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保华 发表于 2006-8-25 23:57

林荫下版主,请进!

作为一个版主应该不偏不倚的维持论坛秩序,决不能拉帮结派成为某一帮人在书法网的代言人!在“曹批刘事件”中,林荫下版主是坚决维护曹宝麟的,当曹宝麟遭到网友激烈反驳时,林荫下版主不惜滥用职权,毁掉了我们苦心经营了三百多楼的“曹宝麟绑架了石开华人德”一帖。对此我们表示强烈抗议!并请其他网友谈谈自己的看法。

项保华 发表于 2006-8-25 23:58

引“黔墨”发言:


林荫下先生请进!


先看你发给我的贴: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7-13 10:22 发表回复黔墨:
我今天第二次看了此帖(《写给石开先生》) ,觉得真的有点丑。
宫版说话也没到位,说是一种观点.我觉得,这个文章真的是幼稚!
或者是别有用心的捣乱!!!   

我于2006-7-13 13:25 发表,致林荫下 (论坛版主?):
就见您一个人断断续续、罗罗索索地说个不停。说什么哟~~
您说我发的《写给石开先生》有点丑?您说:"我今天第二次看了此帖,觉得真的有点丑。.......我觉得,这个文章真的是幼稚!或者是别有用心的捣乱!!! "
我和石开先生儿子石去枷 已经交换意见,逸修堂(书法网 论坛版主)也说:讨论氛围很好!楼主分析的数字很有趣,虽有些大话的成份,但也不是空穴来风。巴人 (论坛版主)也说:帖子很好,PK就不太科学了,不过作为参考未尝不可 。
本来这件事就已经平息了,您又挑出来,我看您才是丑!才是幼稚!才是用心的捣乱!!! 当什么版主?把舌头理顺了再说!(黔墨)
http://www.shufa.org/bbs/viewthr ... &extra=page%3D2

今天再看你的表演:
林荫下 于 2006-7-15 23:19 回复巴人:
下次我把小时候光屁股的照片请你批评!还有我家洗手间的角落里的三年没清理的东东送你二两。
同时恳请你也有所回赠,嘻嘻!

我再致林荫下:
你一个论坛版主说的这话,象一个书法网论坛版主吗?“还有我家洗手间的角落里的三年没清理的东东送你二两”!!你的嘴真臭,你家住公共厕所里?
看了你的个人书法网,你简直一个书法大门外汉!大白痴!还好意思混到这儿来当书法网论坛版主。书法网也真瞎了眼!!!
请看看你自己下面的大作吧!!还自称:“敝人学书三十载,读书临帖无数,精于狂草隶书。”真狂!笑人~~(黔墨)

谁跟你“嘻嘻!”                           

项保华 发表于 2006-8-26 00:01

引“黔墨”发言:

“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

林荫下先生自解:
按:为了拍摄用于展示的书法照片,专门写了此幅。前面多有废弃,大约十多张四开的宣纸写得不满意。多数撕掉了。有些偶然写在毛边纸上的,只好拍摄了来这里充数。让朋友们可以了解我。
一段时间以来,总也找不着“偶然欲书”的感觉,真TMD痛苦也么哥!


再看另一件!(见林荫下个人书法网《五牛草堂》):

林荫下 发表于 2006-8-26 00:57

呵呵,重复一遍,在这里转发我的作品,我不给广告费的.谢谢!

至于毁掉那个帖子,完全是你造谣!证明人:该帖楼主一痴!

[ 本帖最后由 林荫下 于 2006-8-26 01:00 编辑 ]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8-26 18:20

好像这件事过去很长时间了,楼主的说明也有点迟了。
毕竟删帖也不是那个人有心为之,大伙都觉得可惜,老宫也已经公开道过歉,林版也仅仅是阐明自己的部分观点,至于说是否站得住脚就见仁见智了,“不偏不倚”相信谁做到都有难度,何况林版呢。
老宫一句废话,楼主就不要在这件事上多说了,也不要发一些不相关的作品,好像不太能说明任何问题,在这里还是很感谢“黔墨”先生(与项保华先生是一个人?)的,很多中肯的建议让老宫及哥几个受益匪浅,再次谢谢了

黔墨 发表于 2006-8-26 20:03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6-8-26 18:20 发表
好像这件事过去很长时间了,楼主的说明也有点迟了。
毕竟删帖也不是那个人有心为之,大伙都觉得可惜,老宫也已经公开道过歉,林版也仅仅是阐明自己的部分观点,至于说是否站得住脚就见仁见智了,“不偏不倚” ... ...
老宫一句废话,楼主就不要在这件事上多说了,也不要发一些不相关的作品,好像不太能说明任何问题,在这里还是很感谢“黔墨”先生(与项保华先生是一个人?)的,很多中肯的建议让老宫及哥几个受益匪浅,再次谢谢了

声明:
宫恩武o版主,你好!声明:项保华与我黔墨不是同一人!项保华是何许人我更不得而知。
可请见:http://www.shufa.org/bbs/thread-43378-1-1.html《黔墨加入“三大展创作攻坚班” 全记录!值得一看!!》以定身份。

我以前发的贴有些过了,我在当时发贴后已经向林版主表达我的歉意,的确很过。对林版主这样一个因爱好书法,用业余时间当“书法网”业余版主来说已经很伤害了。今天又见,很不好意思啊!请多见谅!!——黔 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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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人 发表于 2006-8-26 22:36

老皇历还是不要再翻了,一切向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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