23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知道您是什么意思?我什么时候说了“书法历史学”与“书法史学”有本质的不同了?我只说过,一般都称“书法史学”,不说“书法历史学”,二者都是一个意思。我觉得这个问题不必纠缠。我文章中好像并没有说 ...

不是纠缠!

这本来不是问题的问题,却把它提出来,

可见~~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3-24 15:35 编辑 ]

朱中原 发表于 2007-3-24 15:39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3-24 15:34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纠缠!

这本来不是问题的问题,却把它提出来,

可见~~

请不妨直接说出您的意见及想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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