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斋主人 发表于 2006-9-20 00:10

中国设法家论坛齐斑竹投稿秘籍汇总

通过昨天的评选
我发现,太过于前卫的风格作品很难得到评委的认可
基本还是趋向于比较传统的风格
但是太平用的风格也没什么希望
因此作品需要才情加功力

相对于行草书而言
行书作品横幅较好
因为纯粹的行书作品
字不适合写得很大
所以写成条幅章法、总体效果不好安排
这样也就造成了小字行书作品比较多

草书作品条幅效果比较好
草书写得放一些
这样比横幅在气息、气势、章法、抓眼球上面
都比横幅好
尤其是本次不限制作品尺寸
超级的大作品无以吸引了评委的高度注意

本次展览稿件最高的长达7米
横幅作品最长的达15--16米
这样的作品是相当具有震撼力的(当然字也非常大)
所以这样势必会吸引评委

册页很多
也很精彩
虽然非常吸引评委
可是相对而言
评委也就看得仔细
如果作者没有精到、娴熟、过硬的笔墨功夫和把握能力
是禁不住看的
那么,册页也有优势,也有劣势
这个需要相对的看待册页的问题

作品的用纸问题
虽然有些人喜欢用元书纸
这种纸效果不错
但是这种纸张质地不好
一件作品经过折叠、邮寄、拆开、登记、打包、评审打开
几道工序下来已经不堪入目
这样作品本身呈现给评委的视觉效果就不好了

用墨的问题:
1、有些作品使用了泥金纸
但是在泥金纸上面书写
一般的墨汁干了以后颜色很浅
这样显得作品墨色很灰
效果很不好
建议以后大家尝试在墨之中添加一些丙烯颜料
那样墨色会乌黑发亮


2、有些宣纸作品墨色淡也影响效果



3、有些作品墨色干燥
飞白笔画凌乱
让人感觉很干裂
所以要注意整体效果的湿润和浓淡变化
不要产生强烈的干湿对比

作品尺幅的问题:

有些作品不大
靠的是精到
但是小斗方、小扇面、小卡纸扇面等作品
无论再精到
放在展览评选现场那么大的背景下
在那么多庞然大物的作品面前
显得没有任何冲击力
没有冲击力
在瞬间的命运就很难说了

作品局部的问题
实际这是一个精到的问题
因为一件超级大的作品
评委的眼神会随机落到任何一个部位
如果这个不谓不精彩甚至有问题
那么评委通览整体效果的情绪就会打折扣
所以说
功力的体现要体现到任何一个局部
尽可能让每一个局部都精彩

多件作品投稿的问题
强烈建议每位投稿作者
如果你要投几件作品
千万不要在同一个时间寄出
最好每隔一周的时间寄一张
为什么?
你想一下,如果你的信封中有五件作品
那么你的运气几率几乎就是一次
如果你每周投一次
那么你的几率就是五次
再者
你的作品有可能会分到5组评委手中
没准运气好就会被哪个组的评委看重

要是5件作品在一起
恰好评委对此风格、对此作品不对胃口
结果会如何呢?
100件作品在一起和一件作品的命运没什么区别
明白吗?朋友们!

还有就是格式的问题
这个需要动脑筋
比如前些天的长征展
黑龙江的栾金广就是一件6x6尺的斗方
这样的尺寸和作品形式就很新鲜
新鲜就意味着你多了一次让评委动心的机会
你会觉得6x6尺斗方很简单
可是你想过这样做吗?


草书作品我个人以为横幅的章法最不好安排
为啥?
一个1x8尺的横幅
你自己考虑一下需要多少行?
这么多行你会多么难处理行与行之间的关系?
处理的平庸就会单调、排列,没有起伏、没有错落

大家回去看看王铎或者明清条幅都是几行
去参考一下:)
这个地方我不说透了

现在的展览受人们审美多样化的心理驱使
越来越注重形式感
所以很多人也越来越重视章法、颜色的拼接制作
注意,注意!
千万不要弄得很花哨
要知道评委的审美情趣和档次都很高
他们见多识广
花哨的东西会让人觉得你在哗众取宠
淡雅、雅致、古雅。。。这些外观形式永远都是大方的
千万别费力不讨好

绢的使用
我觉得绢这种材料并不会引起评委的好感
因为没有经过托裱的绢经过折叠、邮寄
已经折痕累累且很难消除
所以作品打开会显得皱皱巴巴的
字都看不好

还有
没有经过托裱的绢
被服务人员拎起来看的时候
是半透明的
那种光感会让作品中的字看不好


还有
绢在有灯光的室内
表面会反光
也会给评委看字造成不便

白绢相对于棕色的绢效果还不错
鉴于本次是行、草书法展览
虽然有些人觉得征稿启事中说的:草书多的算草书,行书多的算行书
于是就有作者死心眼
把作品写得草书多一些
以为这样不犯规
可是你就不考虑一下啊-----现场那么忙,哪个评委去给你数一下你这件作品中草书几个字,行书几个字,各占了百分之几啊?
理论上的东西就是理论上的东西
如果你的作品行书不行书、草书不草书,这样不伦不类的
你说结果会怎么样?

补充一下:
关于错字的问题
因为是草书展
相对于行书
草书的专业化程度就高
那么错字、草法的问题势必受到高度重视


强烈建议一些作者
请使用规范的草书字
最好使用常见的草书写法
不要使用和怪异的草法
评委不食工具书
如果你使用了某个怪异的草法
即使你又出处
评委一时认为你错了
你到哪里去哭?
你怎么知道你是因为草法被干掉的?

忍不住再忽悠一下:
关于作品的形式特殊化问题
举这样一个例子:
在大庭广众之下你有信心长得足够沉鱼落雁
那么不妨脱光衣服
让所有的人都来看
没准有人会娶你回家!

如果你没有足够的美艳
在大庭广众之下脱光衣服
可能会被送进疯人院。


中庸,激进,看你走哪条路了

[ 本帖最后由 讷斋主人 于12:45 AM 编辑 ]

抱朴散人 发表于 2006-9-20 00:27

楼上老兄速度超快的,我刚要来你就来了,
不过这最好注一下出处,不然老齐和周总会告你侵权了!

抱朴散人 发表于 2006-9-20 00:32

我就只有替楼主打工的份了:

关于错字的问题
因为是草书展
相对于行书
草书的专业化程度就高
那么错字、草法的问题势必受到高度重视

强烈建议一些作者
请使用规范的草书字
最好使用常见的草书写法
不要使用和怪异的草法
评委不食工具书
如果你使用了某个怪异的草法
即使你又出处
评委一时认为你错了
你到哪里去哭?
你怎么知道你是因为草法被干掉的?
我说的是心里话吧?


忍不住再忽悠一下:
关于作品的形式特殊化问题
举这样一个例子:
在大庭广众之下你有信心长得足够沉鱼落雁
那么不妨脱光衣服
让所有的人都来看
没准有人会娶你回家!

如果你没有足够的美艳
在大庭广众之下脱光衣服
可能会被送进疯人院。
中庸,激进,看你走哪条路了

寒山 发表于 2006-9-20 08:01

好!

清风散人 发表于 2006-9-20 09:39

评论精彩!!

jzdcwl 发表于 2006-9-20 10:01

都是很实在的话,想入国展的一定得睁大眼睛,瞧细点.

乔木一郎 发表于 2006-9-20 19:17

谢谢!!!很中肯!!

臧文禄 发表于 2006-9-20 23:47

很实在的话,想入国展的一定得睁大眼睛

家住淇河畔 发表于 2006-9-25 09:55

知人知彼
百战百胜!

谷国伟 发表于 2006-10-10 19:10

总结的很全面,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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