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明辉 发表于 2007-2-28 15:28

令人跌眼镜的“野旷‘無’低树”

编者按: 太室尊者 的这篇小文章却提醒我们一个大思考,即书法艺术的根基有没有被撼动,是不是只要拿起毛笔写出毛笔字就是书法?就是书法家了 ?连起码的文化常识(已经沦落到不能叫"国学常识"的地步了)都不具备或丧失了,这到底是书法的悲哀还是民族的悲哀呢?

令人跌眼镜的“野旷‘無’低树”

文/薛明辉

昨天收到上海书画出版社的今年第二期《书法》,兴致勃勃地翻了起来。但是看到87页的一篇推介文章和作品,让人大倒胃口,大跌眼镜。

第一幅作品是对联,内容为:“野旷無低树,江清月近人”。这本是唐朝孟浩然的绝句《宿建德江》中的句子,原文应该是“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估计作者可能没有读过原诗,见人家写了“天”,以为人家写的是简化“无”,就故作聪明,写成了“無”字。最可笑的是,作者在上款中写“范仲淹句”,估计孟浩然活着,一定得气的昏过去。

第二幅作品有一“棹”字,作者估计不认识此字,而把字当作“桌”的繁体字,于是就写了个“木桌”字,多两点就不知道是什么鬼字了;“餘”字写成了“余”字 了。

书法好坏姑且不说,就这么多常识性的错字,就足可以看出该作者的字外功夫了。

再看推介文章怎么说这位作者的:“他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吸收现代的特色,融进工人、农民、战士的气质,写出了新意......”字就是字,还怎么融进去工人、农民、战士的气质,这些气质是什么呢?

够了,不说了!

真希望那些“书法家”们多读些书,那些编辑大人们在发稿的时候,好好把把关,别再出洋相了!

[ 本帖最后由 太室尊者 于 2007-3-1 08:21 编辑 ]

薛明辉 发表于 2007-2-28 15:32

图一,选自《书法》2007年2月号87页

薛明辉 发表于 2007-2-28 15:32

图二,选自《书法》2007年2月号87页

[ 本帖最后由 太室尊者 于 2007-2-28 17:32 编辑 ]

纪伟 发表于 2007-2-28 15:45

全是编辑的错em14

吴邦志 发表于 2007-2-28 15:52

呵呵,书法家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2-28 16:32

em22文妙!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2-28 16:35 编辑 ]

散之草 发表于 2007-2-28 16:40

哈哈,天大的笑话都有em4

散之草 发表于 2007-2-28 16:42

回复 #4 纪伟 的帖子

纪版这话说的,很含蓄啊!em4

冯德良 发表于 2007-2-28 16:43

劣质的编辑加上末流的书家碰到潜心写作的老太只能自认倒霉了,以后可不能这么马虎哦!!!!em4 em3 em4 em4 em3

云鹤 发表于 2007-2-28 16:43

出版社也不负责任,这么多错字,就知道钱em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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